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世界法律日方案
4.22世界法律日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4.22世界法律日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4.22世界法律日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18”广场法律宣传活动通知精神,规范长芦“18”广场法律宣传活动,特制订20xx年“18”广场活动计划。
一、活动主题
“18”广场活动主题是:贴近百姓生活,突出新颁法律,解答法律问题,深化法制宣传,培养法治理念,弦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街,构建和谐长芦。
二、活动时间
每月18日上午9:30—11:00,如18日为周六或周日,则调整提前到本周五,如遇天气不好,顺延至下周一进行。
三、活动内容
组织法律援助、基层法律工作者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行广场法律咨询活动。
四、活动地点
中国农业银行侧门(水家湾社区大转盘)。
五、宣传重点
(一)通过“18”广场活动,紧紧围绕区长芦街道的中心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开展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街公民的法律素质。畅通民主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全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司法所将充分认识开展“18”广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18”广场活动列入法律进社区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并积极协调相关科室将“18”广场活动列入工作计划,通力协作,全力支持,确保活动按时开展,达到预期目的。
(三)宣传街道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对法律的需求,力求“18”广场活动突出重点,取得实效。
4.22世界法律日方案 篇2
一、 活动方案
1、活动背景
为了响应党加强法制建设的号召,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为了开阔同学们的视野,增加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为了使同学们将书本上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让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在实践中得到锻炼,这次以“法系我心”为主题的活动。
2、活动目的
加强我校同学们对世界法律日的了解,增强他们的法律常识,促进他们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促进健康成长。
3、活动意义
我们都知道法律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它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而我们能知道、了解并在一定程度上自如的应用法律知识是我们当代师达教育网的技能。
4、活动主题
法系我心
5、活动形式
室外活动
二、可行性分析
生活中每个人都在与法律打交道,在此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种种有关的法律问题,而很多学生的法律知识非常薄弱,所以开展一些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些活动不仅能加强同学们对世界法律日的了解,而且能加强他们的法律知识。因此此次活动的可行度还是非常高的。
三、参加人员
法律爱好者协会
四、活动时间
4月22日中午
五、活动地点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六、活动要求
1、 确保部门成员4.22当天9:00准时到达集合点,负责人清点人数,在指定时间未到的,核实到具体的人,电话联系,问明未到的原因;
2、 部置活动现场,做好活动前的准备;
3、 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松懈,确保部门成员的'生命安全;
4、 活动所有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
4、 活动中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5、 活动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预先与负责人联系,精神上不得松懈,注意安全。
4.22世界法律日方案 篇3
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活动背景:
为有效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十二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中,为广大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活动目的:
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权利意识;同时,也为志愿者提供一个锻炼自我、展示自我、服务社会的平台。
活动对象:
社区居民
邀请嘉宾:
资深法律教师(咨询人)、研究生
组织部门:
新疆师范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执行人员: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青年志愿者服务部
活动时间:
12月4日
宣传地点:
新兴社区
1、固定宣传
(1)人员:安排4~6名对法律熟悉的志愿者协助法律专业人员为居民提供法律知识的讲解,回答居民的法律咨询。
(2)形式:横幅、展板、固定法制宣传点。
2、流动宣传:
(1)人员:安排6~7名工作人员协助居民完成法律知识调查问卷并向居民讲解相应法律知识。
(2)形式:调查问卷
注意事项:
1、参与者由负责人统一带队,佩带证件。
2、注意文明礼貌,兼顾志愿者形象。
解决方案:
1、活动前对大家进行法律教育。
2、请到专业人员为居民进行现场解答。(即属于固定宣传的部分)
活动材料:
宣传展板1块,横幅1条(待定),2-3张桌子和凳子(待定),法律知识调查问卷若干张,法制宣传册若干(用作给问卷正确率高的居民的小礼品)。桌签,桌布,水,工作证。
前期准备
1召开参加活动人员大会
大会内容:
1)分组并明确分工。分为流动宣传组(10人)、固定宣传组(5人)及活动布置组(6人);确定总负责人一人,及每组一名组长一名副组长,明确每组任务。
2)统一交代注意事项并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的教育。
3)发放法制宣传知识手册,要求大家会后记住相应内容。
2校外活动准备
1)场地联系:由学术交流部于12月2日前联系场地,新兴社区附近,若有困难,则联系社区,商议活动相关事宜。
人员联系:组织策划部于12月1日前联系法律专业咨询人员,请到若干名法律专业人事。或联系校内教授相关专业的老师,或请两三名法律专业学长做外援,确保在12月1日前人员联系到位。
2)材料准备:宣传部于11月30日前完成宣传展板的绘制;
秘书部完成法律知识调查问卷、相关咨询材料;
各部门配合活动事务部借好桌椅(若不能在活动地点附近借到则从学校带可折叠的桌椅;新兴社区:向居委会借取)。
活动流程:
10:40 在校主楼集合统一前往达指定地点。
9:20 到达指定地点并布置场地,每人领取自己应拿到的资料,负责人通知专业人员10:00前赶到活动地点。(根据其路上所需时间确定何时通知)
10:00 各工作人员到达自己工作地点,开始进行宣传。
11:30 由总负责人通知各组组长组织队员进行休息,吃午饭。(午饭是否提供待定)
13:00 各部门继续工作。
15:00 由总负责人通知各组组长组织队员集合。大家收拾工具各组组长点清人数并上报总负责人后集体离开。
活动总结:
活动后由秘书部分析调查问卷并做好活动总结。
活动经费:
另附
4.22世界法律日方案 篇4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专卖市场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专卖管理人员及行政相对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专卖依法行政,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基层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核心内容,全面贯彻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通过积极开展宣讲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使行业管理实现“学法律、重责任、讲权利、尽义务”的基本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引导相关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烟草和做好新形势下的专卖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基层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原则。既要遵循法制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专卖管理工作的特点,适应宣教对象综合素质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采用通俗鲜活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体现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理论联系实际、资源整合原则。在对基层专卖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时,做到宣传与日常学习培训相结合,宣传与思想教育活动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为其提供了解和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基层管理人员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务实高效原则。宣传活动要切实实现“学法规、学懂法规”的基本目标,努力提高被宣传对象的思想认识,强化法律意识,各项具体活动也要实实在在地解决管理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活动的组织者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时事调解、教育引导等多项服务活动,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组织要求
为切实做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如期开展有关活动,要求基层专卖管理部门成立“法律政策宣传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法律政策宣传工作活动安排,落实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措施,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县级局局长
副组长:县级局局长副局长
成 员:专卖股(科)长、副(股)科长、内勤人员及相关人员等。
四、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
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专卖管理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依法管理和行政服务的水平。健全机关学法制度,把学法纳入年度学习规划之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丰富学法内容,要坚持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法、专卖法等基本法律和政策,争创学法用法模范单位和个人。
1.举办专题培训班。聘请上级管理部门或者专业人员组成法律法规宣讲工作组,结合本单位培训计划,开展专题理论培训,集中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业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培训,促使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行业的方针政策更好更快的得到执行。此类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5学时。
2、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相关法律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间;在商业区、主要街道、农村集贸市场、零售业者服务交流会等特殊场所,利用民众聚集的时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光盘、举办实物和图片展览、开展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专卖法律法规,讲解分析案例,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卷烟知识和零售许可准入制度,解决经营者和消费者在思想上、认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增强学法、懂法、守法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教育引导零售业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求基层专卖管理部门全年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不低于3次。
