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XX年度池州市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池办秘〔20XX〕4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完成“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激发美丽乡村内生活力、凸显美丽乡村建设人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的互通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池州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年度任务
20XX年,通过县区自主申报,省里组织审核,我市将启动实施57个省级中心村规划建设,建设周期1年半左右,到今年底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70%左右;建设3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5个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串珠成线、连线成面打造一批精品村,逐步形成一批体现池州特色的“升级版”美丽乡村。20XX年将开展“美丽乡镇”创建试点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被动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绝形成“兵营式”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立足现阶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不贪大求洋,不“归大堆”、造“盆景”,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达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要求。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统筹联动,立体推进。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整体效应。特别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相衔接,优先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1.生活垃圾治理。配备村庄保洁员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完善“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村庄保洁要到位,不得使用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房等不环保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应及时收运,不得乱堆、乱放,严禁就地就近简易填埋和焚烧。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鼓励和支持积极申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申报和创建工作,县区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2.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要首先着眼于综合利用,对于无法利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因地制宜建设处理设施,选用成本低、易管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方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污水处理,实现全市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3.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4.卫生改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5.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6.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有效提高宽带普及率。
9.村庄绿化和“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活动。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不得用财政资金铺设人工草坪、栽植名贵树种,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各地要积极参加池州市20XX年开展“百、千、万”乡村“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活动。
10.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11.实施旅游“八个一”工程。按照宜游则游原则,在国省县道沿线、拥有旅游资源的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实施旅游“八个一”工程。利用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游客咨询服务或接待点。按照2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改造提升村级公共厕所,推行厕所“所长制”,常态开展文明如厕宣传。建设一处停车场,在村主干道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村口设村名标识;在主要道路设置村全景导览图,标识牌符号信息标准、具有当地人文自然特色。编撰介绍当地历史人文和自然资源的导游词。培育专职或兼职村级讲解员(导游员)。支持开办休闲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乡村民宿,提供乡村旅游配套服务。
三、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一年半,实施步骤分为申报、规划、建设、管护四个环节。规划环节鼓励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中心村布点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编制,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农民意愿。力争做到多规合一。建设环节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对于投资金额不大、施工技术含量不高、村民能够自建的项目,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管护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四、工程管理
按照“民生工程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1.投入保障。落实好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
2.用地保障。池州市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5%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10%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盘活乡镇政府驻地土地存量资源,通过旧房、旧村、旧厂改造等方式,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建设集贸市场,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县级每年安排给乡镇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有需求的乡镇开发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管理和返还机制,确保获得的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厕所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落实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村庄应设置规划建设协管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村主任兼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
(四)广泛发动农民群众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调度,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对纳入省级中心村、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重点督促工作落实、建设管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入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市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奖补。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五、项目公开
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7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篇2
为扎实推进我县20XX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经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我县“徽风皖韵”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大力发展美丽经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着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建设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打造具有金寨特色的原生态山村品牌,为全县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串点成线、连线成片,着力形成以县域、乡镇、行政村或跨行政区片区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面上全域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新格局。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等有机融合,扎实推进三项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对照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加快在建工程和环境整治进度,加速推进产业发展工程,提升乡风文明和村民自治水平,完善档案建设与管理,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确保第三季度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
