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学会告状了
孩子学会告状了
幼儿爱告状,有的父母和老师为此发愁,是不是孩子思想品德不好?其实幼儿的告状和我们大人所讲意义上的告状是有区别的,更没有“告发”的意思。孩子既然找老师告状,说明他们缺乏道德评价的独立能力,也说明是对教师的一种信赖。案件“如何”“裁决”,基本上是依老师的评价为转移的,老师如果是表扬或批评了他,他也能够欣然接受;老师如果是表扬或批评了别人,他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正因为这样,教师对“告”上来的事情或是对“告状”双方的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教师的“判决”应该是严肃、认真、客观、准确的。如果教师应付了事或各打五十大板,就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儿童道德评价能力的提高性。在大人眼里的一桩小事,却有可能在孩子心里留下深深的印象。所以,教师一定要处理好。
一般的孩子都爱告状。这是因为由于年龄的关系,儿童的道德认识还处在一个非常幼稚的阶段,道德概念和道德知识也是比较贫乏的。这是孩子们爱告状的主要原因。
特别是幼儿园的孩子,对于什么是非,好坏与善恶的理解,带有明显的直观,具体和肤浅的特点。什么是好?和我一块玩,给我小人书看就是好。小皮球借给别人而没借给我,就是坏……。孩子就是这样根据个别的现象,具体的小事,直接的利害来看待好坏、判断是非的。不可能像大人那样从本质上去掌握道德的含义。
另外,由于年龄小,心理简单,心里有了什么思想,情感马上就要表现出来,行动也特别容易外露;不像年龄较大的孩子,心理比较复杂,善于掩饰自己的思想。
所以,往往由于一点具体的小事,就极易引起他们的矛盾、纠纷,甚至动起手来,矛盾多,纠纷多,当然“告状”的也就多了。
因为儿童的道德评价能力还停留在较低水平上,对于是非,好坏和善恶还不能独立地进行判断,所以对父母和教师就有很大的依赖性。这是爱告状的另一个原因。
孩子们头脑里的那些幼稚的道德观念,是在家庭、幼儿园集体生活环境中,以及父母和教师身体力行的熏陶中形成的,与他们平时所受到的来自各方面的“禁止”“许可”有密切关系。
“好”就是经常得到父母、教师的许可和表扬的事情;“坏”的就是那些经常招来斥责、惩罚和不受宠爱的事情。
所以,孩子们很在意父母、教师对自己行为的态度
,不管是赞许还是谴责、肯定还是否定,都成了孩子们判断是非曲直、善恶好坏的最高标准。在他们的眼睛里,老师是最受崇拜的,老师是最可信赖的,老师才是最公正的“法官”。儿童的道德评价能力还带有很大的片面性,这也是孩子爱告状的原因。年龄小的孩子,往往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和别人,他们常常能看到并评判别人的缺点和错误,却不善于分析自己做的如何,他们心里的镜子只取别人,不照自己。
所以,双方一旦因某种小事而产生矛盾、纠纷的时候,都是各执己见,谁也不让谁。可是孩子又想争个胜败,论个明白,只有请老师做一个最后的“裁决”,才能心悦诚服。
在处理孩子的“告状”时;父母和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分清孩子告状的目的。
有些孩子的告状是想借大人帮自己“整垮”对方,有报复别人的意思,当然这是极少数。这时父母和教师就要进行严肃批评,让孩子懂得要与人为善,友好相处,相互宽容。
绝大多数孩子的告状都是为了讨个“公道”。父母和教师应该弄清原因,掌握孩子的心理,区别对待。
有时孩子告状也是一种询问。因为自己不清楚某些事情该不该做,见别人做了,自己也想模仿,可又不知父母的态度如何,比如两个孩子同在床上玩,一个光脚下地了,另一个向妈妈“告状”,“他不穿鞋下地了”,意在探问,“我可不可以也光脚下地玩”。这时,父母应明确表态,做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有时,“老师、某某不好好坐着”,“某某说话了”,这些告状都是希望老师注意自己,“我坐得很好,我没说话”。想被老师表扬。这时,父母和教师要及时肯定孩子的积极方面,以强化孩子的积极行为。
其次,要教育孩子多看别人的长处。让孩子学会公正、客观地看待别人、多学习别人的长处,找出自己的不足。教育孩子不管别人做得如何,自己应该按照要求去做,且有勇气坚持下去。
再次,要教育孩子学会处理小伙伴之间的矛盾。现在许多家庭由于只有一个孩子,上上下下都宠着,养成孩子很“独”。自己玩行,和大家在一起就爱闹矛盾。小孩子之间闹意见是常有的事,不能一有点事就找老师,老师也不能“有求必应”,凡事都跑来看个究竟,让孩子学着自己动手解决问题,可以减少孩子的依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