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年审情况说明范文精选10篇
劳动监察年审情况说明范文 第一篇
xx年已经过去了。这一年里,我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在区劳动监察大队的正确指导下,在机关同志们的帮助下,服从组织调动,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克服家庭困难,比较圆满地完成本年度的工作任务。现总结
一、能够认真地学习_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党的“xx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团结同志,维护街道的整体利益,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一定进步。
二、在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方面,顺应工作转变,由原来分管城管工作迅速转向劳动监察工作,由领导别人工作到由别人领导我来工作,无论在观念上还是心里情绪上正确对待,不计名利,在目前的岗位上能够不断地学习,积累经验。经过自己的努力,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能够从容地接待人民群众咨询,先后组织完成了辖区企业年检;餐饮娱乐业劳动合同签定;企业劳动合同法培训等项工作。在组织管理、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文字表述能力方面有了一定提高。
三、在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地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把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文件精神灵活地体现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能够采取积极主动、灵活多样的方式,帮助企业职工讨要工资,帮助上级部门向企业讨要欠款。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克服家属重病需人照顾等困难,按时出勤,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也存在不足,比如,在体制上街道没有执法权和仲裁权,有些工作很难开展,使部分政策难以落实;创造性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还不是做的很完善,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要认真学习党的“xx大”文件精神,贯彻好党和国家的理论、方针、政策,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上水平,为我街道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劳动监察年审情况说明范文 第二篇
这个学期经过一些专业课的学习,认识到理论的学习必须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互相促进。因此,我决定利用暑期的时间进行社会实践。我实习的部门是东湖开发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时间是四周。前两周我在劳动监察科实习。后两周我在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科实习。
劳动监察科主要负责有关劳动关系的事务,对外业务主要有劳动合同鉴证、办理劳动就业证、劳动争议处理。除此之外,通过各种行政手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要求,对开发区的企业进行劳动用工监督和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劳动合同鉴证主要是为了规范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而办理的一种认证手续。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劳动合同鉴证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是符合劳动法的劳动用工合同,不管是否经过鉴证,都是受劳动法保护,有合法效力的合同。但是为了起到规范劳动合同的作用,建议还是将已签定的劳动合同送到劳动行政机关鉴证,避免以后因劳动合同条款的不明晰造成的劳动争议。所以,劳动合同鉴证从根本上来说是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的一种规范,以及从根本上杜绝劳动争议的一种尝试。
每个劳动者在初次就业的时候,就业单位都应依法为其办理就业证。劳动就业证不仅是劳动者就业的证明,而且是在办理失业保险等其他业务时必要的证件。所以在就业时办理劳动就业证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争议,而劳动争议处理就是处理这些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而我们主要负责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仲裁这个步骤。劳动仲裁主要包括受理申诉、庭审准备、庭审和宣判这几个程序。当劳动者感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的时候,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就进入庭审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负责案件的仲裁员要准备相关材料,并通知申诉人和被诉人具体的庭审时间。庭审阶段是在仲裁庭中进行的。庭审一般包括以下阶段:书记员宣布庭内纪律、开庭、验证申诉人被诉人身份、庭审调查、双方笔录签字、庭审结束、宣布闭庭。在庭审结束后,仲裁员会制定裁决书,送达申诉人以及被诉人。
劳动监察是对辖区内的企业用工进行监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劳动监察一般包括登记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制作裁决书、送达、回馈、立案归档这几个步骤。一般来说,劳动_门只受理明显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投诉,并且只能对辖区内的案件具有管辖权。劳动者进行登记应该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调查取证要收集证据。证据一般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承办人员在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向劳动监察机构提出案件处理报批表,案件处理报批表应当写明被监察单位或个人,违法事实及处理意见等。处理完成后,应制作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书。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书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基本情况;2.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4.处罚决定;5处罚决定的履行期限;6.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7.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8.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制作好劳动监察处理决定书后,应送达当事人,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必须有送达回执,当事人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日期,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送达之后的步骤是回馈。当送达回执收到时,可以开始调查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应当立案归档,将案件记录下来,制定卷宗。另外,劳动年检也是劳动监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年检主要是在每年的特定时期对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企业在劳动用工中的违法行为。
这次的实习,使我以后正式踏入社会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劳动监察年审情况说明范文 第三篇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业务知识简介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错综复杂,特别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监管环境出现新的变化,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对劳动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定义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法定的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处理、处罚等一系列监督活动。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 劳动秩序,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五、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式
(一)、日常巡视检查;
(二)、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
(三)、接受举报投诉;
(四)、专项检查。