(二)高起点启动20XX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根据省委农工办《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农工办〔20XX〕26号)和20XX年省级民生工程任务安排,对照标准,因村施策,优化建设规划,细化工作方案,高起点快速度推进20XX年度10个省级中心村(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整治类、工程类建设任务,同步建立村民自治组织和长效管护机制。
(三)高标准推进已建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村级组织、村民自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已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的管护与运行回头看,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完善长效管护制度,健全监督和运行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和保障。把美丽乡村的长效管护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威振风超市评比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有机结合,加大监管力度,以管促治、以管促新,逐步提升自治、德治和法治水平。确保美丽乡村运行正常,永续利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优质模板,乡村振兴的活力源泉。
三、方法步骤
(一)合理规划(3月-6月底)
1、宣传动员。各乡镇可采用会议、广播、标语、明白纸、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落实任务。按照推进在建、启动新建、管好建成的总体要求,各乡镇对照标准,梳理任务,逐项落实。
3、制定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则,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进而逐村细化具体实施步骤,明确建设内容、建设工艺、工作路径、工作保障、责任分解和时限安排等事宜。
(二)环境治理(3月-12月)
1、集中整治(3月-5月)。结合“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庄环境整治,阶段性开展新建中心村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在建和建成中心村环境状况。
2、持续实施(6月-12月)。建立健全乡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机制,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常态化运行。
3、督查检查(7月下旬-12月中旬)。7月下旬对已建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情况进行全面督查;12月中旬对已建和新建美丽乡村中心村实施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工程建设(4月中旬-12月底)
根据各村实施方案,梳理新建、在建和管护中心村工程类建设任务清单,明确项目内容和资金筹措来源。各中心村对县级下达新建项目,要尽快有序启动建设,严格招投标管理制,强化施工过程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11月份主体工程完工,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报账。
(四)提升完善(4月-12月底)
及时开展建设工作“回头看”,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依据美丽乡村中心村档案建设要求,及时对内业资料进行整理保存。20XX年度建设的中心村档案应于8月底前整理完成,确保省市验收无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扎实做好方案编制、项目谋划、组织动员、进度督查、推进实施等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一方面要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业务指导,另一方面要将资源向美丽乡村倾斜,协同发力,形成合力。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搭好资源整合平台,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从长计议,点面并进。
(三)持续保障投入。一是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原则上每个新建省级中心村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继续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三是广开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能人大户和优质客商支持建设、参与经营。
(四)保证建设标准。省级中心村要对照省级标准,突出农户改厕、污水治理和基础设施配套等重点,抓好产业培育、乡风文明和长效管护等工程,确保无漏无误,软硬件齐达标。同时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防止贪大求洋等形象工程偏离建设标准。
(五)严格督查考核。一是继续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考评,进一步优化考评办法,注重工作实绩和绩效。二是加强经常性督查,继续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主要评分依据。
(六)规范项目管理。一要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规范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强化“质量至上”意识,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定期调度工程进度,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的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大巡监力度,关键工序监理人员务必在施工现场,跟班作业,对施工技术不规范、建材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及时纠正。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金寨县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把进度关、程序关,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责任。三是规范档案建设和管理。高标准整理综合档案,严格档案管理程序,确保档案资料记录详细、真实、准确。
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篇3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我村南坑组被列为20XX年省级中心村创建点,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快我村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美居、美业、美游、美文”的创建要求,通过产业提升、旅游带动、文化挖掘、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生态保护等综合实施,体现出具有泾县地方新农村建设特色的风情韵味,使之成为农村居民创业就业的基地,体现旅游胜地和展示新农村建设成就的窗口。
二、基本情况
泾县蔡村镇小康村地处皖南深山腹地,泾县东部旅游生态环线内,全村现有968户,3023人,下辖10个村民组,总面积24.8平方公里,毛竹4500亩,青檀800亩,林业面积35000亩,其中省级公益林24000亩。本次创建点南坑组隶属泾县蔡村镇小康村,该中心村辖一个村民组,现有农户190户,623人,竹木加工企业1家(宣城宏宇竹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超市、政邮等办理点。当前,我村广大干部群众着力破解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千方百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村“两委”带领下紧紧围绕毛竹做文章,通过招商引资项目一个年产达5000万元以上企业落户小康村(宣城宏宇竹业有限责任公司)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0500元,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
近年来,我村村民参加于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得到有效提升,积极开展参与推选“道德模范”、“好儿女、女婆媳、好夫妻”和“身边好人榜”评选活动,先来有3人被评为市、县级“身边好人榜”。
三、工作要求
为做好小康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规划先行。要科学编制全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建设规划,坚持规划的引领作用,始终把科学编制建设规划作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导向和基础,做到先规划后实施,不规划不施工。
(二)整合资金。美丽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投入的资金较大,要整合部门项目资金,按照部门分工责任,全面梳理全村的涉农支农项目,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制定出项目整合管理办法,将各类涉农支农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示范点,切实做到规范衔接、项目对接、资金整合,真正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
