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贫返贫工作实施方案
防贫返贫工作实施方案(通用6篇)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某个项目开展前,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上级参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防贫返贫工作实施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贫返贫工作实施方案1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贫困户分类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头看、回头帮”返贫监测机制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防贫返贫工作实施方案2
为认真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关于“防范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的通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防范返贫致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对全县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以下简称“四类户”),及时摸排掌握,强化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通过在思想上扶志、能力上扶智、发展上扶技,提高“四类户”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稳定脱贫标准,确保全面完成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二、具体措施
(一)医疗救助。对“四类户”当年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过大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二)临时救助。对因特殊原因造成阶段性困难的,每年给予一定数额临时救助金补助,临时救助金由民政部门审核并打卡发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三)饮用水安全。保障困难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优先安排并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教育资助。“四类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纳入教育资助,在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上学实行“两免一补”。在我县公办幼儿园上学除每学期享受国助外还享受每学期500元园内资助;在我县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就读的(在籍在校),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校内资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五)住房保障。对“四类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摸排鉴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纳入住房安全保障补助对象。(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六)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特色种养业条件的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鼓励支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到户项目,对达标户给予贫困户同等补助(资金由财政支付);安排专家组及产业指导员对发展的到户项目进行技术帮扶、指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七)就业扶持。对具备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边缘农户、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加强技能培训,帮助提供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八)社保兜底救助。贫困边缘农户家庭中重度残疾人纳入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范围。将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九)开发公益性岗位。利用“金钥匙”工程平台,积极鼓励贫困边缘农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主动参与,享受贫困户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社局)
(十)“两癌”救助。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责任单位:县妇联)
(十一)实施99光明救助基金。免费救治因白内障而丧失劳动能力困难人口。(责任单位:县红十字会)
(十二)社会帮扶。设立“健康助学”爱心基金,针对困难群体实行个性化帮扶。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红十字会、各镇)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防范返贫致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把防范返贫致贫问题摆到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有效防范返贫致贫现象。
(二)积极对接,加强帮扶。对未脱贫户实行四级包保制度,市、县、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结对包保;边缘户实行三级包保制度,由县级包村联系单位的科级干部、分工到村的镇班子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脱贫不稳定户原有帮扶责任人不变,持续进行帮扶包保;家庭突发重大变故户由村两委负责人进行结对包保。
(三)强化考核,推进工作。各帮扶单位督促本单位帮扶责任人加强走访帮扶工作,对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将相关信息及时报至镇、村;各镇党委对“四类户”享受的帮扶措施认定负总责,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负直接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在实施精准帮扶和政策支持过程中不积极配合支持的,追究县直相关部门责任,并计入年度考核分值。
防贫返贫工作实施方案3
为认真落实省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会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按照《**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宜宾市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对象
(一)监测范围。
1.国家扶贫开发国子系统(以下简称为“国子系统”)20xx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
2.除国子系统20xx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脱贫户。
3.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三色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子系统20xx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此外,预估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且“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农户,若为脱贫户则在国子系统中标注为新增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5000元但低于10000元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年人均收入大于等于10000元的脱贫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子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监测步骤
(一)初筛初定。