六、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利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有权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七、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
宝应县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处理)流程图
八、举报投诉须知
(一)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 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二)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监察员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三)投诉文书应当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四)应当通过劳动争议 处理程序解决的,已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和仲裁的或已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投诉,投诉人应当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诉讼程序办理。
(五)违反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部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九、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种类,以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十、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处理程序的区别
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都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但又是解决劳动保障问题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其区别:
(一)性质不同;
(二)基本原则不同;
(三)程序不同;
(四)处理不同。
十一、采集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1、取证的方式要合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_令第423号)明确了_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权采取的各项措施有: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事务所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进
行审计。在处理案件时应根据具体 情况,按照行政法律法规所授权的证据采集方式。2、提取复印件的要求。收集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如取得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对查办案件中需要提取的账目、凭证、报表及其他证书和证物,能提取原件的尽量提取原件。不能提取原件的,有关书证材料可以复印、复制。为便于日后全面了解案情,复制材料时应注意全面真实反映原件的原貌,载明复印、复制的时间、地点、制作方法,证明对象,原件保管人、证据提取人、制作人的签名或盖章。
3、制作录音资料的要求。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不能提取复制又不易管理的书证或证物,可以采用摄影、录音或录像等视听资料形式固定证据,并对提取证据的过程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字盖章,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4、电子数据、邮件证据制作的要求。以有形载体固定的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和真实性经当事人确认,或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证明。对于上述证据的复制和制作,一定要严格按照以上方式进行操作,不可以图省事而忽略以上的环节,否则在行政应诉中很容易成为无效证据。
5、制作询问笔录证据的要求。制作询问笔录时,应有两名以上调查人
员在场,笔录注明制作的时间、地点、记录人员、调查人员、在场人的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等)。在开头时应载明:“我们是xxx劳动保障监察人员xxx和xxx,现向你出示证件。请你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作虚假陈诉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笔录采取一问一答形式,笔录中有关人员的陈述应采用第一人称“我”的口述方式记录,尽量保证记录的原汁原味。笔录应经当事人阅读无误写上“以上内容看过,与我所讲的一致”,之后签字或盖章,不会书写的当事人也可按上手印,并附上如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身份的文件,调查人员和记录人也应当在笔录后签名。
6、制作现场笔录的要求。制作现场笔录时,应当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员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厉害关系的在场人员签名。
7、制作鉴定结论证据的要求。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在实际操作中,收集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将证据之间串联起来,形成一个环环相扣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运用逻辑推理方式排除其他可能性,从而证明待证事实的真实性。
劳动监察年审情况说明范文 第四篇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7人,中国_党员7人。队长、副队长各1名,设综合内勤、案件受理、市场监察三部分,分别由专人负责。配置了微机、打印机、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办公设施,执法公务面包车一辆,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服务设施齐全完备。
去年以来,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县此文来源于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05年3月和8月先后在全县此文来源于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劳动力市场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共检查26户职介组织,取缔非法中介4户,查处违规案件22件,责令退赔求职者求职费用万元。对12 个中介组织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并限期进行规范整顿;摘除非法招工条幅、牌匾22个,没收非法招工简章6000余份。为定陶县此文来源于龙飞公司159名职工讨回拖欠工资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为使农民工拿到工资及时返乡,开展了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的专项监察工作,并实行了劳动保障监察24小时值班和清理拖欠日报告制度。春节前仅20多天的时间,全县此文来源于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5 余万元,涉及农民工200 余人。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间全县此文来源于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滞留当地或越级上访事件。3月份,联合县此文来源于公安、工商、总工会等部门,开展了劳动力市场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全县此文来源于共检查21 户职介组织,取缔非法中介3 户,查处违反职业介绍规定的案件14 件,责令退赔求职者求职费用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力市场秩序。
4、5月份,集中开展了用人单位年检工作。截至目前,共年检用人单位120余户,涉及劳动者万余人;受理群众举报案件16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000余份,共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12份,对12家滥行加班加点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 家企业上缴各种社会保险费68万元。
去年以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6户,涉及劳动者近2万人,主动监察覆盖率达100%;共受理举报案件19件,结案18件,结案率,其中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件,涉及农民500人,共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0万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600人;督促技术工种培训办理持证上岗人数300人。共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1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