(三)发动群众。成立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通过各项措施和奖惩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切实发挥好居民的主体作用,大家齐心协力共建美丽家园。
四、创建目标
以美好乡村建设为契机,依托有利的区位优势、便捷的交通环境和地域特色农业产业优势,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旅游业,建设成为泾县“美丽和谐”、“青清净静”的美丽新农村。
五、建设内容
(一)启动全村村域发展整体规划
(二)环境整治工程
开展村组垃圾清理。全面治理生活垃圾,按30米半径配置垃圾桶,每户发放小垃圾桶,确保村容村貌全面提升。
河沟渠塘环境整治。以生态理念治水,确保村内主河道保洁到位、无裸露垃圾。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加强对农户的引导和宣传教育,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增强农户文明卫生意识,自觉搞好和维护自家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做到卫生清洁、堆码整洁。
建立长效管户机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对垃圾、绿化、亮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做到有人管理、有制度规定、有经费保障,优化保洁员队伍配置,拿出详细具体考核方案,设立环保志愿者队伍,发动群众参与保洁工作和监督工作。
(三)改水改厕工程
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摸排中心村旱厕情况,建立台账,对人口较密集区新增旅游公厕,对无人居住不常用的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的进行拆除,确保中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
确保安全饮水全覆盖。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新建区域集中蓄水池,扩大农户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开展污水一体化处理。结合 “三大革命”部署,对中心村现有污水排放,采取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要求沿线采用整体式粪池、农户采用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对主干线新增DN600的雨污排水沟。
(四)道路基建工程
道路户户通。对中心村范围内路网进行合理布局,其中主干道为月南路穿境而过,为水泥硬化路面,村内其它支路采用沙石路及石块路修复,确保所有村民道路畅通到户。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省级中心村考核细则,优化村部为民服务中心,统筹合理布置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等,新增公共区域无线网络,实现宽带通村。
打造精品景点。以传统手工业示范片为据点,打造特色旅游观光、旅游接待、沙滩休闲、引导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充分利用院墙、路灯牌等宣传阵地,围绕精品景点打造文化主题,营造文化氛围,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五)绿化亮化工程
道路绿化提升。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美化和亮化,以示范片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全村。整体规划,统一布局,绿化以常绿树为主,起到除尘、降噪和美化环境的作用。同时,对村部入口、健身广场、村民服务中心、集中居住点、街道两侧等公众场所进行美化升级,美化
以乡土树种为主,打造村落亮点。庭院绿化提升。分户设计绿化,按照“大协调,小美观”的原则,对每户房前屋后推行“见缝插绿”和“见空建景”式绿化,拓展绿化发展空间,以果树、绿树为主,适当配以灌木花卉及绿化小苗,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状态。
建设美丽菜园。拆除破瓜棚、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瓜棚,菜园内外清除杂柴草,统一制作竹式篱笆或防腐木栅栏。
合理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按30米间距布置6米杆高太阳能路灯,对公共域安装太阳能宫廷灯,应在合适的位置设置指路、路名、村名等交通标识。
(六)产业发展
用旅游发展引领绿色发展,用农业发展来促进生态发展。以绿色休闲观光为主线,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应用,扶持壮大茶文化产业、旅游观光产业,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坚持第一产业为主,大力创新第二产业。将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种植经营——农庄、漂流基地、花卉苗木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创新增收。,由此整体推进我们的美丽乡村建设。
六、建设步骤
(一)规划编制阶段(20XX年)
协调设计院进行现场踏勘,对村庄进行了详细调研,摸清找准村庄规划的重点及近期整治要求,确定规划思路,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并邀请镇领导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计划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
结合群众工作、扶贫走访,组织深入走访调研、全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中心村建设内容、整治布局进行合理安排,召开村、组征求会议,制定建设实施方案。结合“三大革命”进行旱厕摸底,按程序先行进行完成改水改厕自主招标。(计划7月底前完成中心村建设实施方案报批和改水改厕议标程序)
(三)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
全面展开“十一项”省级中心建设内容,按照铺排时序进度表,因地制宜,先难后易,进行改水改厕工程、环境整治工程、道路基建工程、亮化绿化工程,重点推进示范片的打造,全面开展村村道路、河道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引导村民逐步建立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计划12月底完成前“三大工程”建设任务)
(四)提升创新阶段(20XX年)
巩固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提炼经验,总结不足,编制材料。持续开展环境净化、序化,绿化、美化、亮化建设,85%以上庭院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确保组不漏户,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品质。
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面完成村庄的规划审批工作、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包括: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公厕提升改造),把农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兴业富民的美好家园。
二、建设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需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地下地上统筹衔接”的建设原则,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未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自然村),要加快完成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等前期工作,尽早开展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已列入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计划的村庄,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审批、实施方案设计编制、预算资金评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待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完工后,立即启动地上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区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动实施。
2.负责制定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3.负责选聘1家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进行统一管理;选聘2家监理公司,对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理,由各镇政府从中选择,确定监理公司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区公路分局
负责制定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四)区园林绿化局
负责制定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负责实地审核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负责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复核验收。
(五)区水务局
牵头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前期审批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负责实地审核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地下与农村街坊路建设工程有效衔接;负责涉及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农村街坊路工程复核验收。
(六)区财政局
负责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结算评审和资金下达工作,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进行监管。