三种方式齐驱并进,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1.全面摸排。以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为主,各级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为辅,通过“先集中一次、后每月一次”方式入户走访、电话、微信联系脱贫户和易致贫户,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重点掌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发现有返贫风险或致贫可能的,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2.收集发现。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镇扶贫干部及时收集脱贫户、易致贫户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3.比对筛选。县扶贫开发局建立与行业部门数据交换机制,至少每季度一次交换比对住建、教育、卫健、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掌握的脱贫户、易致贫户数据信息,将比对研判结果反馈镇,由镇组织核实后确定初步监测对象。镇及时将上述三种方式确定的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发到相应村。
(二)准确锁定。
三级联动,自下而上锁定对象,从上到下落实任务。
1.村级预判。村委会收到初步监测对象名单后,第一时间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干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进行会商,提出预判意见上报镇。
2.镇审核。镇收到预判意见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县脱贫攻坚办。
3.县审定。县脱贫攻坚办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形成书面审定结果并反馈给镇,镇根据反馈对象名单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帮扶干部开展动态监测。
(三)规范建档。
由镇组织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干部,对县审定名单进行分类建档管理。红色监测对象在国子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省扶贫开发局将把国子系统中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黄色监测对象由镇村同时建台账管理;绿色监测对象由各村自行建立台账管理。
(四)动态监测。
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要实地入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帮扶干部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初审后报县脱贫攻坚办审定预警监测对象,县级脱贫攻坚办根据其具体困难反馈至相关县级行业部门。若预警对象原为黄色或绿色监测对象,则先在国子系统录入为边缘户或标记为脱贫监测户,待导入大数据平台后按上述步骤标注预警。
(五)分类帮扶。
1.红色监测对象。以“补”为主,对照当年脱贫标准补齐短板。对县脱贫攻坚办审定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帮扶:对于收入不达标的通过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合作社务工等途径增收,对收入不达标且无劳动力的由民政部门加强兜底政策扶持,并帮助其流转土地增加收入;对于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方面不达标的,由水利、教体、卫健、住建等相应部门落实帮扶政策补齐短板。完成对标补短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2.黄色监测对象。以“扶”为主,根据监测对象劳动力状况和收入结构,制定帮扶措施。主要通过就业创业培训、种植养殖技术指导等方式,提升“造血”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壮大产业规模,多元促进增收,提高脱贫质量。若监测等级升级为红色,则按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3.绿色监测对象。以“引”为主,加强扶志扶智教育,推广星级评分、道德积分等激励机制,树立脱贫榜样。若监测等级升级为黄色或红色,则按黄色或红色监测对象开展监测和帮扶。
六、时间安排
(一)制方案,抓排查。各村于3月23日前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在3月29日前完成所有户入户调查工作(完成附件2、3),4月3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村级预判工作,4月6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镇级审核工作,4月10日前完成红色监测对象县级审定工作(完成附件4)。
(二)及时评,同步录。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红色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完成附件5)。4月20日前,完成黄色、绿色监测对象台账建立工作。
(三)强监测,补短板。本年度内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制定每户补短和帮扶措施,切实做好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红色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全面销号。
(四)抓巩固,提质效。7至12月,对当月监测新发现的红色预警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要立行立改,及时销号。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将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销号制度。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跟踪问题销号。镇扶贫办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严肃问责;5月起,各村每月8日前将上月防止致贫返贫监控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据此开展暗访督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问题销号。
防贫返贫工作实施方案4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民政领域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措施,进一步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精准兜底,确保“两线合一”
建立我局与扶贫办,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对存疑数据再进行复查。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确保边缘户和脱贫户及时得到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认真落实“四个一批”政策,对于不再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对象,要及时做好收入评估,确保持续稳定脱贫后,再予退出,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落实“两线合一”制度,确保标准同步提高。
二、加强乡级临时救助管理,确保及时救助。
建立对乡级临时救助人数,救助原因,满意程度的台账。加强督促乡级对已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对“两户人员”要加强日常走访,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认真落实“先行救助”“一事一议”“分类分档救助”等措施。一是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视情况实施急难型、支出型临时救助。二是对未脱贫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点核实生活必需支出,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三是通过扶贫部门提供的“两户”人员名单,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建立随访制度,乡、村两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随访制度,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有效跟进临时救助。四是对收入略高于贫困户的农村群众,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给予临时救助。五是对返贫人口,根据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三、提升群众的诚信意识,推进移风易俗。