二、存在的问题
1、人员、经费相对紧张。由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支持,又因没有经费来源,人员、经费的相对紧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2、执法环境不够宽松。目前,部分外来投资企业以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政策为由,拒不参保,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_门唯恐影响招商引资的大局,执法工作力不从心。
3、与相关部门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和支持。目前,各部门领导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应以县此文来源于政府牵头,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群众组织及新闻媒体的沟通配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与法律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达到齐抓共管的工作势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集中精力,着力解决欠薪、欠费问题。
1、落实和完善应急处理预案。近年来,由欠薪事件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同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也比较严重,特别是一些新兴民营企业,以种种理由不给职工参保,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避免因拖欠工资、社保费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事件的发生,我大队将及时参与制定欠薪、欠费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通过日常巡视监察、接受举报投诉等途径,将发现的欠薪案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启动紧急处理程序,根据其性质、程度,由各镇乡街道、劳动、总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分工,协调处理,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2、切实抓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一是要把有拖欠工资现象的企业列入监察、督促的重点,特别是建筑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会同总工会、建设局开展清欠专项大检查,对拖欠工资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是联系新闻媒体,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进行曝光。
3、加强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力度。严格按照_《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征缴范围内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征缴工作。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稽查手段,强化基金征缴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做到处罚一户教育一片的目的。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面。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劳动监察年审情况说明范文 第五篇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7人,_党员7人。队长、副队长各1名,设综合内勤、案件受理、市场监察三部分,分别由专人负责。配置了微机、打印机、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等办公设施,执法公务面包车一辆,办公场所环境整洁,服务设施齐全完备。去年以来,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县此文来源于局和上
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05年3月和8月先后在全县此文来源于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劳动力市场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共检查26户职介组织,取缔非法中介4户,查处违规案件22件,责令退赔求职者求职费用万元。对12个中介组织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并限期进行规范整顿;摘除非法招工条幅、牌匾22个,没收非法招工简章6000余份。为定陶县此文来源于龙飞公司159名职工讨回拖欠工资万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为使农民工拿到工资及时返乡,开展了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的专项监察工作,并实行了劳动保障监察24小时值班和清理拖欠日报告制度。春节前仅20多天的时间,全县此文来源于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5余万元,涉及农民工200余人。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间全县此文来源于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滞留当地或越级上访事件。3月份,联合县此文来源于公安、工商、总工会等部门,开展了劳动力市场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全县此文来源于共检查21户职介组织,取缔非法中介3户,查处违反职业介绍规定的案件14件,责令退赔求职者求职费用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力市场秩序。
4、5月份,集中开展了用人单位年检工作。截至目前,共年检用人单位120余户,涉及劳动者万余人;受理群众举报案件16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000余份,共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12份,对12家滥行加班加点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家企业上缴各种社会保险费68万元。
去年以来,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6户,涉及劳动者近2万人,主动监察覆盖率达100;共受理举报案件19件,结案18件,结案率,其中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件,涉及农民500人,共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0万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600人;督促技术工种培训办理持证上岗人数300人。共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1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
二、存在的问题
1、人员、经费相对紧张。由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支持,又因没有经费来源,人员、经费的相对紧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2、执法环境不够宽松。目前,部分外来投资企业以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政策为由,拒不参保,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_门唯恐影响招商引资的大局,执法工作力不从心。
3、与相关部门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和支持。目前,各部门领导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应以县此文来源于政府牵头,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群众组织及新闻媒体的沟通配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与法律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达到齐抓共管的工作势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集中精力,着力解决欠薪、欠费问题。
1、落实和完善应急处理预案。近年来,由欠薪事件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同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现象也比较严重,特别是一些新兴民营企业,以种种理由不给职工参保,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避免因拖欠工资、社保费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事件的发生,我大队将及时参与制定欠薪、欠费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通过日常巡视监察、接受举报投诉等途径,将发现的欠薪案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启动紧急处理程序,根据其性质、程度,由各镇乡街道、劳动、总工会、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分工,协调处理,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2、切实抓好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一是要把有拖欠工资现象的企业列入监察、督促的重点,特别是建筑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会同总工会、建设局开展清欠专项大检查,对拖欠工资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是联系新闻媒体,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进行曝光。