(七)区规自分局
负责村庄规划的报审工作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实地审核工作。
(八)区住建委
负责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九)各镇政府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编制、审核村庄实施方案,符合村庄实际,确保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负责组织实施方案送评和工程实施、工程验收、工程结算、资金使用;负责审查中标单位的企业资质和施工能力;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
(十)各村委会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受益主体,负责配合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配合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各项协调工作;在镇政府的统筹下,可以与施工方签订有偿服务协议,为施工方提供有偿劳务、协调等工作,确保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设计公司
负责村庄实施方案设计的编制工作,确保设计内容符合村庄实际,整体村庄风格、风貌统一;保证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实施性,承担丢项落项的相关责任。
(十二)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主要包括:指导各镇审核中标单位资质;项目前期组织各单位审核实施方案设计,核实中标单位资质等工作;项目中期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各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的进度统计等工作;项目后期组织各单位进行复核验收等工作。
(十三)监理公司
负责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地上部分和“厕所革命”相关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推进施工进度,按期完工;监督中标的施工单位,禁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督施工单位依据预算评审报告控制工程造价,严禁超出预算评审报告金额;出具监理报告,确保各项工程建设质量达标。
四、实施计划安排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区规自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选聘设计公司,设计公司驻村对村庄进行基础材料收集、地形图测绘和编制规划;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政府;规划成果经镇党委会或镇长办公会通过并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确认后,报送至区规自分局;区规自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庄规划进行区级联审,各相关部门对行业主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联审通过后报送区政府审批。
(二)村庄实施方案预算评审工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按照“成熟一个报送一个”的原则,将村庄实施方案设计成果预算评审的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村庄实施方案的预算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完毕后,各镇政府按照区财政局预算评审金额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由区水务局牵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施工点位,制定供水、污水、湿地、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送至区发改委进行立项和批复;获得批复后指导各镇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施工建设,各镇政府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办理质量和监督备案手续后,区住建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按照《密云区农村污水(供水)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XX年7月-20XX年6月)》中相关规定实施。
(四)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公路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公路分局进行审核(平原地区重点路段确需配套雨排水设施的村,在实施方案设计前需征求区公路分局意见,区公路分局踏勘核实确认后,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各镇政府,同时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专班备案。各镇政府收到区公路分局核实意见后,将雨排水建设项目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区公路分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区公路分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农村绿化美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区园林绿化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区园林绿化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六)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实地核验通过后,各镇政府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7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七)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实施流程:各镇政府将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完成后,由各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预算评审金额将100%建设资金拨付至相关镇政府;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工程,区农业农村局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各镇政府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各镇政府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结算评审完成后,结余资金部分由各镇政府原渠道缴回,资金不足部分由各镇政府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结算评审金额将剩余建设资金拨付至各镇政府。
五、操作步骤和验收标准
(一)操作步骤
1.区农业农村局在当年10月底前,牵头确定第二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并送达至相关单位和各镇政府。
2.各镇政府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后,报请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验。
4.实施方案通过实地核验后,由各镇政府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预算评审;区财政局在1个月内完成预算评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70%拨付至各镇政府;同时,各镇政府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并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5.招投标完成后,镇政府按照预算评审金额的50%拨付启动资金至相关施工单位。
6.工程建设竣工后,由各镇政府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复核验收申请报送至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验收。
7.复核验收通过后,各镇政府将结算评审相关材料报送至区财政局进行结算评审,并按照结算金额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交剩余资金的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结算评审金额拨付剩余资金。
(二)验收标准
1.各镇政府需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各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和建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负责农村街坊路及雨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绿化美化、公共照明设施和公厕户厕改造等建设工作的验收工作。
2.各镇政府需向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提供的备案材料如下:
(1)村庄实施方案的财政预算评审报告1份;
(2)建设资金70%的资金申请2份(需写明各分项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总量、工程总资金,带签发人并加盖公章);
(3)各镇政府工程验收小组的自验报告1份(需镇长、主管副镇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建设村党支部书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4)监理报告1份(由监理单位提供);
(5)复核验收申请2份;
(6)工程结算报告1份;
(7)剩余建设资金的申请2份。
六、传统村落保护
