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规则
征集志愿概念: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退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志愿设置:
1.
文理科第一批至第五批设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2.文理科提前批次及艺术体育类不进行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对象:
1.参与征集志愿的院校为相应批次计划未完成或追加计划的高等院校.
2.参与征集志愿的考生为达到相应批次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相应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学生.
[征集志愿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