3、加强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力度。严格按照_《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征缴范围内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和征缴工作。充分利用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稽查手段,强化基金征缴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做到处罚一户教育一片的目的。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覆盖面。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进行全面的长效管理,使用人单位养成据实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觉性,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加大常规劳动监察力度。
1、认真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全年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特别是要开展好劳动用工、欠薪清偿和违法使用童工的专项执法监察,促进全县此文来源于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2、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在受理和查处投诉举报案件中,要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为劳动者排忧解难,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及时立案,快速查处。同时,对接受的投诉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确保劳动法及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企业和职工中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三)加强劳动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由于目前队中新参加劳动监察工作的同志比例较大,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显得十分必要。首先要在学习理论知识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办事的政策水平;其次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劳动监察员培训班,切实增强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要在大队内营造一种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氛围,默契配合。当遇到复杂疑难的案件时及时讨论,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取长补短,从而扎实提高业务水平,共同进步。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此文来源于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为全县此文来源于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劳动监察年审情况说明范文 第六篇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在积极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分工作负责制的基础上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宣传工作,规范劳动关系。在面临全球、全国经济疲软的大环境下,全县各类工程项目资金明显出现紧张,很多工程项目面临停工,因此建设领域劳资纠纷突出,各类劳务纠纷层出不穷,为能从根本上规范我县劳动市场,把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县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认真宣传《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云南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加强宣传。对在劳务关系中心存疑虑人员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认真详细的答复,并向社会公布了劳动举报投诉电话,使广大用工企业和务工农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规范约束了彼此的劳务关系。
(二)严把执法年审关,从源头上杜绝侵权行为。通过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审验,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劳动保障年审完成803户,纠正用人单位规章5件。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全程监管,确保施工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察、建设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在工程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开工建设、竣工
-1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查处非法用工、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等。充分发挥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职能,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和车辆配备不足。目前劳动监察股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公务员4人: 3人50岁以上,有2人有监察证;工人3人:只有1人有监察证;公益性岗位1人),固定性给予专用车辆1辆,整个部门没有配备制服,工作中不能体现执法的严肃性和震慑性,不能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
二是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不足。加大执法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势在必行,但相关上级部门不了解基层实际,无法满足基层工作人员的集体培训,从而制约了工作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劳动合同订立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我们将继续加大劳动合同订立监察力度,切实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宣传、早检查,要深入到用人单位,特别外事施工企业,采取边宣传边监察的形式,让用人单位熟悉法律法规,对不按法规订立劳动合同的、在招录过程中收取风险金、抵押金、扣押有效证件的要按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劳动保障监察要主动与建设行政部门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在工程招投标、施工企业开工、工程竣工验收上实行全程监控,每个月深入到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2015年10月14日
劳动监察年审情况说明范文 第七篇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前提,依法按程序办事为核心,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维护稳定为宗旨”,在上级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结合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稳妥化解矛盾和纠纷,正确处理发展经济、服务企业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我县2011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
1、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我们充分利用到用人单位日常巡查和办理投诉案件等机会,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2、将法律宣传工作与县政府开展的“法律助困”、“”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有机结合,大力进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者维权的普法宣传,使全县逐步形成共同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
