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会计
对于商场不同的促销行为,会计处理有所不同,须加以区分。结合税法相关处理如下:
一、“买一赠一”销售行为:(特点:属于让利行为,会增加税收负担,企业就考虑成本)
(1)、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赠送的商品按库存商品的成本价加计按商品售价计算的增值税税金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二、
“赠送购物券”销售行为:(特点:不会增加企业额外的税收,刺激消费者,增加商家的销售额,应定期核对 预计负债科目)(1)、在销售发出的购物券确认时据“谨慎性”原则会计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预计负债
(2)、消费者将购物券使用时的会计处理:
借:预计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若消费者将购物券丢失或未使用,应进行冲销:
借:预计负债
贷:营业费用
(3)、“折扣”销售行为:
折扣销售开一张发票时,按商业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进行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折扣后实现的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是要另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不同之处是,对折扣部分不含税价款乘以税率
借:营业费用
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按售价全额计提增值税)
同时转成本。
说明:这里的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折扣,如果是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理实物金额不能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商场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