-太原供暖价格表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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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太原供暖价格表详单
类别
计价单位
价格
备注
收费依据
1.非居民热价
元/平方米月
7.50
按建筑面积收取
并价商字[2008]129号
2.居民热价
元/平方米月
4.80
按使用面积收取
并价商字[2009]151号
3.60
按建筑面积收取
注:
1、 用暖价格:非居民建筑层高超过3.2米的,每超过0.1米,加收按供热面积计算的热费的3%。文化、教育以及保护建筑等公益性设施加收至100%为止。 并城乡管委发[2010]40号
2、对燃油、燃气、用电等其他方式的供热价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暂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晋价商字[2005] 335号 )
3、公共建筑两部制热价标准:按基本热价30%,计量热价70%确定。基本热价=11.25元/建筑平米采暖季;计量热价=0.344元/千瓦时。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供热面积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热计量表计量的耗热量
非居民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并价商字〔2013〕115号 )
4、居民“两部制热价”标准: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计费为5.4元/m2采暖期(按使用面积计费为7.2元/m2采暖期)
计量热价:0.165元/KWH
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 =基本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价×热表读数(并价商字〔2012〕169号 )
注意事项:
及时缴纳供暖费。按时足额交纳采暖费。以免高峰期用户缴费拥挤、排长队、等待时间长等现象。
供暖开始后,造成暖气不热最常见因素是"气塞",即室内管道和散热器中存有空气。
可将放气阀打开,将空气排净即可,但不要让水流出,以免影响管网内的热循环。正式供暖之前,用户不可擅自拆卸、更改供热设施,要注意检查自家的供热设施,如有漏水情况要及时报修,以免影响供暖。
在对暖气系统打压试水之前,供热企业都会在小区张贴试水通知,告知试水的时间,并留下企业的联系方式。打压试水期间,用户家中应留人,注意暖气片、管道接口处和阀门处是否有松动、老化等问题导致的漏水现象。
不要取用暖气水。暖气的热量靠采暖系统中热水的循环来实现,若取用暖气水,极易造成供热系统因缺水无法保证供热,影响供热效果,严重的易造成停热事故。另外,暖气水中含有大量的化学试剂,用于水的软化和管道的保养,取暖气水用于生活用水,对身体健康有害。
随着供暖季的临近,空气质量可能有所下降,提前准备防霾口罩之类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