3、2011年以来向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设立咨询宣传台5起,为县经济开发区、源牌集团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深受企业好评。
二、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1、按照上级布署和要求,圆满完成全县用人单位年审工作,2011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30多户,涉及劳动者24500余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500多份,参加社会保险800余人,经过认真审查,29户企业年审合格(其中有2家企业申报省级诚信示范企业,3家企业申报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29户事业单位年审合格;年审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66户对年审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
2、加大力度,认真开展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执法检查活动。积极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行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等专项检查;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截止2012年6月前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6起,涉及农民工2250余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620万余元;积极开展“春暖行动”,推动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以上,并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3、认真受理和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2011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840多起,涉及劳动者6800多人:内容涉及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扣押证件、超时加班、未参加社会保险等各个方面,其中涉及2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10多起;
4、完成领导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案件8起。全年共对存在违法行为的19家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劳动监察年审情况说明范文 第八篇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我叫xx,在xx社区主要负责劳动监察工作和老龄工作。一年来,在街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街工委的要求不断开展工作,严格完成了街道交给我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第一,劳动监察工作:
第二,老龄工作:
“为民服务是社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社区老年朋友服务是社区服务中的重要工作。我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实施《_____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不断为老年人服务
我社区有1636户居民,老年人现有865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336人,70岁以上老人448人,80岁以上老人77人,90岁以上4人。其中孤寡老人1人、空巢223户。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日益突出,我社区老年人也逐日增加,我社区成立了老龄志愿都队伍,常年如一日为社区孤寡老人服务,为社区孤老董云荣代取代送各种证件,每年的11月为老人办理免交取暖费等业务。
二、服务老人,继续完成老年证的更换工作
今年我们继续为七十岁的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76人,六十岁老年优待证12人。我们积极主动的为老年人收取证件,未发生一起错填,错报,丢失证件的事情,通过这些工作拉近了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老年人的距离,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认可和好评。
三、积极开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为贯落实市、区《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社区坚持先重点保障独居特困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为社区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空巢老人共10人申请办理了居家养老服务。每月四次的家庭服务,为老人提供了很多便利。办理高龄津贴10人。
四、经济适用住房工作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原则,确定符合经济条件今年新申购户15户,xx年复查户为15户,共为30户办理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有一户居民获得了经济适用房补贴资格。
第三,人口普查工作
xx年是全国人口普查年,从5月份摸底调查开始,一直到11月中旬结束,我顺利地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和赵英一组,逐个入户走访调查,做到了对普查数据的准确无误。在人口普查的过程中,对每家每户的走访调查,更加了解了辖区居民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
xx年我顺利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xx年我将继续秉承良好的学习和工作作风,不怕苦、不叫累,继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xx年x月x日
劳动监察年审情况说明范文 第九篇
现在落后的监察执法办案手段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改进监察执法手段。当前已进入了科技、信息时代。改进监察执法办案手段势在必行。目前我县劳动保证监察办公、办案条件非常差,设备非常简陋,办案手段非常原始,诸多工作因条件限制达不到要求,很大水平上影响了劳动保证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希望上级有关部门为基层解决一些工作经费,配备一辆交通工具和比较先进一点的工作设备,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证监察行为,实施劳动保证监察是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劳动保证监察条例》公布实施。为开展劳动保证监察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标志着劳动保证监察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近些年,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总体来说,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劳动保证监察工作还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县劳动保证监察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证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对用人单位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证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证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维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规范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与各项社会平安和缴纳社会平安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等。根据以上规定,劳动保证监察条例》明确规定。县劳动保证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劳动保证监察执法工作,基本杜绝了使用童工现象,较好的执行了最低工资规范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有了新的进展,解决拖欠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也有新的起色,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效果。但是总的来说,县劳动保证监察工作起步晚,节奏慢,力度不够,影响不深,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
