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户口转入指南
重庆户口转入指南
服务对象 委托我中心保管人事档案,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在重庆市内有工作单位并自愿申请落户到社会人才集体户的人员 需要材料 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所需材料目录(点击下载)
非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所需材料目录(点击下载)
办理程序 1、申请人领取《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协议书》一式两份和《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填写协议书和申请表,所在工作单位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申请人交回协议书和申请表,交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留存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户口迁移证》原件);
4、我中心每周定期将上述材料送交公安机关审批;
5、若属市外迁入户口,由公安机关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已提交户口迁移证的省此程序),由我中心发放给申请人(准迁证有效期40天);
6、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交至我中心办理户口的,审批后,须在一个月内照像、办理身份证并入户;若属市外迁入户口审批后本人一个月内办理入户手续;
7、我中心返还聘用(或劳动)合同和一份落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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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户口转入指南》()。办理流程图
注意事项 1、审批信息将通过网站对外公布,申请人须及时查询审批结果,通过审批的,须在一个月内到我中心办理照相入户并换发身份证,我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2、《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审批通过后一周内领取。
3、集体户口落户期限为两年,到期后本人须到我中心办理户口迁出或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