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1
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待遇保险,以及最低工资线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北京养老金将迎来连续25次增长 待遇水平领先全国
据国家今年上调养老金的总体安排,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xx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从发布会上获悉,过去5年,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持续增长,企退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年均增长9.2%。在20xx年8月,北京市宣布上调当年的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提高到每月3573元。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蓓介绍,北京市将于下月启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整,7月底之前职工养老保险调整将全面到位,持续提高养老保险的待遇。
虽然目前还没有透露上调的具体方案,但据北京市人社局介绍,今年调整后,北京市企退人员养老金实现了连续25次增长,待遇水平全国领先。
▌最低工资线、工伤保险等标准也将于下月调整到位
陈蓓还表示,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同时,相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待遇保险,以及最低工资线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金自去年上调后,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 在今年年初获悉,北京市从今年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每年7420元调整为9000元,同时调整财政补贴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最高补贴达到每人每年150元。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向 表示,缴费上限的提高意味着个人每年可以累积到账户的金额增加,再加上财政补贴的提高,未来领取养老金时,待遇也会相应提高。据初步测算,北京市居民未来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或超过1500元/月。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去年北京市已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至1890元,下月调整后,还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提高。
多知道一点
年底前北京186.2万新农合改换社保卡就医
在上午的发布会上,陈蓓还介绍了北京城乡医保整合的进展。据她介绍,7月份北京将启动对所有186.2万新农合农村保障对象医疗保险卡的信息采集。
9月份要完成首次城乡医疗保险统一资金筹集,即原来分部门、分区县进行城乡医疗保险资金筹集,这次要完成城乡医疗保险统一资金的筹集工作。
到年底之前,我们要实现186.2万原来新农合的保障对象,也就是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医疗保险持社保卡就医。
北京市将实现城乡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未来,参加医保不会再有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差异,农村居民参保、就医、支付都会有更大的实惠。
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2
湖北省20xx年1月1日起,对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
据统计,我省有500多万退休人员符合本次调整范围,调整到位后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5.5%。
省人社部门介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相同的调整办法,标志我省朝着建立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迈出实质性的一步。相同的调整办法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缴费年限长短、年龄大小、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的不同,每个人的增加金额有所差别。
人社部门要求,对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底前发放到位。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各地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进度,已纳入经办运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或8月发放到位;尚未纳入经办运行的,由所在单位代为调整,8月底前发放到位。
定额调整
按退休时间分为三档:
退休时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55元
退休时间:
1996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退休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以本人20xx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适当倾斜
倾斜对象: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倾斜对象: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倾斜对象: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倾斜对象:
符合劳社部发〔20xx〕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 ;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注: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倾斜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7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倾斜对象:
20xx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倾斜对象: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调整对象{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注: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网友提问
@网友:其他省都有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加160元不等的奖励,湖北省为什么没有?
回复:
20xx年深圳市卫计委出台了《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具备一定条件的市民,可以享受由政府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每人每月发放160元,但这个政策是卫计委部门出台的,湖北省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
@你无言我无语一:湖北恩施年满80岁的人有参加吗?
回复:
在适当倾斜的调整对象中,对在我省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20xx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即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此外,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山河154842960:我是20xx年5月退的,有补差吗?
回复:
本次退休金调整对象为在我省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20xx年5月退休人员不在此范围,可以等待明年的调整。
@“骑着毛驴去旅行”:我是20xx年9月退休的,为什么没有加呢?
回复:
20xx年9月退休的人员符合本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如果你是企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底前发放到位;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各地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进度,已纳入经办运行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调整,7月或8月发放到位,尚未纳入经办运行的,由所在单位代为调整,8月底前发放到位。
@吴家山山山山: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次是不是又不一样调整?
回复:
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相同的调整办法。但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参加工作时间早晚、退休时间早晚、缴费年限长短、年龄大小、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等不同,每个人的增加金额有所差别。
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3
江苏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发布后,也许还有人不太清楚具体怎么增加,记者今天(9月9日)以企业退休人员为例进行了采访。
此次调整对象为20xx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之间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xx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跟往年一样,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倾斜,普遍调整中,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增加额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
特殊倾斜中,对于20xx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20xx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45+(25×2.4)+(1800×2.3%)=1946.4元,增加146.4元,增幅达到8.1%。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6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45+(35×2.4)+(2400×2.3%)+40=2624.2元,增加224.2元,增幅达到9.34%。
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4
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长6.5%左右。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的增加标准: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20xx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地20xx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
在挂钩调整部分中,与基本养老金挂钩的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是按本人20xx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在适当倾斜部分中,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20xx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样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在20xx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如果20xx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200元,则补齐至2200元,然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5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广西将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我区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这也是我区自20xx年以来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治区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推进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了解相关情况。广西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缴费年限因素挂钩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本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间自1月1日起,调整范围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普遍调整主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调整标准为:普遍调整部分,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8元基础上,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对至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二是对至12月31日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1902元的,按月基本养老金1902元计发。
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6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及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11元;城镇企业退职人员生活费每月每人增加83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每月每人增加100元。
(二)挂钩调整
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倾斜调整
1、城镇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截止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6元。
3、企业退休、退职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168元的,调整到2168元。
四、资金列支渠道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五、组织实施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工作,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于本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时间紧迫、工作繁杂、任务艰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4月底之前,将企业退休人员等基本养老金调整到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报告。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于5月20日之前,将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总结分别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同时,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附件1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保险基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