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通告的应用的区别
一、公 告
(一)文种常识
1.涵义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用公告。”属公布性公文,面向国内外社会公开发布。
公告是知照性的下行文,主要用于国家机关向人民群众公布政策法令,说明采取重大行动的目的,宣布禁止妨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行为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需要人民群众了解的事项。
2.种类
(1)重要事项公告
(2)法定事项公告
(二)写法指要
公告由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组成:
1.标题
公告的标题应是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齐全,且三部分通常不能有所省略。如果发文机关为授权机关,还要在标题中写明“授权”字样,这时标题中三部分的顺序可以稍作变动。
2.正文
公告的正文通常不能太长,不必要的叙述、议论和说明必须去掉。文字应朴实庄重、鲜明准确。多由告知内容和结束语构成。告知内容如属纯知照性的,只需写明事实即可;如属对被告知一方有所要求的公告,要在正文中写明有关要求。正文结束时,有时要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等结束语。
3.签署发文机关和日期。
发文机关名称一般要用全称,属几个机关共同发文的,可用习惯的简称。
二、通 告
(一)文种常识
1.涵义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属公布性、知照性公文,面向社会各有关方面公开发布。是各级机关、团体常用的具有一定约束力和执照性的下行文。使用比较宽泛,高级机关可以使用
,一般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可使用。2.特点
(1)法规性
(2)专业性
(3)普遍性
3.种类
(1)法规性通告
(2)知照性通告
(二)格式扫描
1.标题
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比较大的单位一般都冠以发布单位,并体现出内容。格式为:×××关于××××的通告。
2.落款
标题有发布单位的,后面则无落款;标题没有发布单位的,落款要注明发布单位。发布通告的时间,写在标题之后、内容之前;或落款的后面均可。
3.正文
正文由原由、事项、结尾三部分构成。
4.通告一般可以张贴、见报,也可以文件形式下达。
三、相关链接
通告与公告的区别:
1.内容与作用不同
2.发文单位不同
3.受文对象不同
4.发文方式不同
[公告和通告的应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