国家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应予以重点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可提高设计标准,要单独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提升保护、修缮的设计水平,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市级传统村落,在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可适当提高设计标准,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
七、资金使用管理
1.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工程进度快、工程质量优良的镇。
2.各镇可在美丽乡村建设范围内统筹使用美丽乡村资金(含以前年度资金),超出财政定额补贴部分,区财政不再给予追加,超出部分由各镇政府自筹解决。
3.各镇超过一年以上结余资金按原渠道缴回区财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列入美丽乡村年度工作计划的村庄,具备可实施条件,无故逾期一年未实施的,将收回建设资金,区政府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
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行业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要主动作为,积极沟通,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形成共建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及时协调配合解决实际问题,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二)落实责任,明确主体
各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和实施主体,镇党委书记(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程实施,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严格管理,规范建设
本着“经济、实用、适度、合理”的原则编制村庄实施方案,杜绝超越和不切合农村实际的建设项目,严控建设成本,防止过度建设,严禁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贪大图洋等面子工程。各项工程建设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村庄实施方案设计与实地情况不符,由镇政府追究设计单位责任。
(四)加强监督,认真考核
将各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巡察重点内容,加强区级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各镇政府在落实工作的同时,要定期将工作进度报送区委农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五)注重长效,加强管护
各镇政府要将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维护、谁破坏、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运维工作落到实处,用好基础设施运维资金,制定长效管护机制、监督监管机制、维护验收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篇5
一、活动时间
1、20XX年3月12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纪念“312”植树节活动。
2、20XX年2月22日~3月26日开展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
二、活动目标及范围
(一)活动目标。按照“政府送树、社会捐树、群众种树、全民护树”的原则,组织开展美丽乡村绿化活动,确保全县村庄绿化覆盖率平均达到40%以上,80%以上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标准,各村(社区)实现村庄园林化、道渠林荫化、岗坡林果化、庭院花园化,逐步打造瑶岗仙镇美丽宜居乡村。
(二)活动范围。本次活动采取全面绿化和提质增绿等方式进行,主要在以下范围内实施:一是村庄村头巷尾、房前屋后、空坪隙地(含拆除旱厕和空心房的空隙地)等;二是水策水河流域两岸等;三是通村通组公路两旁和入宅小道两边;四是村庄公园、小游园等地。水系和道路绿化原则上要求不断线。
(三)栽植树种和苗木规格。根据适地适树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主要栽植香樟、阴香、四季桂、红叶石楠、红叶李、杜英等乡土常绿和落叶乔木树种,苗木规格为胸径2~6厘米(带土球全冠或半冠)。部分地方适当搭配彩叶彩花球型(球冠40~60厘米,冠幅丰满紧凑,带土球)和小灌木(高于30厘米裸根)以及柏木(高于1.5米带土球),打造节点空隙多层次绿化景观。
三、实施步骤
各乡镇、村组根据辖区内山水、树木、道路等自然资源现状,结合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各地拆除旱厕和空心房的空隙地情况,认真做好绿化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搭配,推行节约型、效果型绿化模式。对绿化达标村实行提质增绿要量力而行,采取自愿申报、分步实施;对非绿化达标村要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绿化达标任务。
(一)提交申请资料。各村(社区)将种植计划报送镇农林水办公室,由镇农林水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县林业局。
(二)作出规划设计。收到各村(社区)报送种植计划后,由农林水办公室联合林业站现场规划,并绘制规划图纸。
(三)组织整地挖穴。各村(社区)按照规划图纸,组织党员群众和村民代表清理栽植地,并按照设计的株行距和穴规格进行整地挖穴。挖穴完工后,镇农林水办公室联合林业站组织验收。实地验收合格后,开具《瑶岗仙镇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整地验收单》。
(四)苗木供应调运。对整地挖穴验收合格的,凭《瑶岗仙镇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整地验收单》,并按照《宜章县林业局关于做好20XX年造林绿化苗木供应和验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的苗木供应程序办理苗木供应手续。各乡镇、村组凭《宜章县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苗木调拨通知书》安排车辆自行到指定苗圃调运苗木,县林业局安排2名以上苗木验收人员对苗木质量、规格及数量现场检查验收。调运苗木时苗圃方(供苗单位)、需苗方(用苗单位)、检验方三方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宜章县20XX年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绿化苗木验收和调运单》,并三方同时签字确认。对整地挖穴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供苗。
(五)及时种植苗木。各村(社区)在调苗当天,迅速组织力量按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求种植好苗木,浇透定根水,并安排专人管护,确保造林成活率。县林业局负责提供现场种植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
四、资金保障
本次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活动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苗木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活动是瑶岗仙镇结合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宏伟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行动。各村(社区)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动员宣传各方力量抢抓时令,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人员施工,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本次活动任务。
(二)示范带动,确保效果。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绿化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生态廊道和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各驻村领导要严把苗木、整地和栽植质量关,确保苗木供应,提供技术指导,开展栽后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确保植树一片,成林一片,见效一片。
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篇6
根据《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xx~20xx)》,结合《苏州市区公交优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以及区旅游交通三年提升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公共交通体系的运行效率,促进全区公共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快公交场站建设
(一)关于建设内容和计划
计划至20xx年,新建或改建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31个,投资金额约3.62亿元,其中,公交枢纽站11个,停车场保养场8个,公交首末站12个;新增公交候车亭1197个,投资金额约1.197亿元,其中,区级道路公交候车亭346个,区级以下道路公交候车亭851个。上述项目累计投资总额约4.817亿元。其中,20xx年计划投资约1.993亿元,建设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等场站14个,公交候车亭498个(具体场站、候车亭建设计划见附表);20xx年计划投资约1.694亿元,建设场站8个,公交候车亭699个;20xx年计划投资约1.13亿元,建设场站9个。
(二)关于建设原则、主体和资金来源
1.建设原则
规划中确定的公交场站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规划新建场站应尽量实施综合开发;对现有场站,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并确保场站功能的前提下进行综合开发。
2.建设主体和资金来源