3、开展宣传服务入户活动。活动范围争取做到最大化,要涵盖基层专卖管理的整个辖区;宣传由不同级别的专卖组织机构(如县级局机关、专卖科、稽查中队)执行,任务合理分解,逐层监督;宣传对象为卷烟经营者和消费者,力争把宣传工作深入到城镇、农村、厂矿、集市、街道、社区、部队、大中专院校,根据不同
方式,开展市场管理、卷烟打假、证件使用等相关法律宣传,实实在在地将经营者和消费者需要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服务送到家门口。要求将入户宣传作为专卖工作职责固定下来,一年内实现零售户基本懂法。4、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板报、宣传单等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基层专卖管理部门每年采取3种以上方式开展法律宣传工作,板报宣传单每月都要更新内容。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成立由专卖局长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对行业内的教育宣传实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把考试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基层专卖管理部门要做好年度预算报告,落实相应经费,专款专用,保证专卖普法和依法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加入进来,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编写普法材料,培养普法骨干。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宣传形式要因地制宜,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既要保留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又要开发新型数字化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利用行业网站、地方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办好烟草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在办公场所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设施,为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4.22世界法律日方案 篇5
依照《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 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 〕48号文件)要求,区委政府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内容,加强顺利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继而提高区委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法律援助作为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不断开拓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树立“稳中求进、质量优先、注重基础、创立品牌”的工作理念,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惠济、平安惠济、法治惠济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案件补贴标准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1.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由房屋拆迁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案件的再审听证、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列入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并根据新受案范围制作宣传材料,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法院立案庭等处摆放宣传资料。(完成时限: 年6月底前;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2.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区司法局会同区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确保补贴标准达到应援尽援工作要求,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完成时限: 年12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3.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按照《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郑政文〔 〕26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完善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功能,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4.建立区法律援助中心标准化接待室。标准化接待室应处于临街一楼,设立无障碍通道,总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接待室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公示内容、统一放置法律援助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完成时限: 年10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5.加大对区法律援助中心基础设施投入,切实解决区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和法律援助办案设备、服务设施紧缺等问题。确保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电话、传真、复印机、上网电脑及业务用车,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完成时限: 年10月;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三)全区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站)10个,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可就近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
6.在全区各镇办司法所和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站)。在选点上,要充分考虑方便群众申请,确保城市符合条件的居民在2平方公里范围内可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农村符合条件的居民在镇办即可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受理点(站)要尽量选择在临街一楼。(完成时限: 年10月;责任单位:各镇办)
7.加强受理点(站)规范化建设。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受理点管理规定,对受理点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法律援助受理点(站)工作规范、受到实效。新增受理点应统一标识、统一内容。根据上级要求,11月份,对全区法律援助受理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受理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每个受理点(站)全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件。(完成时限: 年12月;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四)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8.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法律援助。要强化对基层农村的宣传,注重对农民工、困难群众、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低保人群的宣传,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在工厂、劳务市场等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立法律援助统一宣传标识,要突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宣传,使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在全区达到80%,在农村达到50%。(完成时限: 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五)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建设
9.在我区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积极为涉法公民提供及时、便捷、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完成时限: 年6月;责任单位: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
(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提高案卷归档率
10.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受理点(站)办案数量要达到170件,与去年相比,增长35%。(完成时限: 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11.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实现对案件的分级评价,提高办案质量。(完成时间: 年10月;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七)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提高法律援助效率
12.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加强与区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的联系,认真做好农民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做好法律援助与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公安、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介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完成时限: 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八)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水平
13.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加强培训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完成时限: 年12月;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司法局)
14.积极使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完成时限: 年12月;责任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镇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根据《关于印发 市司法局落实市委市政府 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司文〔 〕18号精神),成立 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镇办、所属法律服务所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各镇办司法所、所属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的指导,同时也要强化法律援助管理职责,精心组织,务实求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区法律援助中心要建立考核奖罚机制,对各镇办司法所、所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经费使用、办案补贴发放、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各项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