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意义
实践意义
实践意义
(一)关于意义
“意义”是一个极其普通又普遍使用的词,
实践意义
。但是,它在哲学的发展中,却具有不同寻常的地位。“本世纪初以来,对意义的寻求成了西方哲学的一个中心课题”。迈向意义的世界成为本世纪西方哲学发展的一个基本倾向。意义是对人而言的,因此,对于意义的理解,总要涉及到事物与人的活动的关联。维特根斯坦认为,“‘意义’这个语词可以这样来加以解释:一个语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海德格尔认为,“意义是某某东西的可领会性的栖身之所。在领会着的展开活动中可以加以分环勾连的东西,我们称之为意义。”这类关于意义的解释,虽然解释者有着不同的哲学背景,但都表达着意义与人、与人的活动的联系。
“人是寻求意义的生物,人无法忍受无意义的生活。人对意义的追求和创造,使人与其他生物不同,人不仅生存于物质世界中,同时也生活于意义世界中。”人所追求的“不仅仅是物质本身,更重要的是事物的意义”。实现这种追求是人的活动。
由此可以得到的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即“离开入与意义的关系,就无法理解人的活动”。这也是本文写作的一个理论动机。意义对于理解人的活动之重要,使“许多问题追根到最后,都可以归结到意义问题”,甚至被认为成为“社会科学诸领域中各种学术问题的核心和源头”。
“意义”的发现,在胡塞尔看来,无异于解释了整个西方哲学的.最后秘密,找到了从古代希腊哲人开始要寻求的东西。
人们不是老在寻找绝对的、永恒的“本源”(始基)吗?人们不是老在追根求源探索那“第一性原则”吗?人们不是一直在谈论“原子”、“单子”吗?人们这种探索精神常为物质世界的变动不居、无穷分割和感觉之幻灭而受到挫折,殊不知人们要追求的这个“本源”,既不在“物”,也不在“心”,而就“是”“意义”……纯粹现象学逻辑中的“意义”,就像算术中的数、几何学中的空间一样,是最小的单位,世上万事万物都可无限分割,但意义却不能无限分割,因而它正是“原子”、“单子”的真实的含义所在。
从这一论述获得启示,开始探索,是否可以这样提出问题:以意义为单元理解教育和教师的专业发展。意义可能是一个最普遍、最空泛的范畴,但正是这样的普遍与空泛的品质使得它有可能在每一个具体的、个别的实践环节都能够从最根本处承担事情本身的丰富。意义为实践所激活,它依然普遍,但却不再空泛而具有一种鲜活、生动的实在。这正是我们的探索所期待的。
(二)关于实践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⑩意义总是在人与事物或他人的联系中显现的。使人与事物或他人相联系的,正是人的能动的实践。人通过实践所实现的正是对意义的理解、追求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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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意义》(https://)。意义就是这样与实践联系在一起。意义并不是空洞、虚玄,总是陷入相对主义、神秘主义的东西,之所以会以意义为虚玄,是因为它或许难以在认识领域获得一个确定的表述。但是,“如果我们把解释人生的意义看作是认识论的任务,我们就永远不可能把这个意义揭示出来,因为,这个意义在知识上永远是个问题。”承认知识的局限,并不一定就是消极或悲观,它也可以走向新的进取。意识到认识的界限,同时也在开启新的领域——实践领域。认识领域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在实践领域探索。它们之所以在认识领域里未能得到揭示,或许正是因为它原本就是实践领域的问题。实践领域并不是认识领域的对立物,它们也不是对等的、并列的关系。实践之于认识,具有包容的联系。实践孕育着认识,所以认识源于实践。实践比认识丰富,所以实践领域还有着不同于知识王国的法度。实践不是一种仅仅在认识结论支配下的机械操作,而是人以全部信念、情感、认识、智慧和力量投入的具有丰富创造性的行动,认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把实践领域的问题仅仅作为一个认识问题去解决,往往会因为认识结论的抽象而失去其原始的丰富,因为认识结论的固定而失去其新鲜和生动。海德格尔为了寻求对存在的理解,曾经追究“存在的名词化”。“他发现on在现代德文里写作动名词dasSein(英译being),而不是动词不定式意义上的Sein(相当于英文tobe)”。他认为,“通过从不定式到动名词的转变,不定式原有的空泛被限死,存在成了严格的对象,存在本身也蜕变成存在者。”由此可见,名词与动词,在根本的含义上代表着不同的接近问题的态度和方式。being是动名词,代表的是一种名词的方式,倾向于把事情固定下来,是用概念的定义做出规定,并因而总是指向一个存在者,而存在者仅仅是一个“压瘪了的存在”。作为动词不定式的tobe,代表的是一种动词的方式,它总是以一种走向未来的行动去敞开一个总是在发生的过程。认识也许更多地带有了名词的方式,而实践则是动词的方式,带着对意义的追求,展开一个使意义得到发现、创造和实现的过程。实践也不是理论的对立物。实践和理论的含义在起初并没有泾渭分明地分立着。“‘理论’一词的最初意义是真正地参与一个事件,真正地出席现场,”这原本就带有行动、生活的性质。从“古希腊意义上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来理解,“‘实践’这一语词和概念置身其中的概念系列,其自身规定根本不是从与理论的对立中获得的。正如约西姆·利特尔(JoachimRitter)在其书中已经指出的那样,“构成实践的,不是行为模式,而是最广泛意义上的生活”。把理论与实践对立起来,把实践仅仅作为一种理论的应用和技术的操作,只是嗣后的西方认识论传统的产物,只不过是人类思想的一个阶段中的一种传统而已。
胡塞尔以“回到事情本身”的态度和方式所开启的现象学运动,改变着这种思想传统。回到事情本身,意味着关于事情本身的理解不再仅仅寄托于一个抽象的概念,而需要在一个总是在丰富的整体的联系中发生着的“生活世界”中才能获得。当这样一种方式被运用于追问存在本身,海德格尔揭露了“存在的遗忘”,强调存在不是名词性的being,而是动词性的tobe。名词性的being总是指向一个存在者,而动词性的t。be却是一个使存在者敞开、显现的过程或状态。伽达默尔发扬了海德格尔以理解作为存在状态的本体论取向,并最终走向实践哲学。现象学所带来的西方哲学的转折,从回到事情本身到追问存在本身到实践哲学,现象学运动的发展有着一个与其学理的逻辑相一致的历史过程。实践哲学是实践的理论形态,它是理论的,但它是一种关于实践的理论,是以实践为取向的理论,它不仅仅关心人们认识到什么,更加关注人们实现着什么,而这个为我们所实现的“什么”,正是我们所说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