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温补贴
2012年出台的《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制订了我省高温补贴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全国至少有2
7个省份明确了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但有多省份该标准已连续多年未涨。补贴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最低的为山东,每月120元。省人社厅表示,目前正在普查全省用工及薪资水平,新的高温补贴标准最快明年出台。同时,下周起,我省将开展执法大检查,劳动者可拨12333投诉。
又到了一年中最热的季节,不少劳动者盼望着每月不低于150元的高温补贴。恰逢此时,眼尖的媒体发现,湖南高温补贴标准已多年未涨。
对此,7月13日,省人社厅表示,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权益,相关部门将结合当前企业经营成本,正在制订新的高温补贴标准,预计2016年出台。
高温补贴每月150元
三湘都市报记者从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获悉,2015年度的高温标准规定:全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在7、8、9三个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每人每天6.9元。
“高温津贴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人社部门表示,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津贴,却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此行为侵害了职工合法利益。同时,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可拨12333投诉。
2016年落实“补涨”
我省的高温补贴标准多年未调,从目前来看,该标准已与邻近省拉开一定差距。据统计,高温津贴标准最高的是江西,每月240元;其次是浙江,每月225元,湖北、河南等中部省份每月也不低于200元。
对此,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温补贴标准的制订和调整,必须由省级人社部门会同多个部门制定,并适用于湖南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目前,人社部门正在对全省的用工及薪资水平进行普查,新的高温补贴标准最快2016年出台。
他表示,眼下最迫切的并不是涨标准,而是要落实到位。就这每月150元,仍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都没拿到。据悉,从下周起,全省将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其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作业时间和高温津贴支付情况、暑期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权益保护情况是检查重点。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用人单位7月-9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150元,清凉饮料不能抵高温津贴。
根据《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在7、8、9三个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今年湖南省的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能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
据介绍,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发放津贴: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不能算津贴
针对一些公司会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该负责人还特意解释,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特别提醒:工作中暑须到医院诊断后才能算工伤
夏季高温天气,容易中暑。那么,高温作业者在上班时中暑,算不算工伤?
长沙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的负责人透露,根据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高温下工作中暑应算工伤。不过,该负责人提醒,出现中暑后,应及时上医院诊断,凭医院诊断书,才好进行后续的维权事宜。
根据《条例》规定: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发生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前,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垫付,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享受工伤待遇。
若中暑职工所属企业未买工伤保险的,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治疗费等由企业来买单。企业拒不支付的,职工可拨打电话“12333”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湖南省的高温补贴只发放3个月,即每年的7、8、9月,每人每天的标准是6.9元。同时也规定了,不能以发放物品的方式替代高位补贴费。如果因高温工作中暑的话,需要医院诊断后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