县国有企业少,1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证规章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还不到位。前几年。私营企业廖廖无几,职工和其他形式的用工不多,国有企业也能较好的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所以几乎没有什么劳动争议。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企业“改制”重组”经营管理形式发生变化,建筑施工企业的进入和其他经济形式的发展,用工逐步增多,经营管理者为减少企业本钱,赚取最大利润,有的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制定了一些有损职工利益和有悖法律法规的内部管理规定及制度条款,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职工法律知识欠缺,经营管理者制定管理制度时不征求职工意见,往往反映的个人的意志,也从不主动报劳动保证_门审核,自行其是职工是敢怒不敢言。劳动_门也疏于查检,个别用人单位至今还有一些违规条款。
县县属企业、机关单位的各种用工基本订立了劳动用工合同,2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近年来宣传和执法检查。建筑施工单位的局部用工也订立了用工合同,今年还在建筑施工单位签订了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合同。但还有很大一部分的服务行业用工及建筑企业使用的外地农民用工和临时用工尚未订立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和其他事项不明确,因此,工资纠纷时有发生,争议调处有较大难度。
县已全面启动了五大安全”养老、失业、医疗平安参保情况较好,3对用人单位参与各项社会平安和缴纳社会平安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目前。但工伤和生育平安仅有3个国有企业参保缴费,尚有1个国有企业和在县施工的全部建筑企业未参保。由于我县参保人数不多,缴费金额极少,基金积累严重缺乏,风险较大,转自企业参保的积极性不高,县上对企业参保也未作强制性要求,对此有所放松。
很多用工单位忽视法律规定,4劳动保证监察处理执行难。劳动用工领域。不依法办事,自行其是导致用工不报审、不登记、不备案,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不执行从业规定,不参与社会平安等违法违规行为。近几年开展的贯彻执行劳动保证法律法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多次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和检查整改,大部分用人单位积极配合,认真整改,但也有个别单位或置之不理,或托人说情,劳动监察办案人员无统一着装,无执法标志,执法监察中权威信不高,影响不深,监察处理难度大,目前,劳动_门的执法监察处理还是空白。
单位编制少,5劳动保证监察队伍建设亟等待加强。县属少数民族地区。人手少,县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证部门合而为一,工作量加大,给劳动保证工作增加了难度。县级劳动监察大队仅有3名编制,目前还没有一名专职劳动保证监察员,区乡劳动保证所有名无实,一无专门编制,二无专职人员,三无工作经费,现有的兼职劳动保证监察员没经过专门的培训,业务素质还远不能适应新时期劳动保证监察工作的需要。加之局部领导重人事、轻劳动,使劳动、就业和监察执法工作面临诸多困难。
执法监察手段落后。县劳动保证监察涉及全县各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6劳动保证监察办公条件差。且重点在基层,由于点多面宽,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要跑上近千公里路程,花相当的时间、精力和费用,但是劳动_门历来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没有交通工具和照相、摄影等专门的执法监察办案设施设备,很多取证工作无法开展,影相资料无法保管,办案条件只有一张办公桌和一台过时的电脑,办公条件差和执法监察条件相当差。县劳动保证监察大队虽有机构设置,但无专职人员,更无工作经费,全部工作都由行政局兼职人员用原始的手工方法处置,很多工作力不从心。
二、加强和改进劳动保证监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抓好劳动保证监察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局部,因此,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劳动保证监察工作。
加强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进城务工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1认真宣传贯彻《劳动法》劳动保证监察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努力提高用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合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通过集中培训、广泛宣传、争议调处、监察处理等有效形式,普及法制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一定水平上助长了违法违纪的发生和发展。构建法制社会、和谐社会,2认真开展劳动保证监察执法和处理工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执法人员严重的失职行为。必需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劳动法》劳动保证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是开展劳动保证监察执法的有力武器,劳动保证监察执法人员一定要从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动身,理直气壮的依法开展监察执法工作,以教育为主,处置为辅,同时要抓住典型,有的放失,切实维护和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树立劳动保证_门执法形象。
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因此,3切实抓好劳动保证监察队伍建设。劳动保证监察队伍是开展监察执法工作的关键。抓劳动保证监察工作必需首先抓好队伍建设。一是要从体制上根本解决劳动保证监察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和经费,确保组织机构合理有力,运转高效。目前,人事编制、劳动和社会保证工作相近的职能越来越少,民族地区合二为一,编制少、人员少,工作重,有时容易顾此失彼,作为政府单列职能部门,会更加突出劳动保证工作的重要性。劳动保证监察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更能显示执法监察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二是要努力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强化学习,加强监察执法工作业务技能的提高培训,加强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借鉴,不时提高劳动保证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
2011年4-6月以来东新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3件,涉及职工23人,涉及金额71449元。
一、劳动监察案件的特点。
1、职工维权投诉范围扩大。职工自我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在二季度受理的23件举报投诉案件中,涉及较多的仍为工资支付类14件、占,劳动合同类6件、占,加班加点类2件、占。另外收取抵押金、劳动关系转移、使用童工、职业中介、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引发的其它劳动监察案件共1件、占。
2、投诉内容由单一性向多样化发展。举报投诉不再单纯以拖欠工资为主,在受理的案件中,投诉人往往同时提出劳动合同的解除、社会保险金的缴纳、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等多方面的要求。
3、案件来源渠道多样。不仅是今年二季度包括近两年来,举报投诉方式同以往相比更灵活多样。来访案件乃占比例最大,为17件、占74%;市区12345公开电话3件、占13%;市劳动保障咨询中心1件、占、上级领导交办及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2件、占;另外“19楼”劳动维权版块的作用也日渐突出。
二、劳动监察案件形成的原因分析。
1.企业片面追逐利润,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作用下,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而劳动者则追求自身价值实现的最大化,这势必使劳资双方在利益方面构成了矛盾性,形成了利益冲突。有的用人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尽可能少的劳动力成本,驱动劳动者尽可能多地创造剩余价值,以获取丰厚利润,甚至减少劳动者正常的社会保障支出,不配备必要的劳动保障设施,恶意拖欠克扣工人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尽量节省企业支出。
2、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薄弱。部分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内部规章制度缺失,管理措施不完善,用工手续不规范,处理问题随意性较大,事实劳动关系在实际用工中却大量存在,也相应地增加了劳动用工纠纷。
3、职工的维权意识增强,期望值已从原来的按时足额领取工资,延伸到劳动合同订立、休息休假、养老培训等各个方面。而部分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人事管理人员频繁变动,造成企业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管理者的随意性和无序性,规章制度的违法性,直接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劳动纠纷的产生。
