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连续的晴好天,使得斗城的荷花竞相绽放,蓝天白云下的阵阵荷香同时为斗城增添了夏季最舒服的城市气味。昨天的城区最高气温达35.5℃,相对湿度在70%左右徘徊,给人以“桑拿天”的感觉,可以享受 “高温补贴”了。享受“补贴”又有什么要求呢?
小编了解到,高温补贴是指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我市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0-12元。发放高温补贴的条件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相信这项补贴措施为炎炎夏日中辛勤的劳动人民带来了一丝清凉,同时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尽量减少在高温时段中长时间的曝晒和劳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市气象台最新预报,今天白天到夜间,阴间多云,局地小雨,最低气温19~20℃,最高气温29~30℃;16-17日又将回归至多云天气,气温为21到33℃;而18-19日将有阵雨或雷雨光顾,局部地方可达中到大雨,雨水将带来凉爽。
气温上了35℃ 这些情况要发高温补贴
单位如果不发
你可以去告他
连日来,遂宁市连续出现酷暑高温天气。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别忘了找老板领高温补贴,因为从本月起,高温费开始发放。那么在遂宁,2016年的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呢?高温补贴政策如何执行?
昨(13)日,记者采访了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得知,按照相关规定,我市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2元。
上了35℃ 每人每天10-12元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据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我市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2元。一般用人单位会在有高温天气的6、7、8月工资表上单独列出高温费。按照规定,这几个月内有几天达到高温就要发几天高温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发放高温补贴条件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日最高气温以当地气象
部门数据为准。加强维权意识 拒发现金补贴属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职工发生中暑时,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中暑患病期间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规定还特别提出,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免费为其提供足够、卫生的清凉饮料,其费用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计入高温补贴。发放高温补贴要用现金补给,不能用食物折合现金抵消补贴。
用人单位拒发现金补贴属违法行为,劳动部门有权对不按规定支付高温补贴的行为进行查处。如果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投诉依据是劳动者的工资条上是否有高温补贴一项。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它劳动保障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与此同时记者也获悉,我市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适当调整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