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合同【通用6篇】
商场租赁合同 篇一
商场租赁合同是指商场出租方与商户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商场出租方将商场空间出租给商户使用的各项条款和条件。这篇文章将重点介绍商场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和注意事项。
商场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租赁物的描述、租金和支付方式、租期、租赁物的使用权和管理、租赁物的维护和修理责任、违约责任等。首先,租赁物的描述是指商场出租方对出租的商场空间进行详细描述,包括面积、位置、使用用途等。这样可以确保商户了解所租赁的具体空间情况,避免后续纠纷。
其次,租金和支付方式是商场租赁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商户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租金,以确保商场出租方能够按时收到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是每月、每季度或每年支付一次,也可以根据商户的经营情况协商确定。
租期是商场租赁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内容,它规定了商户租赁商场空间的时间范围。租期可以是固定期限,也可以是以年为单位自动续租。商户需要在租期到期前提前与商场出租方协商是否续租,以避免租赁合同的中断和纠纷。
租赁物的使用权和管理是商场租赁合同中的核心内容。商户需要遵守商场出租方的规定,合法合规地使用商场空间,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管理。商场出租方有权对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商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场规定。
商场租赁合同还规定了租赁物的维护和修理责任。商户需要负责租赁物的正常维修和保养,并承担因自身过失导致的损坏和修理费用。商场出租方需要负责大修和重建费用,但商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商场出租方报备和申请。
最后,商场租赁合同中还包括了违约责任。商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各项义务,如未按时支付租金、违反商场规定等,商场出租方有权要求商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解除合同等。
在签订商场租赁合同时,商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自己了解合同的内容和义务。其次,与商场出租方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最后,合同签订后,商户需要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并保留好合同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商场租赁合同是商场出租方和商户之间的一种法律保障,它规定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商户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并与商场出租方充分沟通,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同时,商户还需要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并保留好合同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商场租赁合同 篇三
得胜市场摊位租赁协议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摊位从事农产品贸易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得胜农贸市场 号摊位,面积 平方米,用于咸菜零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计壹年
第三条 续租
本协议续租适用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凭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协议。
2.租凭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凭期满前4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 租金
租金共3000 元,实行一年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组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费。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不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8.租凭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第2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2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管理等费用的。
5.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6.未经甲方同意连续30日未开展经或活动的。
第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盖字):授权代表人(盖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人:______省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现就租赁______省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位于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商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设备处理、租金、定金交纳
1.甲方将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_______商场场地出租给乙方,租赁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从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甲方原与_______签订的租赁合同终止。
2.乙方第_______年向甲方付租金人民币______万元,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标准上递增______ 。每年租金分_____次预付。按照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和以后每______个月期满前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个月租金。
3.屋内原有可移动的设备另按有关协议处理。
4.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应交甲方定金_____元(不计息),合同终止,如乙方无违反合同行为,甲方应如数将定金退还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定金抵作乙方所欠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场地来确定经营项目。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但装修应符合 _______等国家标准。
2.乙方不论经营什么项目,不得以“________”命名。有关经营的营业证照由乙方办理。乙方证照必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不得挂靠有关的费用。做到合法经营(国土税、租赁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3.乙方应按期、按数向甲方交纳租金。合同期内,乙方将场地转包转租,须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不得以承租的房屋对外作抵押。
4.乙方承担自己在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
5.合同终止,乙方对场内、外的装饰,不得拆除。
6.乙方应加强消防、防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凡因乙方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应遵守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招聘非本地户口人员应到甲方办理《流动人口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
8.合同期内,乙方负责聘用甲方职工_______人。甲方职工如违反乙方规定不适宜上岗的,乙方有权对其作多余人员安排,但乙方应负担不少于其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__%为职工生活费。
9.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租赁的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期收取租金。对乙方在经营活动中需要对外协商关系时,经乙方请求,给予必要的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对房屋屋面的正常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不及时维修对乙方造成损失时,甲主应负责赔偿。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所出现的经济或其它民事纠纷责任。合同期内,遇天灾、水患等对乙方经营造成影响和损失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时,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
2、由于政策规定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致使甲方不能出租房屋或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时,可以终止合同执行。其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如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或擅自转租房屋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终止合同执行。除乙方赔偿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终止合同执行。除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元外,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违约,如甲方终止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时,甲方除赔偿乙方违约金_______元外,对乙方原收购的设备、设施,甲方应按卖价,按实际经营时间折价付给乙方(按_______年折算),对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其他规定:
1.商场外东向场地从商场北墙起至南墙止,为甲、乙双方共同场地。原则上由乙方作客库停车使用,但双方不得在此地段从事经营性停车业务,乙方不得超出所承担场地经营。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
商场租赁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场__________位置设置卖场,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经营本合同所定的业种。
(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__________装修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
(3)场地陈列商品的设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_____方负责。
第二条 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开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准时开业,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将按实际延误天数赔偿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柜(架)经营权或与第三者共同经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行为(现合作经营面积_____ 平方米,_____户,合作者姓名_____ ,经营品类__________ 其余自主经营),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并视情节予以处罚(合同签定之后如不报请甲方批准另行租赁经营,每户或每一单品罚金_____万元,超过_____户者,终止本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期满,乙方经甲方同意可续约,但应于期满前_____个月由乙方先行提出书面申请。合同期间乙方如需中途撤柜(架),应于_____日前提出撤柜(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架)。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规章,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否则以违约论处。
(6)甲方有权根据商业步行街状况及需要暂停商业步行街营业,但每自然年度不超过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赔偿其他损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为、社会重大活动等事项发生,导致无法营业,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条 营业项目与方针
(1)乙方经营项目以_____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价应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陈列出售,其业种不得随意变更超越。新增营业项目须提前提出正式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陈列出售,否则以违约论处。
(2)乙方销售的商品品质应合乎要求,售价应合理公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若品质不佳或售价高于其他商场及其连锁店,经检举或查证属实,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货、换货或退还货款,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商品价格十倍的罚款,及单方面调整价格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质、内容、数量或新产品的开发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陈列销售伪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与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可随时取消其卖场经营资格,并终止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商品供应断档,造成柜台、货架闲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4)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卖场若有打折特价活动时,在甲方陈列的相同商品也应自动降价,否则以本条款第(2)款办法处罚。
(5)乙方应接受甲方核定许可提货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续费用。
(6)乙方在甲方卖场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法令的情形,其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损失,可追究乙方赔偿。
(7)顾客要求退还货时,乙方应按甲方对消费者服务承诺规定办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总计:_____ 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缴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场地交付之日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通过综合考核同意乙方继续经营,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个月交付,第三年以此类推。
C.如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考核,终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经营后造成甲方经营延误而发生的实际损失(租金×实际天数)。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
(1)乙方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须甲方协助,费用另行商定。
(2)水、电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调费用。
(4)甲方对客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加适当的劳务费用计收。
(5)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应缴费额_____‰的滞纳金。
(6)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A.水费、电费:乙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B.如以后的空调费、采暖费、水费、电费等价格有所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浮动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为了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为维护商业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绝欺诈,保持商业步行街长期稳定经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物业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迁出本商业步行街后,双方办理完毕卖场交接手续_____天后,如无客户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3)对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以及本商业步行街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和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考核标准
(1)乙方应提交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甲乙双方议定每期_____个月,营业目标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的营业情况每_____个月应接受甲方评鉴一次,业绩未达甲方规定者,甲方可调整其经营面积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 促销
(1)甲方为促进销售举办的各项活动,乙方应尽量配合,并分担费用以求共同发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绝,涉及费用的分担甲方应事先和乙方协商。
(2)乙方若自行促销,所发生的一切促销费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行促销的海报、广告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的促销行为有妨害他人营业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 商品管理
(1)乙方陈列于承租卖场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2)乙方销售或陈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标或侵害他人代理权、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并不得陈列销售政府规定的违禁品,如经查获,乙方应自负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若乙方有上述违法之事而导致甲方承受连带责任,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可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终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卖场销售的商品,如经顾客使用后产生不良反应而损害顾客利益,对顾客身体造成伤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人员管理
(1)乙方所聘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商品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营业人员,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营业人员。
