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最新
从去年5月1日起,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昨天,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提醒全省各类用人单位,要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提高,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提高相应职工工资水平。
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的一种方式。计时工资可分为:周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
1.第一类标准:广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89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2016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3.第二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其
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3.第三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3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4.第四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2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广州市历年职工平均工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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