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1篇)
工作方案是有较强导向性的粗线条的工作筹划。当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标本兼治、全程监管、建章立制、探索长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县教育局、学区中心校、基层学校三级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坚持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重点,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程序为核心,强化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的监管,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全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安全保障、推进全乡教育的可持续性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安全工作目标,结合我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1、加强对学校饮用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饮用水洁净安全;号召学生全体自己带水,严禁在校公用一个茶杯喝水。
2、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完善学生制度建设,教育学生严禁购买三无食品,组织开展拒绝零食的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
三、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宣教工作。
5月底到6月初,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师生中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利用升旗仪式、班团队会等方式对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了解“三无”、不卫生食品的危害,掌握辨别伪劣食品的能力和相关生活技能,养成不挑食、不偏食,不买、不吃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等良好的饮食习惯。第二,采取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向家长群众宣传《食品卫生法》,提高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取得他们的配合,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学生食品安全、人人重视学生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学生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第三,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安全课程内容,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
2、深入推进抚宁县学校食品放心工程,经常性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定期对学校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①加强教育,认真履行培训、指导、督促、检查职责,不断改进和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管措施与监管能力,整体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②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加强学生饮用水管理。
3、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6月10日开始,开展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保证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对于学校门前、周边的违法食品摊点,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取缔学校门前、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食品销售摊贩,杜绝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健康权益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卫生行为,排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集会、班团队会、板报、橱窗、广播、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力求做到宣传教育辐射到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3、严格考核,狠抓落实。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评估。
4、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依照学校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着力治本,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做好本街道辖区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对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检查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检查整制,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定期和平时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辖区居民饮食安全,特成立长青街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彭望平(常务)副组长:张学书
成员:苏功斌周健田克安胡立凯黄洪军张仁国朱可岭夏发清李东平庞家辉
四、重点检查任务及主要目标、措施
(一)食品生产环节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重点检查小企业、小作坊,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主要目标:
1、对市场销售的“三品”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伪造、冒用使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开展“三品”质量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
2、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
3、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体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主要措施:
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开展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调研,把具有区域性集中性生产物质特点而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整治地区;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并及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
3、全面整治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制度;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调查摸底,建立监管电子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检查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主要目标:
1、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
2、流通环节食品监测工作有效开展。
3、无照经营食品、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措施:
1、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按照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加强日常巡查,下移监管重心,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3、完善和推进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的具体要求和进货台帐制度的具体内容,加强分类指导,提高“两项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适合不同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的电子台帐、纸质台收和票据粘贴台帐,进一步扩大“两项制度”的覆盖面。
4、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监测。针对流通环节特点和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情况,科学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快速检测工作程序,建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信息平台,加强快速检测结果的对比分析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开展市场规范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餐饮消费和农村群宴环节
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主要目标:
1、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3、餐饮单位全面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4、有效防范学校食堂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措施:
1、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2、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工厂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等行为。
3、开展餐饮单位餐具消毒的集中整治。对餐饮单位的餐饮具和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饮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4、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盒饭等高风险食品的专项监督检查。
5、严格消费环节肉品进行索证索票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只使用定点屠宰厂(场)的猪(牛、羊)肉和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禽肉产品。
(四)畜禽屠宰
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力度。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主要目标:
1、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出厂(场)肉品质量100%合格。
2、对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3、加大举报管理力度,确保举报查处率达100%。主要措施:
1、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大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力度,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2、全面清理和检查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清理达不到条件、不符合规定(规划)的屠宰厂(场、点),加强屠宰企业资源整合和改造升级,规范屠宰企业管理,从根本上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要规范活禽屠宰。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格执行进厂(场)检查验收制度、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五)保健食品
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主要目标:
1、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从源头上杜绝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进一步遏制保健食品的违法标识和过度宣传行为。主要措施:
1、配合省、市局推进保健食品GMP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加强对重点保健食品的抽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和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
