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规程
学校工作规程
学校工作规程第一章 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中等职业学校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教学管理组织系统。其中校级是最高层,作出决策,全面协调,综合管理;中层的作用是执行最高层的决定,发挥部门的主动性,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基层按学校和中层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具体实施。
第一节 校级管理
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制定任期目标。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就业为导向,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主管教学副校长主持日常教学工作,领导所分管的中层业务管理部门,审批有关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协调分管部门间的关系。
⒈拟订本校的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确定学年或学期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审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关系全局的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按年度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定期抽查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⒉主持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对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策、教学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要主持教学质量检查分析会议,坚持听课,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⒊组织各部门研讨和拟定教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主持全校性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组织教学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定期主持有关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与研讨,推动教育创新。
⒋主持学期、学年考试工作;审批升留级、休学、退学、复学、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审批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
⒌审定师资队伍进修培训计划,组织师资考核工作,提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
⒍拟定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建设计划,全面规划学校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
⒎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提出调整专业结构与课程设置及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报校务委员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二节 中层管理
学校应设立教务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实训管理部门和培训管理部门等中层教学管理机构。本规程按已设立各种管理部门的体制编写,管理部门尚未齐备的学校,可把未设部门的任务及要求并入教务管理部门或相应中层业务管理部门范围。
一、教务管理部门
教务管理部门是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教学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⒈ 主持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⒉ 编制新学期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总表,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向有关管理部门下达新学期授课任务和实训任务。
⒊ 全面管理各项日常教务工作,制定听课制度,安排全校性听课,掌握教学进程,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或评估,对每学期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负责教学资料统计工作。
⒋ 负责考试和补考的全面安排,管理全校学生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考勤情况,审查并公布补考名单。提出升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核实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核定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学生应补修课程,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⒌ 组织召开教务例会和教研组长会议,全体教师教学工作会议和学生座谈会,布置、检查各项教学工作。
⒍组织全校性的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应用(已设教育研究机构的,则协助该机构组织此项工作)。
7。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执行师资管理与考核制度,参与教师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8。建立教材选用制度,审定选用教材,组织好教材的预订、保管及供应工作。
9。 全面规划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已设实训管理部门的,则协助该部门做好工作)。
10。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学年、学期、月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二、专业管理部门
专业管理部门是一个或几个相近的专业(或课程)组成的教学管理部门,其基本任务是:
⒈ 编拟本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选定或编拟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审批所属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⒉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各教研组完成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组织本部门各专业的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⒊ 检查本部门各专业各课程的教学质量,(教案、教学进度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组织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解决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⒋ 初审本部门学分制的自修、免修、重修、辅修学生名单,送教务管理部门审定。
⒌ 领导本部门各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组织部门内教师互相听课和公开课,开展教学专题研究,制订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计划,组织教师参与校际活动和社会调查,按计划实施和总结成果,报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⒍ 制订本部门教师的培训与进修计划,提出教师的考核材料和评聘意见。
⒎组织选用或编拟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书、实训大纲、实习计划、考核方法、评分标准,与实训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定稿后送教务管理部门审定,严格执行。
⒏ 负责本部门所属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以及专业评估工作。承担新专业开发的调整论证工作,参与实验室、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负责与社会有关部门联系,建立稳定的校外基地,聘请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工作。提出本部门各课程教材选用方案或组织编写教材或讲义。
⒐ 配合职业指导工作机构,加强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意识、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创业意识,学习创业知识,培养创业精神,协助做好推荐就业工作。
⒑ 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本部门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三、实训管理部门
⒈ 负责校内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时添置更新设备,合理安排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使用。
2。按教学要求具体安排各项校内实训任务。组织各专业技能等级考证训练。
3。 负责对实验室、实训场地的设备定期检查,督促实训人员按要求维护保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挥实训人员的积极性,师生合作,创造性地改进、自制和拓宽实训设备的功能。
4。 建立完备的实验实训设备台帐,收集和管理各项设备技术文件资料。
⒌ 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
查、考核部门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有计划地对实训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和掌握新技术,适应学校专业建设发展的要求。⒍ 主持管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四、培训管理部门
⒈ 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⒉ 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开办各类培训班及认证、发证工作;制订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培训课程、实训项目的教学大纲,选定或自编教材、讲义;负责组织与管理培训教务工作,以及培训学员、教学工作情况的文件资料。
⒊ 主持和组织培训班的考核工作,登记考核成绩,确定受培训学员应获得的资格,报有关部门办理颁发相应证书。
⒋ 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部门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部门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本部门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第三节 基层管理
教研组(室)是学校教学的基层单位,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和管理该组的教学工作与教学研究活动,其基本任务是:
1、主持教研组工作,组织本组的政治、业务学习,提出组内人员进修的意见,督促组内人员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考核工作,执行考勤制度。组织教师制定本组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本组学期、学年和各项工作总结。
2、组织好各环节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考核等,检查教师的各环节教学工作质量,及时纠正教学上存在的问题。
3、组织教师执行实施性教学计划,选用、修订和编写实施性教学大纲,指导、审核教师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实验实习计划。
4、安排教师任课和承担各项教学任务(或专业科安排教师教学任务),登记教师的授课量和工作量。
5、组织各课程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包括题库建设、命题、审题、监考、评分和试后分析等)。
6、组织教学研究活动(集体备课、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课题研究);组织教师听课,交流教学经验;组织教师参与校际活动和社会调查。
7、组织落实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工作;参与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教师选好教材,编写校本教材、讲义、习题集、指导书和制作配套的课件、音像资料等。
8、制定本组教师进修和社会实践、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9、安排教师组织学生第二课堂教学活动。
第二章 教学基本建设
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场所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等,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建设,是教学管理的重要任务。
第一节 专业建设
一、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有必要的学校设置)
⒈ 专业指导委员会由教学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和校外企事业的技术人员组成。
⒉ 专业指导委员会及其成员由教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校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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