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合理市场定位
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合理市场定位
随着供应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完善,现代物流更加强调和倡导物流管理以市场需求为起点来系统的思考问题。在当前情况下,众多上市公司和外国企业纷纷进入中国物流市场,在促进中国物流发展的同时,也对我国物流业的良性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事实上,发展现代物流业务,市场的定位问题必须放在首要位置上进行把握。不可否认地是,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统一的、开放的市场经济体系,在这种大环境的约束下,第三方物流企业必须客观冷静地分析我国物流市场的发展机遇及存在的问题,合理进行市场定位。1、物流市场需求滞后,需求结构变化较大
经营产品呈多样化,意味着企业需要投入较高的存置成本,需要对多种类型的货物在存储上加以区分,物流对象的复杂化也给物流经营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由于企业受物流是第三方利润源观点的诱惑,在国内愿意真正接受全方位物流服务的仅有为数不多的大型企业,许多工商企业纷纷自办物流,其目的不在于强化整个供应链对市场的反应能力,而是在于进一步强化推式的'物流运行方式,也就是在产品生产出来以后再进入到流通过程到达消费者手中。事实上,只有买方和卖方的互动,才能够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单纯的依靠一方的努力,市场信息必然会扭曲,从而企业经营依据的市场信息必然会滞后。
目前的经济发展趋势是,商品生产和销售活动不再是围绕着生产者来进行,而是围绕着消费者进行。生产者和流通者必须围绕消费者产生的市场需求信息来组织自己的经营活动,换句话说,物流活动已经从被动的载体转化为主动的载体,需要根据市场信息来合理的安排库存,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为顾客提供高效率高水平的服务。但是这种围绕消费者来组织生产和经营的焦点在中国依然是放在产品上,随着科技的突飞猛进和社会的进步,一方面,产品的丰富性愈强、更新速度愈快、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另一方面,消费者日趋成熟,消费需求的复杂化、个性化进一步加强。不管中国的消费者愿意与否,生产者和流通者在现实中的观念仍然认为中国的消费者是“理性人”,当这种情况被人为的放大以后,围绕消费者来进行生产经营的理念就成了一种宣传口号,而不是盈利的出发点了,最终的结果是市场失灵!定性地说,市场是通过相互作用决定一种或一系列产品价格的买卖双方的集合,一个市场不仅仅包含着一种行业,一种行业是出售相同的或紧密相关的产品的厂商的集合。市场是经济活动的中心,对于物流也是一样的道理!我们需要界定好物流市场的范围,因为买卖双方间的潜在的相互作用与实际的同样重要。根据中国仓储协会第三次全国物流供求状况调查表显示,(一)工商企业的物流执行主体,1.生产企业
原材料物流的执行主体主要是供货方,占71%;第三方占21%。2.成品销售物流中,43%的执行主体是公司,21%是第三方,36%是采用两种形式。与协会第二次调查数据相比,第三方全部代理的比例上升5个百分点,说明物流专业分工更加明显。3.商业企业物流执行主体74%为供货方,13%的企业由第三方执行,公司自主的比例为13%,说明商业企业物流社会化程度不高,同时说明以批量小、品种多、频次高、紧急性强为特色的零售企业物流,缺乏有效的后勤支持。(二)目前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外包"物流集中于传统项目,生产企业的外包物流主要集中在干线运输,其次是市内配送;商业企业的外包物流主要集中在市内配送,其次是仓储,再次是干线运输,说明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物流需求的侧重点不同。物流系统设计、物流总代理等高增值、综合性服务未出水面。物流企业由于经营范围的不同,能够提供的物流服务差异性很大,生产、流通等企业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对物流服务的要求千差万别。需求结构的变化揭示出本世纪的竞争不是企业和企业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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