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佛教
元代佛教
元代佛教
元代佛教(元代佛教)
元代佛教,是指元世祖即位至顺帝末年的百余年间(1260—1368)蒙古族在全中国范围内建立元王朝时期的佛教。为了叙述方便,将元朝未正式建立以前蒙古时代的佛教也在本文内略加叙述。自十三世纪初叶,元太祖成吉思汗就曾命其后裔,给各种宗教以平等待遇。
目录 历史 护持 寺院 藏经 收缩展开 历史元世祖忽必烈在即位前,即邀请西藏地区的名僧帕思巴东来,即位后,奉为帝师,命掌理全国佛教,兼统领藏族地区的政教。帕思巴圆寂后,他这一系的僧人继续为元帝师的有亦怜真、答儿麻八剌乞列、亦摄思连真、乞剌斯八斡节儿、辇真监藏、都家班、相儿家思、公哥罗古罗思监藏班藏卜、旺出儿监藏、公哥列思八冲纳思监藏班藏卜、亦辇真吃剌失思等喇嘛(《新元史·释老传》)。又终元之世,每帝必先就帝师受戒,然后登位
。凡举行法会,修建佛寺,雕刻藏经等佛事费用,多由国库支出,并常给与寺庙大量田地以为供养。而喇嘛僧则享有一些政治经济特权。 护持此外,汉族僧徒与河西回鹘僧,仍受到相当的待遇。元初佛教界一些著名人物,如耶律楚材、刘秉忠等,或为朝廷所尊信,或居政府的要职,对于当时佛教的护持,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且禅宗盛行江南,天台、白云、白莲等宗亦相当活跃。但对佛教教义未有多大的发扬,仅寺院经济的发展与僧尼人数之增加,有甚于过去。而寺院大力经营工商业等,尤成为元代佛教的一特殊现象。 元代管理佛教的机构,最初设总制院,即以国师为领导。后又设功德使司(简称功德司)。至元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称宣政院,扩大管理职权,且在各路设行宣政院,代替了功德司的事务。僧官如僧录、僧正、僧纲等,也都由宣政院管辖。后来到至顺二年(1331)撤销行宣政院,另于全国设立广教总管府十六所,掌管各地僧尼事务。元统二年(1334),又罢广教总管府,复立行宣政院。 元代寺院和僧尼的人数,据宣政院至元二十八年(1291)统计:全国寺院凡二万四千三百一十八所,僧尼合计二十一万三千一百四十八人,若将私度僧尼糀E算在内,恐怕还不止此数。 元代皇室所建官寺很多。从至元七年(1270)到至正十四年(1354)在京城内外各地,建有大护国仁王寺、圣寿万安寺、殊祥寺、大龙翔集庆寺、大觉海寺、大寿元忠国寺等,这些土木费用都很浩繁。英宗至治元年(1321)所建的寿安山佛寺,铸一佛像曾冶铜五十万斤(即今北京西山卧佛寺的卧佛)。
寺院随着寺院的兴造,又规定每寺住僧约三百人,于是朝廷将大量田地给与寺院。 例如,中统初(1260)给庆寿、海云二寺地五百顷。大德五年(1301)给兴教寺地一百二十顷,上都乾元寺地九十顷,万安寺地六百顷,南寺地百二十顷。皇庆初(1312)给大普庆寺田八万亩,崇福寺河南地百顷,上都开元寺江浙田二百顷,普庆寺山东益都田七十顷。至正十二年(1352),建清河大寿元忠国寺成,以江浙废寺之田归之。据大略统糀E,自世祖中统二年(1261)到至正七年(1347),前后共给寺田三千二百八十六万一千亩(《续文献通考》卷六)。这些寺院土地的主管机构是太禧宗禋院。各寺都设有总管府、提举司或提领所来经管业务。其一寺的田地散在各路的,便就各地设立主管机构。如大护国仁王寺,有襄阳、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大承华普庆寺,有镇江、汴梁、平江等处稻田田赋提举司。大承天护圣寺,有平江善农提库司、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等(《元史·百官志》)。 元代寺院经济成了畸形的发展。因为寺院在拥有大量土地的同时,还大力从事商业和工业。当时各地解库(当铺)、酒店、碾硙、湖泊(养鱼场)、货仓、旅馆及邸店(商店)等,很多是寺庙所经营。如皇庆初(1312)给与大普庆寺腴田八万亩外,还有邸店四百间,即其一例(《陔馀丛考》卷十八)。其在工业方面,如开采煤炭和铁矿,也有寺僧参加。成宗大德元年(1297)有禁权豪僧道擅据矿炭山的命令(《元史·成宗纪》)。仁宗延祐三年(1316)于山西五台山灵鹫寺置铁冶提举司(《元史·仁宗纪》二),这也是前代寺院所无的经济活动。还有银矿的开采虽非寺院直接经营,而其收入却归寺院所有。如至顺元年(1330),闻蔚州广灵县地产银矿,文宗即令中书太禧院派人经营,而以其所得归大承天护圣寺(《元史?文宗纪》三)。寺院的工商业经营,当然和政府赋税收入有关。政府对于寺营的解库,有时禁止,有时命其纳税。而政府对于各处住持僧人将常住金谷掩为己有,修建退居私宅,开设解库,也有禁令(见《元典章》卷三十三)。 至元三十年(1293)曾命僧寺之邸店、商贾舍止(旅馆),其货物照章纳税(《元史》卷十七)。其后更时有明令,使僧道为工商者纳税。特别是诸河西路僧人有妻子者,当差发、税粮、铺马、次舍,与庶民同;以防止当时富户冒为僧道,规避差役(《元史?刑法志》卷一百零三)。
藏经元代没有大规模举行官刻藏经的事,这是因为大都(今北京)弘法寺原来已有金代刻成的大藏经版,世祖至元中曾重加校订,成为元代的弘法寺大藏(当时有《弘法入藏录》,今已佚)。至元二十二至二十四年间,更召集汉藏大德僧人学士等对勘汉藏两种大藏经的异同,编成《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十卷。此外,民间私刻的藏经也还有几种版本。先是杭州余杭县南山大普宁寺白云宗僧徒于至元中募刻了大藏经版一副,约六千卷,此即通称的普宁寺本。 稍后,在成宗大德年间(1297—1307),宋末创刻未完的碛砂版藏经继续雕刻,至仁宗至治末年(约1323顷)完成,共六千三百余卷。又在大德十年间(1306),松江府僧录管主八从弘法寺大藏中选出南方各种藏经刻版所缺之秘密经类等,刻成二十八函,约三百一十五卷,以为普宁寺版和碛砂版的补充。管主八还于大德六年(1302)以来刻成西河字(西夏文)大藏经版一副,共三千六百二十卷,并印施三十余部于各地。又白莲宗复兴而传入福建之后,也于仁宗延祐二年(1315)在建阳县发起开雕毗卢大藏,得到当时福建行省长官亦黑迷失的赞助,担任了劝缘主,但只刻成《般若》、《宝积》、《华严》、《涅盘》四大部,今福州鼓山和山西太原崇善寺还存有它的一些印本。至于蒙、藏文大藏经亦于武宗至大年间(1308—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