5、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五、整体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具体环节。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过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从制定规则、监督实施、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四方面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丰富综合监督内容,创新综合监督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抽查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四)加强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各社区、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经费的投入,并加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整治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相关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街道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各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认真开展督查,确保整顿效果。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根据县政府《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绿洲、建设品质活力江永”这一中心,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为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强化日常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实施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零事故发生,为全县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二、工作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网管化管理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年度“分级分类”监管计划,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电子动态监管信息,确保工作有记录、可追查;二是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农贸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可追溯;三是根据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结果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四是针对20xx年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抽检不合格、进行过立案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奶制品、白酒、肉制品、冷冻饮品、桶装饮用水、麻辣小吃等高危产品种类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适当增加检查频次。
(二)信用数据建档。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采用纸质档与电子档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信用数据建档,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单位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营业执照复印、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日常巡查记录、监督意见书、监督抽检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监管信用档案录入率要达到100%,食品小作坊备案率要达到100%。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的要求,推进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符合评定条的餐饮服务单位须全部评级且按要求规范公示,督促餐饮企业管理标准化、操作规范化。
(三)食堂达标工程。突出以学校、机关食堂为重点,扎实推进标准示范建设,扩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的覆盖面,力争在20xx年底,全面提升特大型、大型餐馆,供餐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使餐饮后厨软硬设施科学合理,做到可视、可观、可知。
(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根据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力争每个乡镇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店2家(食品经营),并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条成熟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生产消费的特点,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肉及肉制品、配制酒、米粉食用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活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段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农村自备酒席场所以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部位,持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持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学校及周边无证照经营、仿冒和“五无”食品、“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积极推进食用油米粉综合整治和“放心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基层各分局、餐保化股、食安股)
(六)食品监督检测。完成上级下达的日常监督抽检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对20xx年度抽检不合格单位、产品要采取“回头看”的形式,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抽样检验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科学参考,确保专项整治高效开展。加大季节性食品(冰淇淋、饮料、腌腊肉等)、节庆性食品(粽子、月饼等)、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及入市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把好食品头监管关。
(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1”“121”等平台,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按计划对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分环节、分区域、分时段开展培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等。
(八)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在完成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所要制定隐患排查清单,及时化解风险,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严格按规定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并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九)换证
发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核与验收和换证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后续监管,特别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形成县局机关与基层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局面。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经营许可条的单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向省、市局建议撤销生产经营许可。(责任单位:食安股)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友仁;常务副组长:何新军;副组长:县局各党组成员(可根据人事变动调整,不另行);成员:各分局、股(室)、队、分局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食安股。各相关股所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根据本辖区内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管计划,将监管任务网格化,按片分解,明确监管责任人,保证监管措施实施到位。
(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县局机关、各基层所要加强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股室与各所的工作特长,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的现象。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一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目的与意义,及时报道监管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食品企业主的职业道德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加快建立以守法遵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健全食品企业的自律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各分局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定期报告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监管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给予鼓励,对工作开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失职或渎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特别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把全乡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屠宰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小食杂点,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进行整治,着重加强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饲料、词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强化种植全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
量安全检验测制度。加强对种植殖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苏红”、孔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污染监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禁产、禁售农药、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帐制度。
(三)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实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师长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结农村、学校餐饮业管理;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列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村、各单位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虽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有关法律厂法规知识和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广泛发运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2月24日)
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实施各项整治措施,扎扎实实夺推进整洁治工作,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联合查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群众举报和调查了解到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和大案要案线索,要认真查证,情况
属实,要坚决严厉打击。
巩固成果、总结验收阶段(12月25日一12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集中整洁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已立案的案件要抓紧查办,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前期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单位要“回头看”,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监督管理体系。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直协调产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根据本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
(二)依法办事,直协调配合。各村、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一发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各村、各单位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按,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式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认真实施食品等产品的质量追溯和如回制度。
(三)扎实推进,确保落实。各村对本村的重点区域,重点案件要加强督察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同时,各村和牵连、头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沟通。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xx〕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三、实施步骤
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 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6