三、解决劳动监察案件的对策探讨。
1、加大劳动监察监督检查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各种经济形式迅速发展要求劳动用工管理监察把所有的用人单位所有形式的用工都要纳入执法检查范围。而劳动监察不能只满足于作“劳动者的保护神”,不能只充当“救火队”,要充分发挥劳动监察作用,立足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劳动秩序,立足于为劳动保障事业服务,加大监察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加强劳动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对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主开展劳动法培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厂长经理、劳资干部培训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守法意识,促进其依法经营管理和用工。
3、加强主动巡查、举报监察、专项监察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规范用工行为。每年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与上年同期相比,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数量总体基本持平并略有下降,各类案件比例变化不大,仍然以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合同为主,仍然集中在后勤服务、建筑等行业,此类案件和行业仍是我们下步执法维权工作的重点。
泗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石冲
劳动保障监察是国家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法》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神圣使命,同时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外的一个重要窗口。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依法推动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是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也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人民政府监督和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公平的一种重要手段。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历史发展过程
劳动保障监察起源于十九世纪的英国,是当时工业革命的产物。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它已成为国际经济社会政策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基本制度。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80年代末期,在经济发展较快的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率先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1993年8月,《劳动监察规定》颁布实施,全国正式开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1994年7月《劳动法》颁布,正式确立劳动监察的法律地位。2004年11月,_颁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手段,加大了对劳动者的就业权、工资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等方面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原则及监察主体,监察内容和程序以及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的职责权利、法律责任等诸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它标志着国家劳动保障监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劳动保障监察面临现状和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和经济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用人单位不断产生,形成了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象呈上升趋势,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严重隐患,并制约了经济持续发展。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造成金融市场动荡、世界经济衰退,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我县经济发展同样受到影响。在这种特殊的经济环境中,县内很多企业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造成客观上不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
从我县2004年至2008年五年来查处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情况分析一下,可以看出我县劳动保障监察现状严重,侵权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五年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投诉举报案件178起,涉及劳动者2221人。从2004年11起,涉及劳动者56人,到2008年73起,涉及劳动者999人,查处和追讨工资成倍上升。
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部分用人单位和员工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较差,有些根本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私营企业。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一切是单位说了算,工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因此,有部分用人单位愿签而工人不愿意签,有工人愿签而用人单位不与工人签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无用工登记和工资支付台帐;特别是建设领域,层层分包,用工主体不合法,形成劳动关系不明确,发生劳资纠纷,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三)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违规收取劳动者保证金或风险押金现象严重。
(四)部分用人单位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是非公有制企业),根本不给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
(五)我县绝大部分企业都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服装加工等行业。加班加点,一天工作十几小时;工资标准低,又不能按月足额发放,更谈不上休息法定假日。
(六)执法环境不够宽松,地方对发展经济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认识存在偏差。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依法行政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三部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就是要求切实提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因此,面对当前这个特殊经济环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努力做到“刚性执法促维权,柔性服务保发展”。并要有开创性、前瞻性地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正确指导、帮助企业守法经营,稳定企业健康发展,协助企业渡过金融危机的难关。同时,正确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2、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大劳动合同签订监督力度。让用人单位熟悉了解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和在招聘员工时收取风险押金、保证金、培训费等违规行为应当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3、继续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活动,推动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日常巡查力度,对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用工诚信的用人单位,给予表彰并向社会公布;对不按时书面申报年检,又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应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加大劳动力市场和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行政监管力度,规范劳务分包行为;规范工程招、投标和分包行为,坚决取缔“包工头”,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5、全面推行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有效化解工资拖欠风险。
