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销售合作合同(通用6篇)
渠道销售合作合同 篇一
渠道销售合作合同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体之间进行合作,以实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的销售和推广。本合同旨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作关系,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和实现。
合同的第一部分是合同的背景和目的。在这一部分,应当明确合作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主要经营范围。同时,还应当明确本合同的目的和目标,即双方合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和推广。
第二部分是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在这一部分,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当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遵守合同的规定。双方还应当明确销售和推广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价格、质量要求等具体细节。
第三部分是合同的终止和违约处理。在这一部分,应当明确合同的终止条件和程序。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另一方应当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一部分是合同的其他条款。在这一部分,可以包括一些其他的约定,例如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这些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约定,并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遵守这些约定。
渠道销售合作合同是企业之间进行合作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签订合同,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作关系,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合同也是保护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维权。
渠道销售合作合同 篇二
渠道销售合作合同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体之间进行合作,以实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的销售和推广。本合同旨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作关系,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和实现。
合同的第一部分是合同的背景和目的。在这一部分,应当明确合作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主要经营范围。同时,还应当明确本合同的目的和目标,即双方合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和推广。
第二部分是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在这一部分,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当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遵守合同的规定。双方还应当明确销售和推广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价格、质量要求等具体细节。
第三部分是合同的终止和违约处理。在这一部分,应当明确合同的终止条件和程序。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另一方应当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一部分是合同的其他条款。在这一部分,可以包括一些其他的约定,例如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这些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约定,并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遵守这些约定。
渠道销售合作合同是企业之间进行合作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签订合同,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作关系,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合同也是保护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维权。
渠道销售合作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均依照合同法律规定及特别约定享有或承担。
鉴于乙方经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查及市场明确定位后,自愿成为甲方提供产品的销售商,愿意按照甲方销售模式开展业务以维护产品商业形象和销售渠道。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标法》,甲乙双方就甲方提供的MOODOO(摩多)品牌产品(和服务)实施销售事宜,约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框架
1、甲方同意乙方成为甲方提供的MOODOO(摩多)品牌产品(和服务)在下列区域范围内的的销售商:省市/县区路号 ;邮编: 。
2、乙方指定地址:传真:邮件:
3、甲乙双方在购销产品时按照款到付货原则执行,乙方订单应以双方认可的格式出具。
4、双方确认,甲方依据本合同提供有关乙方销售商品的便利、优惠或销售条件,仅仅基于乙方的销售商身份而提供,不应当被认为是双方货物销售关系的一部分,有关具体货物销售关系的权利义务以双方实际履行、订单或特别签署的书面约定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自有产品(和服务)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乙方在销售甲方的产品(和服务)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甲方的产品商标、外观、结构进行添加、修改、仿制,如有违反将被视为对甲方产品的侵权。
2、甲方应根据双方每一笔定单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
3、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可随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销售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4、为提升品牌形象与乙方效益,甲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广告宣传,作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应提前通过甲方网络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保证在第一时间向乙方通知其最新产品(及服务)价格。
6、在合作过程中,因为业务流程或内外部环境之变化,甲方有适时公布各种业务新流程或营销新政策之权力、业务新流程或营销新政策一经公布,双方必须遵守、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销售权,并享受营销中的各种优惠。
2、甲方以专卖价向乙方提供商品。
3、乙方须向甲方及时通报产品销售统计资料,以便甲方及时组织产品生产,统一协调市场行为。
4、乙方应当建立完整的成本财务帐册,在乙方违法经营或者故意规避前述监督措施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合同金额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有权随时了解甲方产品变化更新情况,有权享受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6、乙方应自行承担销售所需之一切资金及经营上之盈亏,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责任。
7、基于甲方企业宗旨是做人人买得起的品牌,采取的是薄利多销之原则。甲方基于此原则制定货品基准供货价,甲方按货品基准供货价向乙方供货。乙方有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当地零售价格,但须报请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8、首批购货支持:自由购货制或由配货师配送。
9、乙方可免费参加甲方的销售技巧、商务礼仪、产品使用、店面营销与策划、店面人事管理、店面财务管理、店面货品管理的培训,乙方差旅食宿费用自理,具体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报名和同期开班情况统筹安排。
10、乙方按甲方的经营政策和营运规章,执行甲方营运指导手册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销售商及店面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维护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开业后,乙方应在每周一向公司上传上周销售数据,每拖延一天罚款20元(最高罚款不超过100元),罚款直接从购货款中扣出、双方每月10日前核对上一个月帐务往来。
11、乙方店内不得经营非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并不得通过甲方其他代理商进货或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如发现前述情况,无论何种销售方式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可在该区域重新发展经销商。
12、乙方应及时在当地办理相关的营业手续,合法经营,因乙方未办理合法经营手续而被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四条、进货、退换货和运费的承担