按照《县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县学校食堂与学生“小餐桌”管理办法(试行)》、《县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规范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县政府有关规定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试点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经验,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建筑工地: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内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2、幼儿园: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幼儿园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3、集中交易市场:一是规范辖区内集贸市场经营行为。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市场开办者与所在工商分局签订责任状;对食品流动摊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饮摊点备案登记卡》从事经营活动;规范食品流动摊点的经营行为,粘贴散装食品标签;推行《食品销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二是规范食品商场、超市经营行为。强化证照管理,要求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制作成规范展牌悬挂上墙,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配备统一的专用档案盒;推行“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经营者要配备电脑、宽带、打印机和机打发票,安装“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按计划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公示工商监管执法人员的照片、姓名、投诉举报电话,悬挂上墙。
4、餐饮企业:规范镇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选择一家小型餐馆、一家中型餐馆作为餐饮企业规范试点单位,通过强化监管,有效解决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大、设施设备不全、加工经营条件差等餐饮食品加工突出问题,明确餐饮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推进基础卫生设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加工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工作落实,镇联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药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确定南五里绿宸万华城建筑工地、吕营幼儿园、西关大众超市(百合兴超市)、县大集(县集中交易市场)、巴蜀东坡酒楼、蜀南红川菜馆为试点单位,将各项整治任务逐项进行落实。
(二)动员筹备阶段(2月21日至3月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摸底,与试点单位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动员各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日至3月15日)。各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规范、整改,要求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由县政府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观摩,按照县领导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完善。
(五)总结推广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各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归纳,在全镇推广。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193号)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食【20xx】51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4月底)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5月底)
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阶段(6月—6月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有关学校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各有关股室要密切配合,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底前全部完成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评定工作,使学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到食品销售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主管股室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各监督员要按照监管区域,组织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堂和承包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五)做好检查总结,及时上报信息。各学校于4月底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报送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股。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8
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局各科室、基层各单位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和职能,在县畜牧兽医局的统一协调和领导下,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养殖业模式转型,推进统筹城乡建设。
按照省市统筹城乡建设发展规划要求,认真落实XX县《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快农村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据“规划一体、产业协同、资源共享、服务均等”的城乡统筹与新区建设同步推进的思路,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局生产技术科牵头,由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配合,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农村养殖技能培训。每年完成培训农民1000余人,为规范养殖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大力加快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二是积极引导、推广养殖户向药惠东樊村、张卜张家村养殖模式发展。农民住进了楼房后,帮助农民发展养殖业,使种植业与养殖业平衡发展,是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现实情况要求我们必须将养殖业发展引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规定专用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积极协调,力争在耿镇建成一个存栏3000头规模的奶牛养殖小区;加快张家村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建设,年底保证生猪存栏达到5000头。三是狠抓标准化创建和“退户进区”,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落实惠农政策。(1)着力抓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模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环境生态化”示范创建标准,新建、改扩建3个标准化养殖场。(2)加大“退户进区”工作力度。配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养殖小区建设,集中力量改造和整合规范化养殖小区,促进散养户“退户进区”。(3)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重点抓好能繁母猪、能繁奶牛养殖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落实;加强生产指导,强化形势分析,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四是促进高端特色品牌畜牧业发展,提高畜牧业科技化、品牌化水平。(1)加大良种推广力度。以硬件建设和品种换代为重点,推进生猪、奶牛、家禽、肉牛、四大良种工程和性别控制、胚胎移植、人工授精三大主推技术。(2)发展优质高端特色畜牧业。突出特色区域、特色产品,加大外引内联力度,因地制宜发展优质高端特色畜牧业。巩固发展县祖代种鸡场的萨索肉鸡等特色养殖。按照繁育、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经营的模式,加快加强地方传统畜牧食品产业开发,依托畜牧食品加工企业,逐步把传统食品发展成高端特色产品。
二、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当前,我县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仍很繁重,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动物疫情“零”发生,对我县畜牧养殖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今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配合局生产技术科做好今年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是创新动物防疫模式,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抓好春秋季两次集中免疫,推广程序化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二是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报。三是加强应急管理,更新防疫储备物资,增强果断处置突发动物疫情能力。四是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抓好动物疫病抗体监测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和人员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三、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膳食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易出现监管空档和漏洞。近年来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畜产品病害、药残及人为添加违禁物品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畜产品竞争力的需要。局经营管理科XX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全面深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抓好以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为重点的排查工作, 制定和细化监管措施,突出抓好生产经营主体自检、检验检疫同步监管、“瘦肉精”黑名单监管和案件移送查办等制度的落实。对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罚,始终保持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二是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基层检测能力。加大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可靠依据。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措施。加强对屠宰场、畜禽产品加工厂、冷库以及运输、交易市场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四是探索建立病死动物回收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在县畜牧兽医局的领导下,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五是强化动物卫生执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严格落实农业部动物卫生执法“六条禁令”,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严禁重复检疫,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严禁不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严禁发现违规行为不查处。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案件查处率。实行动物调运及动物防疫区域化管理,防止染疫动物及产品进入我县。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聚区成立绿色产业集聚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领导小组,由区食安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和各街道食安委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各街道要按照《通知》要求,统一负责当地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时间进度,确保如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街道辖区内农技、兽医、林技、水利、公安、综合执法、卫生监督等站(所、员)以及中心学校、卫生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食安办设在街道办事处有关内设机构,由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兼任主任,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负责人和本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二)常住人口规模达2万人以上或常住人口规模未达2万人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的`街道,必须配备1名或以上食安办专职人员;常住人口规模在2万人以下的街道,配备1名或以上食安办专职或兼职人员。
