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婚假新规定
广东婚假规定2016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此外,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广东婚假规定:
1、2016年元旦前: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假期为: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2、2016年元旦后:晚婚假取消,只剩婚假3天。
产假
产妇:128天或158天
一孩或二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128天;
一孩或二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30天剖腹产假=158天;
丈夫:陪产假15天。
二、新条例对于产假的规定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
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广东2016年婚假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