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能不能“连连看”?
近期,“201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被众多网友吐槽,元旦假期导致跨年后的第一周就要连续工作8天,网友们连呼这样的工作强度太大吃不消,宁愿不要如此“挪假”。国定节假日我们做不了主,那么公司的带薪年休假我们是否能做主呢?根据前程无忧的调查结果来看,也未必!
“控诉人”:Sandy
好不容易熬到了工作第二年,我迎来了期待已久的带薪年假。在之前没有年假的日子里,我已经规划起自己的幸福假期了。在学校时,每年暑假我都会去旅游,上班的第一年没有假期,把美好的夏天都浪费在了办公室,多可惜啊!
有了带薪年假,我的旅游计划特别是出国游计划又可以继续了!不过,还没向领导递请假单,同事就给我泼了一盆冷水,说公司有规定,带薪年假一次最多只能连续请三天,更多的领导不会批!我听了差点没晕过去,才三天?加上双休日也就五天,我的“中东豪华8日游”要等到哪一天才能实现啊?难不成我要把6天年假拆成“3+3”分两次请?这也忒没天理了
吧!我向我的闺蜜兼旅伴吐槽我们公司的年假规定,没成想,她们公司的规定更“奇葩”:带薪年假必须连续请,不能单独请,但是,如果中间穿插了双休日,双休日也算年假!天哪,真是“人外有人”!
前程无忧特约劳动法专家苗其巍解答:
带薪年休假最多只能连续请3天,更多的则不予批准,合法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安排带薪年休假的原则,是不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转。上述的法律条款都明确了带薪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生产、工作情况,结合职工本人意愿来安排。职工本人并不是休假的主动方,单位才是真正有权安排年休假的一方。所以,基于这点,公司不批准3天以上的连续年休假,完全是合法的。现在很多公司比较人性化,让员工自己来提休假,然后公司同意即可,这是公司让出了自己的一定权利。员工如果因此就以为,如何休带薪年休假本该完全由自己来决定,那就大错特错了。
带薪年休假必须连续请,不能分开用,且如果中间穿插双休日或国定假期,也算在年假中,合法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所以,无论公司是否要求员工连续请年休假,将双休日或国定假期计算在带薪年休假中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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