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庄法哲学的中庸态度与虚无主义倾向
论老庄法哲学的中庸态度与虚无主义倾向
以老庄为代表的先秦道家认为,"自然"是人最本然的境界.因此,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也应倡导"自然"的统治,即做到"清静无为",惟此才可望实现"天下有道"的理想.礼法等则属于人为、有为之物,在老子看来,应
服从道,所以"以道统法";在庄子看来,应属坚决摒弃之物,所以倡导"法律虚无主义".老庄的这种法哲学思想,一方面以其"有为"-"无为"-"无不为"的逻辑,显示其中庸风范;另一方面,又因对现有法律制度的否定,而具有虚无主义倾向. 作 者: 邓红蕾 DENG Hong-lei 作者单位: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刊 名: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PKU CSSCI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200532(2) 分类号: B221 关键词: 老庄 法哲学 中庸 虚无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