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屋租赁合同【通用6篇】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 篇一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
在长沙,房屋租赁合同是租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租房合同是租户和房东之间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对于租户和房东来说都非常重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需要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租房合同应该明确列出双方的基本信息。这包括房东和租户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身份证号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对于以后的交流和维权非常重要。
其次,租房合同应该明确规定房屋的基本情况。这包括房屋的地址、房屋的类型和面积等。租户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房屋的基本情况与合同中所述一致。
合同中还应该明确规定租期和租金。租期指的是租房的时间长度,一般分为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两种。租金指的是租户需要支付给房东的费用,一般以月为单位计算。此外,合同还应规定租金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另外,合同中还应明确规定房屋的维修责任。一般来说,房东有义务保证房屋的基本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转。租户在居住期间,应当按照合理使用的原则来维护房屋的设施和设备。对于非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房东应该承担。
最后,合同还应明确规定租赁期满后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租期满后,双方可以选择续签合同或者终止合同。如果租户决定终止合同,需要提前通知房东,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退还房屋。
在签订长沙房屋租赁合同之前,租户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如果合同中有不明确的地方,应当及时与房东进行沟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长沙房屋租赁合同是租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租户和房东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以保证自己的权益。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租期和租金、维修责任以及租期满后的处理方式等。只有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双方才能在租房过程中享受到合法权益的保护。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 篇二
如何避免长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在长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为了避免租房过程中的纠纷,租户和房东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租户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在签订合同之前,租户应该认真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关于租期、租金、维修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合同中有不明确的地方,租户应该及时与房东进行沟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租户应该保留好签订合同的凭证。在签订合同时,租户应该要求房东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并保留好自己的复印件。这样在发生纠纷时,租户可以通过合同凭证来证明自己的权益。
合同中规定的租期和租金应该明确和合理。租户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房屋的基本情况与合同中所述一致。此外,租户应该与房东商议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并确保支付方式合法合规。
房屋的维修责任应该明确规定。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房东和租户的维修责任。一般来说,房东有义务保证房屋的基本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转。租户在居住期间,应当按照合理使用的原则来维护房屋的设施和设备。对于非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房东应该承担。
最后,双方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在租房过程中,租户和房东应保持及时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
总之,为了避免长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租户和房东应该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租期、租金、维修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租户和房东应保留好签订合同的凭证,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只有租户和房东共同努力,才能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方(甲方):xxx,男/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男/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x乙方:(签字):xxx
联系电话:xxx联系电话:xxx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方(甲方):___
承租方(乙方):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市__街道__小区x号楼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
乙方(签字):___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 篇五
甲方(出租方):
住所: 邮编:
本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区: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 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长沙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岳麓区枫林路麓山名园E区14栋601室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05平方米,房屋类型为多层楼房,结构为三室两厅两卫,房屋用途为居住。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200元(壹仟贰佰元整)。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3-2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币)_________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网络宽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2 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5-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7-2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8-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月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3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9-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9-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9-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9-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0-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租赁期间,甲方不可抵押或变卖该房屋。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11-3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6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1-7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屋中介公司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长沙房屋租赁合同 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 甲方将自己拥有产权的位于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每 个月向甲方交纳租金 元(大写: ),并于每 个月的 日前交清。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大写: )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并且乙方没有违约情况下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等一切和房屋使用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按约定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十五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或损坏,乙方必须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且甲方不退还房屋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因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不能继续出租该房屋的,甲方只退还乙方剩余时间的房租和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结清和房屋使用相关的所有费用以及将房屋打扫干净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退还又未继续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1件 共 页。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