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产品设计:设计原则和设计易用性 -电脑资料
概念不能成为我们设计产品的索套,即使设计出人头马面、挂羊头卖狗肉,只要满足了用户需求,
互联网产品设计:设计原则和设计易用性
。在设计中不是犯了什么原则错误,而是排版的方式没有在什么地方见到过;但提出来的问题一定要重视。概念VS功能:在几次产品会议中,经常会听到同事说XX产品就应该像XX的样、不能没有YY、ZZ功能。感觉有些太概念化。
虽然一个成型的产品,例如SNS就应该有好友关系、日志等功能,如果没有这些功能可能就没有人说它是SNS了。但是,当我们需要设计一个产品的时候,是否需要先套概念,明确做什么东西后,然后再根据自己的需要修改这个概念产品下的功能;
我想大家都不会这么认为,不论我们做一个什么产品,都需要先确定其要满足什么需求、用什么功能来满足,确定主要功能后,再回头看看和什么产品或概念类似,能否从中借鉴一些设计思想,或者看看能否用现有的产品来实现;
概念不能成为我们设计产品的索套,即使设计出人头马面、挂羊头卖狗肉,只要满足了用户需求,相信没有用户会说这像什么啊,换句话说,有几个用户懂得一些“概念”,这些概念都是我们业内方便沟通,简述一个功能组的词语罢了;
原则VS易用:与一位新到公司实习的、非常有个人见解的视觉设计师讨论其设计的效果图时,经常会听到她说产品原型中的一些设计不太符合逻辑、没见过这样的排版…
以前只有同事提出设计有问题或者需要改进,但没有遇到“原则”有问题,当然在设计中不是犯了什么原则错误,而是排版的方式没有在什么地方见到过;但提出来的问题一定要重视,例如下面这个标签页与面包屑的位置,从逻辑上确实不对:
设计目的是这样的:部分附属页面本来不属于首页,为了保持页面的统一并让用户始终知晓自己的位置而将这些页面“挂”在了首页下面,但又担心一些用户在此情况下不
知道如何回主页,更可能出现不敢点已经选中的主页标签,所以在下面加了类似面包屑导航的条目,这样看上去似乎很明确,但确不符合了逻辑或原则;找了一些同事对相关页面的此区域做了测试,他们没有提出问题,并且能一目了然,那么是否可以这样设计呢?
在此版本之前还有以下几个版本:
↑此排版的缺点是页面不统一,失去了最主要的标签页(导航栏)
↑此排版的缺点是结构不清晰,不能告知用户当前位置
↑此排版的缺点是…看着就怪! 并且用户不知道如何回首页(很多用户不会去点已经选中的标签)
对比看看,应该还是最上面的较为明确吧,虽然还有很多更好的,但小D还没有想到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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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产品设计:设计原则和设计易用性》()。既然如此,那设计失去点原则还是可以的嘛,只要易用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