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人物刘黎先进事迹材料
办案6年多,刘黎共审结民事案件2000余件,年平均结案近400件,涉案当事人7000余名,无一信访、无一投诉。她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百姓信赖的基层法官”。
李阳案成为“中国里程碑式的家暴案件”
刘黎,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后,到朝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06年9月,她被调入奥运村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该法庭副庭长。
朝阳区是北京市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城区,经济发展活跃、商业高度发达、涉外因素密集,同时还存在大量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多元、快速发展引发了大量矛盾,朝阳法院也因此成为了全国收案量最多的
基层法院之一。每年,该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就达3万余件。由于城市化进程早、地理位置好,加上奥运场馆建设带来的自然、人文环境较为优越,奥运村法庭辖区成为知名人士、外籍人士和高收入人群集中居住的地带。在该庭每年受理的3000多件案件中,涉外、涉房案件占到近三分之一,其中标的额上千万甚至上亿的案件不在少数。
作为庭里的骨干,刘黎承担了大量涉外、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她认为,公正断案是法官的基本职责,法官只有坚守公正,百姓才会信服法官。身处新类型案件相对较多、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基层法庭,不仅要把每一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办扎实,还要充分发挥个案的辐射作用,向社会不断传递公平正义的信息。为此,她要求自己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不断增强职业敏锐性,要办就办得公道,要做就做到最好。
2011年10月,已经被网络和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疯狂英语”创办人李阳与美籍妻子kim李金的离婚案诉到朝阳法院。作为涉外案件专业合议庭的审判长,刘黎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本案的审理工作。
家庭暴力的认定一直是法律难点,在离婚案件中进行司法认定的少之又少,能否在本案中给出一个公正的答案,是刘黎面对的不小难题。此外,本案受到的关注度前所未有,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纽约时报》等40余家国内外媒体跟踪报道,美国媒体还一度对中国法院能否公正判决表示怀疑,有的甚至劝说李金回美国诉讼。
面对压力和挑战,刘黎给自己定下两条原则:第一,不论外界如何关注,都不能扰乱正常的审判思路;第二,不论对李阳的行为如何定性,都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和足够的说服力,以彰显法律应有的立场。她坚信: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分量也在于公正。
那段时间,除了国内法和相关资料外,《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和国外相关案例也成为刘黎的重点研究对象。“家庭暴力与家庭纠纷如何区分”、“家庭暴力的司法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关键问题,在她的脑中反复推敲论证。
2013年2月3日,历时一年多、经过四次开庭、多方查证,刘黎最终做出准予双方离婚的一审判决,并确认李阳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要求李阳向李金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审理期间,依据李金的申请,刘黎还发出了《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北京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李阳殴打、威胁李金。
判决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同。《民主与法制时报》称该案“因法院尊重事实和法律且具有创新性的判决,成为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的经典判例”。美国以深度报道见长的著名杂志《纽约客》也撰文称此案为“中国里程碑式的家暴案件”,认为法院的判决对于中国反家暴立法有着深远的影响。
法律让“一房二卖”付出最高代价
因辖区地产开发较早,商品房多、高档小区多,楼市政策变化、房价波动引发的各种问题在奥运村法庭受理的案件中集中体现。
2009年4月,黄先生与王女士签订合同,以200万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卖给王女士,但其后房价大幅上涨,反悔了的黄先生不但不履行合同,还把房子转到妻子名下,由妻子两次转售,最终以400万的价格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
当时,在高房价的推动下,“一房二卖”现象比较严重。为强化司法审判的导向作用,刘黎主动邀请媒体全程跟踪报道这一案件的审理。她认定黄先生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损害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并判决其给付180万元的违约赔偿,几乎相当于违法转卖房屋的全部收益。
判决一出,媒体普遍叫好,称这个判决让“一房二卖”付出了最高代价,对于引导社会诚信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朝武评价,“这个判决让我们看到了法官的思考、担当和价值取向。我们的社会就需要这样的法官。”
因判决结果往往关系到潜在的不特定多数群体,在审理涉房案件过程中,刘黎还充分重视个案判决对于有效化解潜在群体性纠纷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