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婚姻摒弃病态心理
二次婚姻摒弃病态心理
据婚姻专家介绍,再婚者对家庭的满意感及幸福感,普遍比初婚者低。这里既有社会、经济、文化等原因,但更主要与再婚者的病态心理有关。为此,婚姻专家指出,再婚者若想家庭和睦,生活幸福,就必须摒弃如下几种病态心理。
其一,自私心理
自私心理是再婚夫妻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是在经济和财产方面想控制双方。如双方均有孩子,则时不时地数落对方的孩子,偏袒自己的孩子。这种想控制钱财和偏袒自己孩子的做法,极容易使夫妻双方产生敌对情绪,使婚姻不稳定。
其二,比较心理
总是喜欢将现在的配偶和以前的配偶相比较。在比较中,常觉得前者更优秀,现任不如前者。这往往是很多家庭矛盾的导火线。
其三,自卑心理
有些人(女性尤多)受封建思想的影响较重,认为离婚是不光彩的事,深感自卑,以致再婚之后生活信心不足,精神不振,甚至不愿与人交往,整日呆在家里,日久天长,失去众多朋友,易患抑郁症等病。
其四,嫉妒心理
这种心理多见于双方均是再婚者,男性表现得尤为突出。对配偶以前的婚姻史耿耿于怀,并不时在生活的诸多方面流露出来,严重伤害对方的自尊心。
其五,怀旧心理
此种情况多见于第一次结婚后夫妻感情较好者,前夫或前妻在意外或患病后死亡,其深深的感情不能随
着岁月的流逝而淡忘,从而在再婚后常常流露这种怀念心理,这易引起对方的不满。其六,自负心理
有些人自尊心过强,再婚后以自我为中心,或者以自尊心掩饰自己的不平衡心理,其表现是下意识地无视对方的存在。这样容易引起矛盾,并使自己的形象一落千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