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基数调整
2016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16年度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金额
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为49.6元
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为170.04元
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为5.67元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
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为347.2元;
养老保险:
10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1417.2元
6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850.4元
4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566.8元
失业保险:
10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85.03元
6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51.02元
40%档次的个人月缴费为34.01元
[2016年北京社保基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