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统一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建设资金由区级承担,土地由属地政府无偿提供,报批规费列入建设总投资。有条件综合开发的公交枢纽站、停车保养场和公交首末站,若由所在地政府负责建设的,须确保场站功能完备,用于公交运营部分的停车设施及站房设施由建设单位一并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划归区交通运输局场站公司管理使用,产权不变。公交场站建设用地指标,由区国土分局根据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区级以上道路公交候车亭由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年度计划统一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区级以下道路公交候车亭由属地政府建设并承担资金。公交候车亭样式由区交通运输局统一设计,所涉设计费用区财政承担。
(三)关于管理责任
1.公交场站管理
不论新、改、扩建及以前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交场站,在原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场站设施及相应附属设施统一无偿划归区交通运输局场站公司管理使用。
2.公交候车亭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收益”原则,实行分层分级管理,涉及道路等级调整的,候车亭管理也作相应调整。
二、加快车辆更新和公交线路优化调整
加快车辆更新和提档升级,至20xx年末,新增公交车辆255辆,车型以纯电动、混合动力和LNG公交车为主,所有公交车辆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空调车比例达到100%,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50%。建成东吴南、北路公交专用道,其它路段根据道路状况逐步建设公交专用道。按照苏州市和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及区各板块开发进度和实际需求,适时新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满足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需求。凡需新辟调整公交线路的,由属地政府向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由区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及属地政府会办确认后,向市客管部门报批。
三、落实财政保障机制
将扶持公交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和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建立区、镇分级负担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支持公交优先发展的财政保障体系。
(一)落实相关建设资金
对于公交场站和公交专用设施建设,区、镇两级按照每年的建设任务,合理安排好相关资金,确保能按时完成。
(二)落实日常养护资金
为保障公交场站、候车亭设施正常运转,区、镇两级须落实日常养护资金,确保管养到位。日常养护资金的落实办法另行制定。
(三)建立公交补贴机制
1.对于公交营运亏损按照区、镇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公交亏损补贴机制,细则另行制定。
2.对各级指令性运输任务,实施单项补贴,由指令单位及时拨付。
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篇7
根据《遵义县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遵县教人〔20xx〕18号)精神,“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基础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基础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中小学教师绝大部分在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为全面提升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在今后三年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按照这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拟定山盆镇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xx——20xx年)。
一、工程目标
“贵州省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贵州省‘十一五’(2006――20xx)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子工程。根据《贵州省“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中“倾斜农村”的原则,此工程以农村骨干教师、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为培训重点,以“一德三新”为主要内容,以“决战课堂,新教材大练兵”为抓手,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
二、实施原则
1、突出骨干,倾斜农村。一方面要突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本片区、本校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村小、教学点教师的培训,使他们更多地享有省、地、县优质的培训资源。
2、按需施训,注重实效。培训要针对农村教师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及当前农村中小学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增强培训效果。
3、模式创新,远程辅助。各校充分利用远程设备,开展远程培训;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相结合,把课题研究与教师培训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有效的方式来加强教师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任务
培训分为省、地、县和校本培训,我镇狠抓校本全员培训,全员培训方式主要由学校具体组织,培训时间由学校自行安排,培训内容以所发教材为主,结合校本教材开展。
1、师德师风培训。以“增强教师魅力,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来开展,以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青年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打造师德建设示范学校、完善教师师德评价体系、师德年度考核和校园文化建设等为具体目标,培养教师的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增强教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道德;建立学校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提升学校整体品味。
2、新理念培训。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关注学生发展为主题,以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为载体。树立教师正确的教育观,即终身教育和学习化环境。“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培养教师的创新能力,在实践中提炼真正适合教学的教育理念,富有个性的教育方法。使教育理念与教学过程逐步融合,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
3、新课程培训。以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决战课堂,新教材大练兵 ”为抓手,提高教学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和研修,充分发挥学校教研组的作用,要求教师把课堂教学作为教师成长的主阵地;充分利用镇级、片区、县级的教研网络,高效开展各学科的教研活动,深刻领会新课程理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4、新技术培训。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平台,按照普及、巩固、提高的原则,以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并在学科教学中有效运用为目的。各校要抓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培训工作,转变观念,狠抓实干,通过培训以提高每位教师的计算机知识水平及操作技能,提高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
5、加强教师“两字一话”的培训。把粉笔字和钢笔字的规范书写作为全镇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的基础内容进行常规培训。加强普通话训练,校园内一律使用普通话,教师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并对获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的教师给予奖励并在晋级晋职上优先考虑。
6、强化教师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解读。各学校必须组织教师认真解读学科课程标准,把握课标纵横尺度,使学生全面接受教育。7、提高教师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向课堂四十分钟要质量,有效激活课堂教学,使学生快乐接受知识的同时并培养其技能,杜绝课堂教学常规化填鸭式教学、平板式教学,有效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设计能力。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山盆镇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在山盆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镇中心学校继续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和组织实施。各学校在认真完成中心学校继续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安排的继续教育相关培训的基础上,要积极组织和实施校本培训。