6、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机制。监察工作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各个环节,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建立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以及单位内部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维权工作。
劳动监察年审情况说明范文 第十篇
巴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
巴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社部门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行政、构建和谐”工作思路,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一)强化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1.建立了稳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后,于2008年纳入参照公务员单位管理。经几年建设,现有专职监察人员5人,具备大学以上学历,平均年龄在37岁,实现了机构稳定化,队伍年轻化,素质标准化。
2.建设了高标准的劳动保障监察平台。为保障劳动监察工作需要,我们统一了工作着装,落实了办公场所,设立了投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配备了办案所需的执法车辆以及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监察业务实现了计算机管理,现代化办公,高效率服务,促进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健全了提素质增能力的学习机制。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我们以建设学习型队伍为目标,创新学习方法,不断提高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方面是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学习,进一步增强每一名同志的政治坚定性,使大队人员在思想上设防、政治上过硬、行为上自检,强化了服务观念。
另一方面加强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劳动保障监察法规、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知识的学习,坚持每月开展集中业务学习讨论,及时开展案例分析,积极参加省人社厅和县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有效提高了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务实型、廉洁型、高效型的工作队伍。
(二)强化制度建设,公正廉洁履职。 1.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案程序。
我们紧紧围绕以依据定职责、以职责定标准、以标准定定流程、以岗位定素质的主线,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管理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责任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监察程序,落实了受理举报投诉登记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领导集体讨论制、错案追究制。健全完善了监察员管理、劳动保障诚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度,制订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范了案件受理、立案、调查、结案等环节的责任、权力、时限,做到监察行为法制化、监察程序规范化、监察方式文明化、监察服务社会化、监察文书标准化。
2.完善监督机制,狠抓廉政建设。
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廉政建设必须常抓不懈。大队以社会监督为重点,严格考核制度,全力推行执法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公布了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举报箱,实行履行职责透明化、工作程序公开化,避免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损害当事人权益,损害部门形象。多年以来,我们的监察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从未发生吃拿卡要违法违纪事件。同志们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序运转。
二、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加大普法力度,营造和谐稳定劳动用工环境。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工和自我维权舆论氛围。二是要求用人单位采用公示牌的形式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制度上墙公开,组织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加大对用人单位遵守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从源头上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将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直接到用人单位、农民工集中地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讲解,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方式加强宣传,促使用人单位树立自觉遵守劳动法规意识和劳动者主动自我维权意识,从根本上减少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发生。四是在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既兼顾主次工作的相互协调,统筹兼顾,还充分利用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突出重点、从严执法、标本兼治、查防并举”的工作思路,坚持做好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工作。近两年共受理各种举报投诉案件97件,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71件,为农民工依法追回拖欠工资达1088万元。
1.充分发挥监察职能作用。加大对损害劳动者权益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查处力度。如2009年某镇低丘岗改造工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万元,涉及农民工72人,因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而拖欠工资长达两年多时间,农民工多次到当地政府讨要,直至到各级各部门群体上访。针对复杂情况,我们联合信访、城建等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调查,迅 4
速清理案情,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将工资发放到位,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2.注重监察协调。按照“重在源头、重在基层、重在预防、重在调解”的方针,积极提倡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主协调化解矛盾。如:某公司因欠工人四年前的养老保险费,132名劳动者集中县_讨“说法”,监察人员主动接案,为争议双方寻找政策依据,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给予劳动者共补偿资金万元。仅2011年,协调死亡赔偿案件调解6起,落实赔偿资金万元,协调工伤及社保补偿纠纷16起,落实补偿金额万元。
3.坚持主动巡查,强化专项检查。切实抓好“劳动用工,禁止使用童工、持证上岗、社保险费征缴、清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监察。2010年以来我们多次对参建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巴东境内)工程的各用工单位开展“服务重点工程,规范用工管理”为主题的专项巡查活动。2011年年底,联合检查宜巴高速巴东境内八个标段,清欠农民工工资1300多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400余万元。近两年以来,我们清欠工资3000多万元,涉及农民工近万人。
4.加强年度审查,注重企业诚信建设。定期开展了劳动保障年检工作。为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在全县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出台了《巴东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