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车船税新标准
天津市在国家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车船税法>办法》,将于明年起施行。最受人们关注的乘用车税额按排量分为7档征收,其中4.0升以上排量的乘用车缴税额将达到450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缴税额则为450元。 税目 计税单位 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元)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 每辆 270 1.0升以上至1.6升(含) 390 1.6升以上至2.0升(含) 450 2.0升以上至2.5升 900 2.5升以上至3.0升 1800 3.0升以上至4.0升 3000 4.0升以上 4500 商用车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含)人以上) 每辆 1140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960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96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96 轮式专用机械车 96 摩托车 每辆 120 天津市车船税税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