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自1月1日起,2015年淮安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4年月平均工资。日前,我市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
我市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包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并特别强调包括劳动人事代理职工、劳务派遣职工,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缴存基数来看,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4年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2014年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2014年市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数。
从缴存比例来看,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12%;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8%-12%。
从月缴存额度来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月缴存额计算的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均以元为单位。1998年12月1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包含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按各地房改政策执行。
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依托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平台,相关单位经办人员可采取网上调整或拷盘调整方式进行基数调整。网上调整,即登录“淮安住房公积金网(www.hagjj.com)”,注册为单位会员,通过“缴存基数调整”菜单进行在线调整。调整完成后,填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登记表》,报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拷盘调整,即登录“淮安住房公积金网”注册为单位会员,通过“缴存基数调整”菜单下载拷贝《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清册》电子文档,录入缴存基数调整信息。调整完成后,填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登记表》,将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文档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受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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