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安全检查制度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社区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社区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社区组织、日常检查由社区安全办组织。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社区安全生产检查整顿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检查的形式。
1、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平时常巡检。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必要检查。
3、对群众举报、投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迅速检查。
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需要进行的监督检查。
5、行业专项整治的专项检查。
6、实施突击抽查和交叉检查制度。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经营证照以及证照资料是否合格;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安全生产
责任制落实情况;4、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材料;
6、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记录;
7、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情况;
8、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监控措施;
9、特种设备、设施的报装、年检情况;
10、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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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安全检查制度》()。四、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
五、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向社区领导报告。
六、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指令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登记造册,存档备查、跟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镇府有关部门。
七、被检查单位收到整改指令书(含现场检查记录),应按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提出的整改要求按时整改完毕,并向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
八、检查单位收到被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报告之日起,三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应对申请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发出复查意见书,不合格的按“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上报镇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本修订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