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协议(最新3篇)
租船协议 篇一
在进行任何租船业务之前,双方需达成一份租船协议。本协议旨在确保租船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保障,同时规范双方之间的行为。以下是本协议的具体内容:
一、租船方的责任
1. 租船方需提供准确完整的个人或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字、地址、联系方式等。如有任何信息变更,租船方需及时通知船东。
2. 租船方应确保船只在租期内得到妥善使用和保护,不得私自改变船只结构或进行其他可能对船只造成损害的行为。
3. 租船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承担船只在租期内的使用、维护和修理费用。
二、船东的责任
1. 船东应提供良好的船只,保证其在出租期间内的正常运行。如船只出现故障或损坏,船东应负责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 船东应提供准确完整的个人或公司信息,并确保其在租期内提供的服务符合租船方的要求和期望。
3. 船东应向租船方提供一份船只使用手册,包括船只的操作指南、安全注意事项等,以确保租船方能安全、顺利地操作船只。
三、租船期限
1. 租船期限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包括租船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在租船期限内,租船方享有对船只的合法使用权。
2. 如租船方需要延长租船期限,需提前与船东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延期时租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将另行约定。
四、租金和押金
1. 租船方在租船开始前需支付一定比例的租金作为定金。如因租船方个人原因无法履约,定金不予退还。
2. 租船方在租船开始时需支付全额租金,并在租船期满后将船只归还给船东。如因租船方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归还船只,船东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并追究租船方的法律责任。
五、保险和责任
1. 租船方应自行购买船只保险,确保在租船期间内对船只进行充分的保护和赔偿。如因租船方个人原因导致船只损坏,租船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2. 租船方在租船期间内应遵守航行规则,确保船只和船上人员的安全。如因租船方违反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租船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六、争议解决
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在租船期满后自动终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租船协议 篇二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我们的租船服务。为了确保您在租船过程中的权益和安全得到保障,我们制定了以下租船协议,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船只信息和使用
1. 租船方需提供准确完整的个人或公司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字、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与您沟通和提供服务。
2. 租船方需在租船开始前对船只进行检查,并确保船只在租期内得到妥善使用和保护。
3. 租船方不得私自改变船只结构或进行其他可能对船只造成损害的行为。
二、租金和押金
1. 租船方在租船开始前需支付一定比例的租金作为定金,以确保租船的顺利进行。如因租船方个人原因无法履约,定金不予退还。
2. 租船方在租船开始时需支付全额租金。如因租船方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归还船只,我们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并追究租船方的法律责任。
三、船只保险和责任
1. 租船方需自行购买船只保险,确保在租船期间内对船只进行充分的保护和赔偿。如因租船方个人原因导致船只损坏,租船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2. 租船方在租船期间内应遵守航行规则,确保船只和船上人员的安全。如因租船方违反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租船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
四、租船期限和归还
1. 租船期限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包括租船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在租船期限内,租船方享有对船只的合法使用权。
2. 如租船方需要延长租船期限,需提前与我们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延期时租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将另行约定。
3. 租船方应在租船期满后将船只归还给我们,如发生任何损坏或丢失,租船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五、争议解决
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在租船期满后自动终止。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请您在签署本协议前认真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合作,祝您在船舶租赁中度过愉快的时光!
租船协议 篇三
租船协议范本
使用单位: 简称甲方
船舶单位: 简称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 船 马力 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 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 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
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 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 方负责,但 方需协助,其费用由 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船管处 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19 年 月 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帐号: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帐号:
鉴证机关: 负责人:
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