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登记表、推荐表的填写要求(2)
2.有关规定:
n ①一名毕业生一份《协议书》,没有任何补办或者变更措施;
n ②考取本科、研究生和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
二、填写《协议书》注意事项
1.甲方(用人单位)填写项目
n ①“用人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
n ②“用人单位性质”填写单位的性质或经济类型,如机关、事业、企业等;
n ③“用人单位电话”填写人事部门的电话;
n ④“单位机构码”即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码,凡独立法人单位都有此代码。外企办事处无此代码者,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录用手续;
n ⑤“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请填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接收单位的全称和详细地址,用于学校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乙方(毕业生)填写项目
n 所有毕业生有关详细资料务必填写准确、规范、统一的专业名称,应为入学时的专业名称,不得误写、简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其它事项
n ①《协议书》为双方协议,一旦双方签字,无论学校鉴证与否,《协议书》都将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解除,用人单位须给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明确表示同意解约;
n ② 如果双方在就业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向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协调解决,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n ③ 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栏须由办理户口档案挂靠;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加盖接收章。
n 四、《协议书》鉴证盖章
n 1.《协议书》必须双方已签字盖章;
n 2.《协议书》相关内容必须认真、如实、全面填写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n 3.完成以上相关程序的毕业生,要先到各系辅导员老师鉴证盖系章,要写上“经办人”、“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之后再盖上系章,最后再到招就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鉴证盖章;
n 盖章时间:每天晚上19:3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