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反坐介绍
诬告反坐介绍
故意捏造事实向司法机关控告他人,使无罪的人被判有罪,或使有轻罪的人被判重罪,告人者要按其所诬告他人的罪受到惩罚。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内容,欢迎查看!
简介
中国从秦、汉以来,历代法律都规定有此项原则。三国魏文帝黄初五年(224)令:“敢妄相告,以其罪罪之。”晋律张斐《律注》:“诬告谋反者反坐。”北魏律:“诸告事不实,以其罪罪之。”
《唐律·斗讼》诬告反坐条:“诸诬告人者,各反坐。”但是诬告品官使之受到除名处分的,判罪比反坐还要加重。例如告五品以上官在监管范围内盗绢一匹,如确是事实,应杖三十,除名;若是诬告,对诬告人就不是只得杖罪,而要按被诬人五品官除名比徒三年的规定,反坐徒刑三年。
元律《大元通制·诉讼》也规定:“诬告者抵罪反坐。”
明、清律对诬告反坐定有加等办法:凡诬告人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加所诬罪三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另有损害赔偿规定。若所诬徒罪人已役,流罪人已配,虽经改正放回,验日于犯人名下追征用过路费给还;若曾经典卖田宅者,着落犯人备价取赎;因而致死随行有服亲属一人者,绞,将犯人财产一半,断付被诬之人(其被诬之人,致死亲属一人者,犯人虽处绞,仍令备偿路费,取赎田宅,又将财产一半断付被诬之人养赡);至死罪所诬之人已决者,反坐以死(其被诬之人已经处决者,犯人虽坐死罪,亦令备偿路费,取赎田宅,断付财产一半,养赡其家);未决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
此外,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二月曾定《诬告法》:“凡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五六人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所诬重者,从重论;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枭首其乡,家属迁化外。”
引虚
诬告人在被诬告人未受拷讯前,向审判官吏申述其所告事实虚假,撤回诬告,可以得到宽免。如唐律规定;除诬告他人死罪者外,诬告他人流罪以下罪,在被诬告人或有关证人未被拷掠前承认虚假的,可以减反坐罪一等;但是诬告期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及奴婢部曲诬告主人的期亲、外祖父母的,虽承认虚假也不减等。
什么是诬告罪
诬告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诬告陷害的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犯诬告陷害的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告,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至于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仍构成诬告陷害的罪。虽然司法机关查明真相后不会对这些
人科处刑罚,但将他们作为侦查的对象,使他们卷入刑事诉讼,就侵犯了其人身权利。“诬告”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我国宪法将惩治诬告陷害提高为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诬告罪如何处罚
刑法诬告陷害的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老刑法对诬告陷害的罪的处罚有点类似于诬告反坐,不直接对处罚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现行刑法则直接在规定了诬告陷害的罪的条文中对犯诬告陷害的罪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不过如果按照现行刑法来处罚诬告陷害的罪的话一般就要比老刑法要轻一些,因为现行刑法对诬告陷害的罪的处罚最高才是十年有期陡刑;而如果按照老刑法关于“参照所诬陷的罪行的性质、 情节、后果和量刑标准给予刑事处分。”的规定来处罚的话,如果一个人诬告陷害他人故意杀人,那就要对他参照故意杀人罪来处罚的了,那样的话处罚就要重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