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坡仔村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试行
新坡仔村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试行)
新坡仔村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
(试行)
一、总则
1、本基金会为新坡仔村面向全村干部、群众和村外出工作人员募捐的公益教育基金会。
2、本基金会的宗旨:弘扬尊师重教、崇文尚学优良传统,奖励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和考上研究生、大学、重点高中的优秀学子;奖励新坡小学各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困难的'贫困子女就学,振兴教育,推动新坡仔村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
二、受益范围与对象
1、奖励本村每年研究生、高考、中考优秀学子,奖励新坡小学各年级优秀学生,奖励新坡小学优秀教师。
2、以借款的形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毕业工作一年
后偿还本金,以保证基金的循环利用。三、组织机构
1、本基金会由理事组成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监事会理事1名。根据基金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可聘名誉会长、顾问若干名。
2、理事会成员通过民意调查,民主推荐,选拔有公信度的人员组成。第一届理事成员由村两委、主要捐赠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3、理事会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负责基金募集和管理,审批评奖、颁奖等重要事项。村两委负责对基金会进行监管。监事会理事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捐赠5000元以上,即进入监事会成为理事,参与监督资金的使用,或由捐赠者委托一位家人进入监事会参与监督。
4、理事会成员要确立公益服务意识,树立清正廉明形象,取信于民。
5、理事会每年召开3次会议,重大问题要通过全体理事民主协商,表决通过。
6、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7、本基金会由村两委监管,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四、基金管理
1、基金筹集方式: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发动村干部群众和外出工作人员捐赠。捐赠的款项进入新坡仔村教育基金会帐户,并由教育基金会开具捐赠收据。
2、奖金运作。基金会主要采取“存本取息”形式,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下,可以适当进行投资、理财,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基金每年度获得的收益,连同该年度募集到帐的资金,在支付该年度奖学金、资助金后剩余部分全部返回基金本金。
3、资金公开。基金筹集原则上1年1次,也可视资金情况每2—3年1次。每次筹集的善款金额与名单向全村公布。每年奖教奖学、颁奖晚会资金使用数目全部公开,每年学子偿还的本金和帐面剩余资金数目向全村公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自觉接受全村群众监督。
3、奖学资学办法:奖励、资助对象首先由秘书长和各位理事收集每年考取信息,报理事会通过,由会长签批。基金会每年评审和发放一次,对新坡仔村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试行)奖励、资助的金额和人数可视基金募集的情况,每年作适当调整。
4、教育基金会是专为教育设置的专项基金,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挪作他用。
5、基金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6、本基金会配备会计、出纳财务人员,会计出纳不得兼任。财务人员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五、附则
1、本章程为试行稿,未尽事宜有待实施过程逐步完善,再行修订。
2、本章程解释权属新坡仔村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