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心理规律
论心理规律
规律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必然性、稳定性、可重复性等基本特点,这些特点对心理规律同样适用.心理规律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心理的根本规律,这是总的规律,共有两条:心理依存于主体与客体矛盾的规律,心理依存于先天与后天结合的规律.第二个层次是心理的基本规律,这是一般的规律,它表现为心理的内部关系规律和心理的外部关系规律.第三个层次是心理的具
体规律,这是心理的根本规律和基本规律在多种具体心理现象上的反映,它可分为心理现象纵向层次性规律和心理现象内部的横向联系规律. 作 者: 燕国材 作者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上海,200234 刊 名: 南通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NANTONG TEACHERS COLLEGE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 200218(2) 分类号: B84 关键词: 规律 心理根本规律 心理基本规律 心理具体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