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量问题初探 ──兼谈副词“就”、“才”、“都”
主观量问题初探 ──兼谈副词“就”、“才”、“都”
壹1.1“主观量”是含有主观评价意义的量,与“客观量”相对立。例如,对于“干了几天了?”这一提问
,可以有以下三种回答:
(1a)三天。
(1b)都三天了
(1C)才三天。
(1a)表达的是客观量,不含有说话人对于“三天”这个量的大小的主观评价意义。(1b)和(1c)表达的是主
观量:(1b)表示说话人认为“三天”这个量相当大(主观大量),(1c)表示说话人认为“三天”这个量相当小
(主观小量)。主观量中也包含有对量的客观叙述,所以主观量与客观量的区别仅在于是否同时含有对量的大
小的主观评价意义。例如,对于(1a),只能从客观量上去反驳:
(2a)不到三天。/不只三天。
对于(1b)和(1c),不仅可以从客观量上去反驳,还可以从主观量上去反驳:
(2b)三天不算多。
(2c)三天不算少。
总之,上述几种量的对立关系如下所示:
┌客观量(不含主观评价)
└主观量(含主观评价)┌主观大量(评价为大)
└主观小量(评价为小)
1.2.对量的大小的主观评价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例如:
(3a)他一百斤都挑得起。
(3b)他两百斤都挑不起。
作为客观量,一百斤小于两百斤。但在(3)里,“一百斤”是主观大量,“两百斤”是主观小量。对量的
大小的主观评价,涉及说话人,受话人、当事人(如(3)里的“他”)、事件以及语境等诸多困素。比方说,(
3a)是为了证明当事人不是一个文弱书生,(3b)是为了证明当事人并非一位大力士,如此等等。
1.3主观量表达的是说话人对量的大小的主观评价;但是,已经表达出来的量是不是主观量,是主观大量
还是主观小量,就不再取决于说话人自已的判断了,而应能从言语的形式特征上寻找到客观依据。例如,(1a)
的说话人也许在自已心里对“三天”这个量的大小有一主观评价,但他出于某种考虑不愿意暴露自已的情绪,
而宁愿作冷静的、客观的叙述。既然如此,我们就只能说(1a)是客观量。另一方面,(1c)的说话人也许是用反
语来表示不满,他内心认为干的时间太长。但从形式上判断,(1c)只能是主观小量。类似地,(3a)的说话人内
心可以认为“一百斤”是个小的量,他说出(3a)的用意是讽刺那位自吹为大力士的“他”;但从形式上判断,
(3a)只能是主观大量。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尽可以进一步讨论人物分析和反语之类的修辞问题。
1.4.以上我们只从意义方面对主观量这一概念作了初步的说明,意义离不开形式,如果不讲形式,那么对
意义的说明也是相当粗糙的。例如,比较下列每组句子:
(1b)都三天了。
(4)都大学生了。
(1c)才三天。
(5)才开始呢。
(4)和(5)都不含数量词。尽管如此,我们仍能体会出其中所含的量的观念。比方说,“大学生”是关于知
识水平和教养程度的量,说话人认为这个量相当大;“开始”是关于事件发展阶段的量,说话人认为这个量相
当小。对这一类量的大小的主观评价也可以因人而异,因事而异,例如:
(6)才大学生呢。
(7)都开始了。(1)
(6)里的“大学生”被评价为一个小的量,可以设想,说话人言外之意是希望当事人(比如是说话人自已
)将来要读博士学位。(7)里的“开始”被评价为一个大的量,说话人显然认为某事(特定的)到达开始阶段
时,其发展状况已相当可观。
那么,(4─7)所表达的是不是主观量呢?此时我们有两种选择:第一,扩大“量”,的概念,认为非数量
词也可表示这种广义的“量”,第二,只认为含(或仅含,以下同)数量词的体词性短语可以表示“量”,这
种“量”的概念是狭义的。选择前者,我们可以对某些词语(如副词“都”、“才”)的语义、语法作用做出
较为概括的描写,但对“量”的定义比较困难,不够直观。选择后者,则利弊相反。考虑到本文是探讨性质的
,我们宁愿牺牲一些概括性而换取一些直观性和明确性,
[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