(三)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各地在开展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中,可依托街道综治网格,将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纳入综治网格管理内容实行同网格管理,并与综治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在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相对繁重的街道社区及中心乡镇所在地社区(行政村)统一聘设1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专职协管员聘用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其管理、考核由街道食安办会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其工作报酬由集聚区财政负担。在其他行政村(社区)可聘设兼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工作报酬由集聚区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解决。
(四)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行政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重点是: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乡镇(街道)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上报程序,及时上报、反馈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参加乡镇(街道)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熟悉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五)切实加强基层责任网络各层级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由市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协管员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知识,并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提交街道办事处予以撤换。由街道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定期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的兼职协管员以及本街道驻联行政村(社区)干部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
(六)为保障基层责任网络各层级人员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职权,由区食安办会同当地市场监管、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公布行政村(社区)协管员名单,在《意见》框架下明确赋予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工作普查、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和临时性应急处置等非行政执法类工作职权,并统一配发食品(农产品)安全协管证件。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管人员检查的相关单位,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七)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作用。重点是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基层协管人员与监管执法部门的工作会商;建立执法巡查协作制度,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中,要主动邀请当地协管员共同参与,做好传帮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搭建监管部门、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协管员之间双向互通的信息通报交流平台,及时传递工作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人事变动通报备案制度,各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协管员要相对保持稳定,如确需变动,要及时通报上级食安办,并对新进人员及时进行培训考核;建立协管员年度考核制度,由街道食安办会同有关监管部门,每年一次对辖内协管员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应及时予以撤换或调整,切实督促协管员履行好职责。
三、加大督查力度
各地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与本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确保按照《通知》要求于2014年6月底前将基层责任网络框架搭建到位。集聚区管委会将把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对各街道2014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点考核内容,年底对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评估。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加强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规上工业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针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确保规上工业企业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属地整治为主原则,县经信委牵头负责祁山镇、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的专项整治。
(二)整治任务
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化管理,推进食堂办理证照和完善制度,防止发生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加大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分析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现状,明确工作目标及重点,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要针对存在的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1日至10月15日)
1.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梳理、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2.重点规上工业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逐一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经信委对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执法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将整治行动中有效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实现整治工作目标。对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经信委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指导科承担委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维护企业员工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做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动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重点规上工业企业在开展自查工作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利用企业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从严要求,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发现问题和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积极加以整改。要落实每个阶段的任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圆满成功。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按照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一次以“保两节食品安全、促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等行为,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保障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整治时间: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包括全街办各类餐饮单位。重点为承接婚丧宴席、节日大型聚餐和“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各类宗教聚集活动用餐场所,农村家宴,奶吧、茶座、饮品店等五类餐饮服务场所。
四、整治内容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证行为。
(二)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
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三)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制度落实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续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硬件设备是否运行良好,凉菜配制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餐饮具是否按照要求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有消毒记录,一次性餐饮具进货渠道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对咖啡馆、酒吧、茶座的整治检查要同时突出差异性重点,认真核查其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对酒类、奶及奶制饮品、食用冰、果汁等冲兑用水和一次性餐具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凉菜、改刀水果、现榨饮料等制作有无专间或专用区域操作,有无餐饮具消毒设施;有无水净化设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公示;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冷热分开、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果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四)发挥技术支撑,加大监督抽验
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品种及重点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五)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制定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五、整治时间安排与主要目标任务
(一)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25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排查自己辖区高风险场所和重大活动,确定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xx年12月26日至xx年2月12日为整治检查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监管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xx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为总结阶段。
各村(居)委会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月10日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形式报送至街办食药所,由食药所汇总上报县局。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聚餐次数增多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多发的特点,重在预防,科学监管,狠抓落实,做到早谋划、早动员、早安排。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排查隐患,突出实效。
结合《xx县xx年“四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xx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恪尽职守,处理迅速
“节日”期间,各村(居)委会要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村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人员奔赴第一现场进行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努力减轻不良社会影响。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要进一步畅通社会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消费观念。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的责任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倡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的综合整治当中,形成人人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