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延期补充协议
工程延期补充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在《XXX施工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合同工期:
1.1、乙方必须按甲方及监理核定的施工组织进度计划执行,并确保各节点完成日期。若达不到节点工期要求,每节点延误一次罚款2万元;乙方最终能按总工期如约完成,甲方可退还相应节点罚款;但累计退还罚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
1.2、 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逾期,且该逾期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代表及监理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窝工费及停工费。下列情况发生后三日内,乙方就导致工期延误的.原因,向监理及甲方提出书面报告(一式三份),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各方保留一份作为延期凭证。
1.2.1由监理及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
1.2.2按施工承包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义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乙方在合同工期中综合考虑);
1.2.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1.3、工期不
顺延情况:1.3.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1.3.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1.3.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上一篇:酒类产品购销合同模板 下一篇:市场装修材料购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