加强新时代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强化举措、完善机制,着力提升群众的科学意识与文明素质。引导贫困群众摒弃大操大办、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笃信迷信、非法宗教、农闲赌博等陈风陋习,改变慵懒生活习惯,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加强诚信监管,将有故意隐瞒个人和家庭重要信息申请社会救助、具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予以惩治。对参与黑恶活动、黄赌毒和非法宗教活动且经劝阻无效的社会救助对象,取消社会救助资格。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增强日常工作使命感。区,乡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高度重视防返贫防致贫工作。强化低保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步实现运用低保信息系统办理各类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及数据统计等业务,实现低保信息系统、财务台账和业务台账数据线上、线下保持一致,促进防返贫,致贫规范、高效开展。
(二)增强社会媒体责任感。区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政策,使广大群众知晓政策的适用范围、服务对象、救助措施和救助程序等,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受益权,提高精准防返贫防致贫的全面性。
(三)增强贫困群众归属感。区民政部门要对平西乡进行调度、检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衔接机制,高度重视社会救助风险预防,扎实抓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密切关注群众留言来信,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切实化解民生领域重大风险。
防贫返贫工作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推进力度,对照市委对金寨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归总的六个方面21项75个问题,青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镇各村各单位自我对照、举一反三,在村自查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再予组织专门力量逐村核查、逐条整改、问责问效、完善机制,保证扶贫资金干净、有效发挥作用。现就青山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市委对金寨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通过自查自摆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摸排出在我镇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违反扶贫政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缺位、工作责任缺失、工作作风不正、以权谋私违规违纪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和时间加以解决。做到立行立改,突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到位。
二、整改内容(详见青山镇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自查问题清单)
三、方法步骤
(一)成立组织
1、镇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郑国珍、镇长曹作义任组长,全体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余忠武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镇纪检监察室、组织办、扶贫办、财政所抽调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脱贫攻坚办公室。
2、成立两个专项巡察、核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在姜河村、抱儿山村、汤店村3个村巡察核查工作。组长:郑国珍,副组长:赵兴,成员:金鹏、余忠武、袁自明、张连中、宁巍。
第二巡小组,负责在尧塘村、茅坪村、青山街道3个村巡察核查工作。组长:曹作义,副组长:付晶晶,成员:舒先俊、郑儒翰、许浩、张经奎、凤峰。
(二)整改时限
本次巡察整改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20xx年9月19日—9月23日)
自查阶段为期5天,在此期间各村应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对照整改内容,逐项排查。通过自查自摆,及时发现并上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和存在的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
2、巡察核查阶段(20xx年9月24日—9月26日)
巡察阶段为期3天,镇成立两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小组,对各村自查清理出来的问题逐一核查;重点通过“十看”方式开展巡察(即一看贫困户建档立卡是否精准;二看20xx年预脱贫户措施是否详实可行;三看20xx年低保动态评议是否到位;四看中心村庄建设情况;五看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六看土地增减挂档案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七看虚拟光伏电站入股分红股金收缴进度;八看各类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九看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十看基层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3、整改阶段(20xx年9月27日—10月31日)
自查、巡察核查工作结束后,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和时间加以解决。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对各村在自查过程中积极主动上报的问题从轻或免予处理;对于自查过程中未如实上报,但在镇组织的巡察中又被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给予从严处理。
四、措施及要求
1、深入实地,发现问题。村级自查和镇级巡察开展过程中,要进村入户,实地调查,掌握问题详细情况,便于后期整改工作开展。
2、整改结合,边查边改。村级自查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矛盾消化在最底层,对于突出问题,全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和时间解决。
3、列出反馈清单,到人到户到单位。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在3天内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清单具体到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关联单位,以便落实整改。
4、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将按30%权重计入年终扶贫工作考评,并根据巡察效果按1:4:1的比例评出“好、中、差”三个等次。整改效果最好的村,将安排村书记在相关大会上介绍先进经验;整改效果最差的村,镇党委将责令联系村班子成员、村书记在相关大会上做表态发言。
防贫返贫工作实施方案6
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全面消除贫困人口,根据中央、省、市、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办事处党委、行政决定在全处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其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和第一民生工程,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全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确保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销号”,贫困户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二、目标任务