(2)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规定的制服、佩带识别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对卖场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同时不得储存危险物品。
(4)乙方对卖场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乙方承担。正式施工期间,乙方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甲方随时检查,完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日后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对其自费装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补偿请求,其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5)乙方的电器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并酌收工本费,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设备,因此造成损害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乙方受雇人员及其卖场顾客等的有意、过失或疏忽行为,造成甲方或商场其他商户的设备蒙受损失者,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7)除根据本商场的统一安排或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开业时间准时开业且开业后应保证每日正常营业,租赁期内的每日营业时间应严格遵守本商场的统一规定。
(8)在租赁期内,乙方连续五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七日不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迁出本商场,如乙方拒不迁出,视同乙方同意甲方将其经营的商品在它处保管,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租卖场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与其他客户共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如乙方人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造成任何损坏,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乙方的铭牌及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甲方的整体布局。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设标牌及广告。
第十一条 广告
商业步行街及商场内非乙方承租铺位广告权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张贴广告或宣传画、利用广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内进行广告宣传。如确属需要,经甲方审核并收取一定费用后可办理。
第十二条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发生,应立即以书面告知甲方
(1)公司组织及主要业务变更
(2)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的地址、电话变更
(4)派驻专柜(架)的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乙方因下列情况遭受损害,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1)因不可归于甲方的原因发生的灾害
(2)火灾、地震、风灾、水灾所导致的损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所发生的损害
(4)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非甲方责任事件,致使商场或商业步行街不能正常经营,属乙方经营中的合理风险,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及要求赔偿其他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1)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租金余额及保证金余额,并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一(8)条之规定,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承担延付部分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年租金5%的违约金。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有权按十一(8)条的约定处理。
A.乙方违反本合同三(1)条的约定超范围经营
B.乙方违反本合同六(3)条的约定未按时补交保证金的
C.乙方违反本合同十(7)条的规定不遵守统一经营时间的
D.乙方违反本合同三(3)条规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被顾客投诉,在一周内累计达3次以上
E.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拒绝改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商场及商业步行街管理规定、合同约定的行为。
F.如乙方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被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批评或处罚等
G.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或非法经营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给予3次以上书面警告
H.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
I.如乙方殴打、漫骂、侮辱顾客,或在商场及步行街内打架斗殴、聚众滋事以及其他损害商业步行街声誉的和形象的行为
J.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2)条约定的
K.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者,甲方可终止合同,解除乙方卖场经营权利,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合同期满未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经甲方通知而终止合同,乙方于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3天内负责将商品撤离现场,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视为抛弃其所存留于专柜(架)的货物,任由甲方处理
(8)乙方于合同终止日应立即清偿各项费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依法追诉。
第十五条 续约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如欲续约,应于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另订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满
(2)因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可终止
(3)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第十七条 租赁卖场的交还
(1)在本合同期满而双方未予续签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日后三日内将承租卖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以良好、整洁、清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2)租赁卖场交还前,乙方应将物品自行负担费用搬出承租铺位。否则,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3)租赁卖场交还时,乙方装修等不可拆除的设施归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承租铺位原状的,乙方应予恢复,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1)联络与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如有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B.双方之间任何关于本合同向对方的通知行为,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方为有效。但对于全体承租人均有约束力的内容,甲方有权以公告、布告等形式进行通知
(2)争议解决: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公诉
B.本合同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项,双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处理,必要时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支付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无效,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六
出租商: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______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
租期壹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古今字书、四大名绣、宜兴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宝、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书装裱及各种工艺美术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
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______至晚上______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______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