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小区管控通告范文精选5篇
运城小区管控通告范文 第一篇
(一)除高、中风险区以及重点管控区域外,11月1日起全区各社区(村)全面有序放开。对低风险区内的居家隔离人员、“三出”(出点、出舱、出院)人员落实“五包一”,每天上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严格加强管控。
(二)11月1日起,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有序恢复上班秩序。
(五)各类大、中、小学校以及托幼机构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所有校外辅导机构暂缓恢复运行,待全区全面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后,实施一校一策,科学研判有序开学。
(六)各生产企业、项目建设、建筑工地全面有序复产复工,行业管理部门上门服务指导。
(七)全区继续停办大型演出活动、宗教活动、庙会、展销促销活动和农村集市。暂缓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继续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运城小区管控通告范文 第二篇
(八)全区所有公交车、出租车继续停运。自2月6日0时起,非悬挂山西牌照车辆原则上在一级响应未解除之前不得出行。
(九)悬挂外省、外市牌照的用于保障应急和民生物资运输的车辆,在经过核验通行证明、卫生检疫,详细登记车辆、人员信息后,予以快速放行。对于没有通行证明的车辆,经过核实确实是运输相关物资和人员的车辆,经过严格的防疫检查,详细登记车辆、人员有关信息,确保安全并经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予以放行。
(十)对驾驶人户籍地或居住地为盐湖区,但所驾车辆悬挂外省、外市牌照的小型客车,经查验驾驶人及同乘人员身份证明及工作单位或村(社区)证明,进行有关详细信息登记和卫生检疫后予以放行,并要求驾驶人到达居住地后车辆不得再行移动。
(十一)各防疫检查点对有关车辆进行劝返,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运城小区
管控通告范文 第三篇(二)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快递、投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所有人员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出入公共场所。
(三)全区所有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中央空调一律关停,所有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
(四)全区所有零售药店对出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并每日报送区卫健部门。
(五)全区各出租屋房东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一律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并立即通知来自省外的租客近期不要返运,省内的租客做好登记工作并上报属地村委会(社区)。
(六)全区各村(社区)辖区内所有“红事”停办,“白事”尽量从简,并第一时间上报。
(七)全区所有居家观察对象实行严格管控措施,在观察期满前一律不得外出,如有恶意违反者从严从重处理。
运城小区管控通告范文 第四篇
运城市盐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解除临时性静默管控措施
实行分级分类防控的通告
自11月30日实施临时性静默管控措施以来,在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疫情传播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区疫情防控形势呈现积极向好的态势。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_优化调整二十条措施和山西省三十五条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并报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 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9时起,有序解除静默管控,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现通告如下:
01
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防止人员外出流动。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人员禁止进入高风险区,不得与高风险区人员接触,严防交叉感染。
02
严格管理重点场所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理发店、公园、户外健身场所、快递驿站 等场所有序开放,严格落实环境消毒、扫场所码、查行程码、查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的要求;
运城小区管控通告范文 第五篇
每一位公民都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的良好习惯,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进入公共场所主动配合亮码验码、测温、限流、查验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措施;工作生活中倡导“无接触式”交接、付费。重点人员严格遵循“点对点”闭环管理,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如有咳嗽、咽干、发热、鼻塞、流涕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衷心感谢大家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运城市盐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丨运城市盐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责编丨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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