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赡养案件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赡养案件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石,孝的一般表现为孝顺、孝敬等。孝顺指为了回报父母的养育,而对父母权威的肯定,从而遵从父母的指点和命令,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赡养案子却逐年上涨,究其何故导致父母子女对簿公堂,浅谈几点意见;
一、经济贫困导致。赡养案件大多发生在经济条件相对困难的家庭出现,由于赡养人自身家庭负担较重,生活有一定困难,因此在赡养老人上不愿承担自己应尽的赡养义务,引发赡养纠纷。
二、多子女现象引发赡养纠纷。多子女家庭中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易出现儿女间、妯娌之间互相攀比、推诿,导致老人无人赡养。
三、子女长年外出务工致老人生活无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人员外出务工,其中有部分外出人员未妥善安置家中老年人,使老人失去生活来源,只好依靠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四、法律义务观念缺失引发。部分人的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较差,把市场经济中一些商品交换的概念带入家庭生活的范畴。由于老人大多无固定收入,有些人便认为老人吃穿用住、疾病治疗都需要自己经济上的花费,把老人当做家庭包袱,漠视对老人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五、分家析产矛盾产生。中国老人的`习惯是在子女成家后分家独自生活。一些老人不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将家产全部分割给子女,不给自己预留后续生活及自身所需,而把家产全部分割给子女,自己今后的生活则完全依赖于子女供养。在分家过程中,由于受家庭实际状况及老人主观上的因素等影响,难免在财产分割上存在不平均或财产争议,这种状况极易引起日后在赡养问题上的矛盾。
六、子女对老人缺乏关爱。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也越来越忙碌,而老人为其子女劳碌一生,到了晚年,确只能空等家中,有少数老人为了引起关注,无理取闹将其子女诉至法院,引发赡养案件。
七、单亲家庭未尽抚养义务。夫妻离婚后,一方未尽抚养义务,在其无生活能力后要求子女抚养,遭到拒绝,引发赡养案件。
针对赡养纠纷较为突出的现状,我本人浅析认为要解决该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这一美德在逐渐淡化。因此,有必要对这一传统美德大力弘扬,形成敬老养老的良好道德
风尚,彻底铲除滋生不赡养老人现象的土壤。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赡养老人的法律意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对赡养人的范围和赡养的义务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此,各级组织要相互配合,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使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普及,使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明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可结合案例实际,配合宣传计划生育国策,改变“多养儿女好防老”的旧观念,树立“少生子女更易养老”的新观念。
3、健全社会保障机制,鼓励更多的人加入社会养老保险。相对于依赖子女赡养这种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赡养方式来说,改革滞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推广社会养老保险无疑更适应目前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社会爱心人士多办好养老院,成立养老基金会,保证老人享有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民政等有关部门也应发挥作用,通过系统工程,使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4、人民法院妥善处理赡养纠纷案件,扩大办案社会效果。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赡养、遗弃等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案件的调研。法院对赡养纠纷案件要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生活困难的、给予司法救助,在审理过程中,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争取调解结案,为老人解除后顾之忧。使双方避免矛盾激化,影响感情。
赡养老人是孝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发扬中国优良的传统敬老、爱老 ,有事没事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去看望老人,让老人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能够与儿女相聚谈心也是每个老年人所期盼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备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