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6新规定
一、实行“变更到站”
为了满足旅客变更行程的需求,进一步方便旅客出行,自2015年6月10日起,铁路部门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旅客购票后,可根据行程变化,重新选择
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变更到站及乘车日期、车次、席位。1、在原车票开车前48小时以上,旅客可任意选择有余票的列车。已取得纸质车票的,可在车站指定售票窗口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的,也可在12306网站办理。
2、办理“变更到站”不收取手续费。
3、“变更到站”只办理一次。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4、办理“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5、办理“车票改签”时(即到站不变),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同样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二、优化网络及手机端购票时间
为了进一步方便广大旅客购票,自5月6日起,12306网站及“铁路12306”手机购票客户端的购票、退票和改签时间由不晚于列车开车前2小时调整为30分钟。即只要不晚于所需乘坐列车开车前30分钟,旅客均可通过12306网站和手机客户端办理购票、退票和改签业务。同时,为了不影响其他旅客购票,列车开车前2小时内所购车票请于10分钟内完成支付。
三、完善改签服务
为了维护公平购票环境,自2015年6月10日起,对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12306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