(二)筹措经费、保证投入为确保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顺利实施,除县教育局安排的培训经费外,中心学校积极筹措经费,安排专 项资金,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三)考核要求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有关培训学时记入“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总学时,培训成绩载入教师个人继续教育档案。“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总体验收。
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根据省水利厅印发的《xx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x水建管发〔2021〕x号)和市水务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水监督〔2021〕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质量水平。确保“十四五”期间质量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质量管理措施更加有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建设完成一批高质量水利工程,培育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二、目标任务
针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主要参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促使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项目法人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图审查程序不落实,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质量检查不到位,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二)勘察、设计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强制性条文检查环节未执行,设计现场服务不到位,设计变更不符合规定程序,未按规定参加工程验收等问题。
(三)施工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主要管理人员驻工地时间不满足合同要求,施工准备工作不满足要求,质量管理责任不落实,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质量缺陷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派驻现场监理人员数量、专业、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未按规定审核施工技术文件,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测,监理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五)检测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现场试验室未经检测单位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检测单位未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资质认定部门批准违规从事检测活动,试验检测过程不符合相关规定,试验检测报告出具不真实、及时、准确等问题。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县各类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特别加强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项目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排查整治覆盖率达到100%,确保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
县水务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各项目参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10月)
县水务局、局属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见附件1)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我局反腐倡廉建设、效能建设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提升和作风的优化,进一步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构建完善、严密,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着力解决贯彻执行制度力度不够、监督检查不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对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1、深入进行思想发动。3月5日,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学习贯彻,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
2、组织开展查摆活动。以党支部或部门为单位,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围绕单位、个人在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制度建立全不全、制度规定细不细、制度执行好不好、廉洁自律严不严的查摆活动。
第二阶段:制度建设。围绕反腐倡廉、提高效能、改进作风、促进发展,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出发,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疏理。在此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修订、完善;针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贯彻执行制度的有效措施。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开展制度调研。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本单位容易发生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关键环节,研究这些环节腐败产生的形式、特点和规律,查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2、修订完善制度。按照“坚持、充实、完善、废止”的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疏理和审查,重点审查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按照反腐倡廉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要求,修订完善制度,形成符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标准的制度体系。对制度做好分类登记。
3、实行制度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局网站、制度汇编等有效方式,做好制度公开工作,接受内外监督。编制局党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目录,下发反腐倡廉制度汇编。同时,要加强全局人员的制度学习,增强对制度的理解和掌握。
4、严格落实制度。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高度重视制度的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全方位监督检查。
5、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根据市委“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要求和局党组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方案,抓好自查小结,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抓好两项工作:
1、自查小结。各部门和单位要对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小结,并按照制度建设持续改进的要求不断创新完善制度,要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
2、总结提高。各部门和单位要对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 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推动反腐倡廉和安全监管效能、制度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三、主要目标
要以开展“提升制度执行力”活动为契机,在抓好防腐倡廉制度建立、制度完善、制度创新工作的同时,促进全局各项业务工作制度的规范和完善,保证各项安全监管监察任务的圆满完成。
1、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立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从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继续推行“预警” 和防范机制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源头堵塞产生腐败的漏洞,采取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约机制和防范措施。切实施行“诫勉”机制。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同志,通过自我检查、 组织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教育,以清思想、正视听、晓得失。 坚持层层签订廉政建设“九不准”责任状。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建立对失职失责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问责”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个人的评优、提拔、晋级结合起来,采取降职、免职、交流等措施,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坏的,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依托“三合一”网络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审报程序,把好行政许可关口。严格行政审批流程制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