按照提前全省三年、提前两年的要求,确保20xx年实现全处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的目标(办事处精准脱贫计划一览表附后)。全处共两个贫困村(坳口村、白龙村),贫困人口1581人。20xx年,360人脱贫;20xx年,两个贫困村“出列”,1581人脱贫。所有贫困户实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即建立档案卡的扶贫户通过扶贫开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有保障)的目标。
三、政策措施
(一)产业扶贫带动。因村、因户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社会资本帮助发展特色产业。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个主导产业,至少组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消除产业空白村组户。按照“龙头带动、一村一品”的思路,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发展,重点支持发展柑橘、蔬菜、畜牧、水产、花卉苗木、食用菌等农业特色产业。
(二)基础设施提升。通过整合资金、向上争取、指标倾斜和农民筹资筹劳,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出行、用水、用电三大难题。到20xx年,在路基改造达标基础上,实现组组通砂石路,常住人口1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和群聚地全部实现道路硬化,实现村村通客车、村村通快递。深入实施“安全饮水惠农家”行动,继续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统筹解决防洪除涝、灌溉供水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生产灌溉用水。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加大贫困地区配电网建设力度,实现生产生活用电户户通。
(三)住房改善安居。结合新农村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整合危房改造、以工代赈、因灾倒房等项目资金,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步伐。提高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争取专项资金,对整栋危房(D级)全部拆除重建,对局部危险(C级)的破旧土坯房实施结构加固。出台补助贫困家庭生活必需品的具体政策,在农村集镇设立“阳光超市”,整合慈善资金和社会资金,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捐资捐赠,为贫困家庭配齐“八大件”(餐桌、木椅、床、棉被、衣柜、电视机、电扇、电饭煲),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四)保障救助兜底。建立低保标准、五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实行动态条件下应保尽保,逐步实现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继续实施“情暖特殊苦难群众行”活动,实施常规救助政策之后,对生活上仍然存在各种困难的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保上加保”,实现“有饭吃,有衣穿、有床睡、有电用、有安全水喝、有安全房住、有法定监护人”的基本目标。继续实施农村福利院“星光工程”,完善集中供养设施。多种渠道筹资设立大病关爱基金,提高贫困户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遏制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五)教育培训扶智。制定贫困户子女教育优惠政策,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行贫困户子女学费全免,基本生活费全免,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困难大学生扶助政策。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学生救助体系,确保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就业、创业。整合“希望工程”、“金秋助学”、“金凤工程”等资源,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户大学生缴纳瘦脸学费。整合农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力量,完善农技服务入户制度,加大对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和转移培训力度,教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和产业技能农民工,让每个有劳动力的困难家庭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
四、时间安排
全处扶贫攻坚行动从20xx年8月中旬开始,至20xx年底结束,分3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8月中旬至9月上旬)
8月中旬,安排部署,召开动员会议。9月上旬,完成入户精准识别。
(二)精准脱贫(9月中旬至20xx年底)
在精准识别贫困户基础上,进村入户开展精准脱贫工作,认真制定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贫困人口销号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全处按期整体脱贫。
(三)检查验收(20xx年1月上旬)
迎接省、市、市检查考核、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主体责任,建立处、村两级领导责任制。成立全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部署全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相关处直部门、各村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制定配套方案。由相关处直责任部门制定特色产业扶贫、生态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电力扶贫、危房改造扶贫、医疗卫生扶贫、教育扶贫、低保五保救助及养老扶贫、培训与就业保障扶贫、文化事业扶贫、网格化管理扶贫等十二个配套实施方案。
(三)组建工作队伍。由市、处两级领导连带村、包户的工作机制。按照整合资源、强弱搭配的原则,从党政机关组建12支驻村扶贫工作队。对明年“出列”的两个贫困村,由市选派一名第一书记帮助工作,并协调安排一名县级领导联系一个贫困村。
(四)强化投入保障。坚持以对上争取为基础,以本级财政投入为重点,以社会资金为辅助,以村自筹为补充,积极整合资金,加大扶贫投入。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帮扶作用。大力引导社会扶贫,动员全社会通过捐资捐物扶项目等方式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五)培优基层组织。加大从优秀外出务工人员、乡土能人、复退军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
村干部的力度,发挥村组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作用。深化农村集体股份合作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贫困造血功能。(六)严肃考核问责。建立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有考核的考核问责机制,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20xx年进行考核总结评比表彰的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全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实效。
(七)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各村和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自力更生、决战贫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形成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气场。
(八)严格工作纪律。驻村工作组在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时要严守工作纪律,切实贯彻落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能帮、不添乱。做到“六不准”: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送和迎接。工作队干部到基层要注意言行举止,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