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规范
指在职业
范围内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习俗的总和。它是调整职业群体内部人员的关系以及与社会各方面关系的行为准则,是评价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善恶、荣辱的标准,对该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特殊的约束力。职业道德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分工的发生、不同职业的出现而产生,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工作岗位上同其他社会角色发生联系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主张把道德和职业联系起来。他的"理想国"中有 4种主要的道德,即智慧、勇敢、节制和公正。他认为这些不同的道德分属于不同的阶级或职业。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行业的增多,职业道德不断丰富和发展,并形成各自不同的特点。近代西方研究各种职业道德规范的学科称"职业伦理学",其中有律师伦理学、教师伦理学、医生伦理学,等等。
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分为:①职业道德意识。包括职业道德原则、规范、范畴、观念、情感、意志、信念等。②职业道德活动。包括个人职业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评价、教育、修养等。两个方面的内容密切联系、互相影响。职业道德往往通过公约、守则等形式,促使职工忠于职守,遵守规程,钻研技术和业务,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在阶级社会中,职业道德受阶级道德的影响,体现阶级道德的要求;同时又受社会公德的约束,体现社会公德的要求。如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体现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集体主义的原则,以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要求。
职业道德对人们的思想和职业行为有着一种内在的约束力量,人们遵从职业道德是一种经过内化的、自觉的行为。职业道德比法律、规章制度等对人们行为的控制更为深刻和广泛;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构成个人思想品德的一部分内容,成为个人的价值观、人生观乃至世界观的重要因素,对个人的思想意识和思想觉悟的形成有着重大的影响;职业道德所规范的行为,是社会生活中人们相互交往比较密切,比较频繁的行为,是关系人们利益的行为,并对人们其他方面的行为发生影响,对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