3、严格执行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公务招待接待制度;严格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品采购制度;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
4、建立健全人事任免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加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监督力度。
5、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等各项制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6、完善行政监察制度,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安全监管监察履行职责、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程序等实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实行监督检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最大限度地堵塞产生腐败的漏洞。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好、传达好、落实好、宣传好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学习,认真实施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方案,力求在学习中有新思维,贯彻中有新创意,执行中有新举措。
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局党组成立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工作协调。各级领导,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狠抓落实,把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在工作中,执行在行动上。
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工作,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以廉洁自律教育为基础,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以学习贯彻为突破口,加强机关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
完善制度,注重实效。要把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制度落实、推动工作开展作为检验实施“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是否见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的体制机制。要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注重基本制度,又要注重配套制度;既要注重惩戒性制度,又要注重激励性制度;既要注重实体性制度,又要注重程序性制度;既要注重制度的制定,又要注重制度的落实。
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在常州安监网、开辟专栏,采取新闻报道等形式,切实加大对开展“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和单位要用一定的时间,进行认真回顾,书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剖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措施,严格整改责任,巩固活动成果。
乡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转发县水务局关于县20xx年扩挖和河渠清淤整治及小型集体泵站技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秘〔20xx〕88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镇扩挖、河渠清淤整治、小型集体泵站技改等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给予财政奖补。为确保资金发挥效益,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按计划、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县下达我镇20xx年当家清淤整治计划,结合各村(居)农田水利现状,按照灌区水利条件,重点在二站尾水地区和三站灌区实施,适当照顾自流灌溉地区,并一次性将计划分配到各村(居),具体任务见附表。各村(居)对照镇下达的任务和目标,认真组织人员实施,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
二、建设要求
(一)建设标准
1.蓄水面积15亩以上,蓄水量1万方以上,整治土方1万方以上,顶宽大于3米,内外坡比不小于1:2.5,要做到坡平线直,内外坡土方要压实。平均蓄水深度3.5米以上、清淤整治后需达到底平(淤泥清干净,须见塘底自然土)、埂平和坡平。内、外坡各植两行草皮,单行宽度50公分以上。进水、放水涵管等配套设施需齐全,至少每口应建一处带进出水口的放水涵或排水涵。来水面积大的,应建溢洪道。上栽植三排意杨。
2.蓄水面积5亩以上,蓄水量3千方以上,整治土方2千方以上,顶宽大于2米,内外坡比不小于1:2,要做到坡平线直,内外坡土要压实。平均蓄水深度2.5米以上、清淤整治后需达到底平(淤泥清干净,须见塘底自然土)、埂平和坡平。内、外坡各植两行草皮,单行宽度50公分以上。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土方工程要求,进水、放水涵管等配套设施需齐全,至少每口应建一处带进出水口的放水涵或排水涵。来水面积大的,应建溢洪道。上栽植两排意杨。
3.河渠清淤、电站技改严格执行县级标准,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二)建设工期
所有工程需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逾期未完成建设或通不过县级验收的,不纳入奖补。
(三)验收程序
项目完工后,由镇当家清淤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逐塘口进行初验。镇初验合格后报请县级验收,验收采取深入项目现场,查看工程施工情况和有关资料的方式,根据实际完成土方量、建筑物配套、草皮护坡、外观标准及电灌站技改状况,征询村级组织、村民代表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填写项目验收表,报县领导组审定后,履行付款手续。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补助标准。当家清淤整治项目,县财政实行定额补助,蓄水面积15亩以上,清淤土方5000m3以上,每口奖补3万元;蓄水面积5亩以上,清淤土方1000m3以上,每口奖补5000元。镇政府按标准补助到村,具体每个的补助金额由村(居)两委根据每个的实施情况落实补助金额。
(二)资金整合。各村(居)要抓住当家补助的契机,积极整合涉农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群众筹集和社会化捐资等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资方式,或通过租赁、承包、股份等形式,激活经营机制,吸引各类资金解决缺口问题。
(三)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根据长政办秘〔20xx〕88号文件要求,按公示制和报账制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拨付项目款。项目完工后,各村(居)备齐村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村(居)项目管理小组的记录和每口的施工合同、施工记录、租机协议及租机费发票、加油发票、人员工资表、电费、整修材料及运输费、验收表等材料到镇财政所报账,一次性拨付项目资金到村账户。
(四)资金使用。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建设,不得列支各类管理性费用,不得用于青苗补助和竹树砍伐、土地挖压、建筑物拆除等费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家清淤整治项目,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淤整治项目领导组,负责项目组织领导。镇财政所、农业部门为项目组织协调单位,共同牵头负责项目申报、施工管理、验收等组织工作。镇农建办承担项目的日常事务。镇包村(居)干部是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居)党组织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项目管理小组,项目实施由项目管理小组负责。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村(居)既要积极宣传在本村水利工程建设中涌现的好人好事,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水利兴修工作氛围,还要大力宣传水利工程建成后发挥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干群大干水利的热情。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在村公示栏张榜公布,提高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晓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大督查调度。在项目实施中,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开展督查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水利兴修综合考评。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及时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施工单位按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督促施工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