1、乙方应提前将购货计划按照甲方认可的订货单格式以传真的方式告知甲方,为避免配送延误,乙方应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2个工作日内甲方确认订单处理情况,在确认订单后7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货,对具体执行过程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另行作出特别安排的,按照特别约定执行。
2、甲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事宜,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应进行数量、质量验收,乙方在收货时如发现货物与随行的装箱单内容不符或质量上有异议,应于收到货后两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甲方,并发一份确认函,否则将视乙方接受该货品。由于运输途中导致货物受损或丢失,由乙方自行向承运方索赔,甲方有协助义务。
3、甲方实施退换货政策。合同有效期内,首批货品由甲方统一配货的,换货率100%,(赠送的除外),换货时间自发货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自选货和后期进货的,换货率为当月进货量的10%、乙方调换货款甲方以货物形式返还,不返现金。
①:属于生产质量问题,甲方应进行调换,属人为因素甲方不予调换;
②:甲方给予乙方特价、赠送产品不在调换范围之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渠道销售合作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鉴于:
1、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公司)是国内领先的___________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_________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 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___________公司提供___________公司所需要的___________产品(或服务)。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 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作期限
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 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渠道销售合作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因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产品之认识,愿诚信合作,共同拓展业务,遵从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事项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销售地域及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系列产品。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区域内有义务做好广告宣传及其它相关产品推广工作。
2、甲方保留调整产品市场价格政策,变更营销策略的权利。
3、若乙方连续_______个月达不到所规定的最低进货量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4、甲方须维护乙方的一切商业秘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进行合法经营。
2、市场投入费用必须保证真实。
3、不得经销其它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
4、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市场反馈信息和合理化建议。
第四条、产品及价格
1、甲方所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并提供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所需要的相关质检报告。
2、乙方销售的甲方所供产品之价格,应依甲方提供的零售价为标准。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3、乙方需配合甲方的销售政策,在乙方各店的上货率为_______%且将甲方产品陈列于主要竞品旁边。
4、甲方在某时段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及时、准确的告之消费者,并配合甲方促销政策的有效实施。如乙方促销活动执行不到位,或善自更改促销政策,甲方可依情况取消下月乙方促销活动。
5、乙方需保证甲方为经销系列产品唯一的供货商。若出现窜货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促销及费用支持,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送货方式
1、甲方负责把产品运至双方约定的地点,双方指定收货联系人为: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接到甲方货物和送货单时即验收,如发现数量短缺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核实后退货或补货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解决,一经收货后,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损害的全部风险(由产品质量本身造成的损失除外)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
先款后货。甲方与乙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订货付款以款到甲方指定账号为发货原则,甲方指定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如有纠纷、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如有修改或增加条款,经双方同意另行补充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渠道销售合作合同 篇六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向乙方采购产品,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第一条产品的采购
1、甲方不定期地向乙方采购产品,预计总金额万元(大写:万元)。
2、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订单或单次采购合同为准。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乙方在每次向甲方供应产品时,双方可在订单或单次采购合同上对该产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乙方在向甲方供应产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采购的产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订单或单次采购合同为准,订单或单次采购合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运输及验收
1、供货时间与交货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或单次采购合同规定;
2、若甲方更改订单或单次采购合同,甲方应提前三日内告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更改通知后未答复,视为乙方不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3、运输方式(以下方式可供选择):
□甲方自提,运输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安排产品供应商直接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安排运输至甲方
3.1若本合同运输方式为非自提,乙方须保证在收到甲方订单或单次采购合同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规定期限内将产品送抵甲方指定地点,该指定地点若为甲方指定仓库,则乙方在送货到目的地后,应取得甲方的签收回执;若乙方应甲方要求直接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客户,乙方在送货到目的地后,应取得客户的收货确认单。
3.2在运输途中,甲方擅自变更收货地址,乙方同意变更,但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3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自行负责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4、验收:在乙方交付货物时,甲方应对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若甲方对乙方交付的产品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第五条产品的包装方式
1、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产品的包装方式,保证产品安全、卫生的运抵甲方。
2、乙方产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产品的包装方式标准,甲方可要求在产品上贴上货号、条码、标签。产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乙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换货等其他售后纠纷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3)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第九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甲方仍然下达订单且乙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第十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协商继续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订单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