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优选6篇)
代理合同 篇一
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就特定事项达成的协议。在商业领域,代理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常用于委托代理销售、代理分销、代理采购等业务活动中。本文将就代理合同的定义、主要内容以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代理合同的定义。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其进行特定事务的合同。委托人是指需要委托他人代理处理特定事务的一方,代理人则是接受委托并代表委托人处理事务的一方。代理合同的签订双方应当是具备相应的法律能力,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次,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代理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内容: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代理人的报酬与费用、合同期限等。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是代理合同的核心,双方应当明确规定委托人需要代理处理的具体事务,如销售、分销、采购等。代理人的权限范围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所能行使的权力,应当明确规定以避免纠纷的发生。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是指双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代理人应当遵守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应当支付代理人的报酬等。代理合同还应当明确规定代理人的报酬与费用,以及合同的期限。
最后,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的约定。其次,双方应当谨慎选择代理人,确保代理人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信誉度。再次,代理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后,双方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与纠纷。
综上所述,代理合同是商业领域中常见的合同形式,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注重合同的履行与监督,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双方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合同的顺利履行。
代理合同 篇二
代理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委托他人代理处理特定事务。本文将就代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的解除与违约处理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代理合同的重要性。代理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通过签订代理合同,委托人可以将特定事务委托给专业的代理人处理,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代理合同还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
其次,代理合同的解除与违约处理。代理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履行完毕或者解除条件发生等方式解除。在解除代理合同时,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解除手续。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最后,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的约定。其次,委托人应当仔细选择代理人,确保代理人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信誉度。再次,代理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最后,双方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与纠纷。
综上所述,代理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签订代理合同,委托人可以将特定事务委托给专业的代理人处理,实现合作共赢的目标。同时,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合同的顺利履行。
代理合同 篇三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书于19____年___月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____________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______________ift技术(以下称“ift”技术)。
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定义
2.1.本协议内所用词汇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包括许可证和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委托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额。
2.2.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构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总代理人的职责
4.1.于本协议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定许可证协议。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何种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委托人的职责
5.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佣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6.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终止协议
7.1.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总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
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第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分代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总代理人的任何义务或职责。
8.2.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______________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1.4.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通知
13.1.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13.2.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本协议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委托人:总代理人:
abc有限公司def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
职衔:___________职衔:___________
注:总代理(generalagency)具有由委托人授予较为广泛的权限,可以代表委托人推销商品,签订合同还可以接受委托人所委托需办的一切业务,凡持有委托人授予的委托书范围之内的业务,其一切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承担。总代理就其实质来说,是委托人在境外的代表,故凡选总代理时应慎重。
许可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是一种具有商业性的技术转让交易,应包括技术转让、专利权益的转让及商标的使用。专利系指政府所属学术机构根据申请颁发的一种文件,阐明专利技术的要点,给予法律上的承认并注明该专利须在专利持有人授权下予以使用。对专利保护时间的限制约10—15年
代理合同 篇四
甲方为处理与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合同债务纠纷事宜,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包括:通过发律师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与债务人谈判和解、申请并参加调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代理法院民事一审阶段诉讼、代理法院二审阶段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执行和解、代理执行调解、代为签收相关款项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应款项的事项。
三、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双方签署的委托书。
四、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律师道德规范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办律师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经明确乙方全权代理且不须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应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处理文件送达、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无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师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因为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讯中断客观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处理该相关业务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的情形。
紧急情况消除的,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指定原来的承办律师恢复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办律师继续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其他律师为新承办律师。乙方应及时将新承办律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承办案件,不影响约定的律师费。
十二、为维护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可以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转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负担。
十三、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律师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同第九条约定含义一致。紧急情况解除的,乙方应该及时解除转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继续转委托。
十四、因紧急情况转委托则由甲方承担费用。
甲方承担费用过于不合理的,则乙方也可以承担部分费用,但是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总转委托费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师费的总额。
十五、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对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线索而导致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如果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代理期内变更联系方式,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时办理或者是转交款项的的,乙方不能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则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导致案件败诉的,则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确提醒:乙方不能保证谈判后债务人付款、到法院起诉可能败诉、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阶段不能令甲方满意。
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意见,均不代表承办律师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胜诉的保证。
十八、乙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的实际情况建议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建议甲方及时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债权的实现。
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甲方拒绝采用起诉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权利的实现,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须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甲方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等有关费用为拒绝采用合理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表现之一。
十九、非归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最后实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丧失债权,乙方丧失律师费。
非归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债权无法最后实现,包括但是不限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务人破产且无剩余财产、法院的判决、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无法找到债务人、债务人被注销、债务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结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二十、经向甲方介绍XX市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后,甲方选择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比例、缴费时间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条约定办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签约当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乙方承办律师来往的交通、差旅费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债务人的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给乙方作为律师服务费。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则每日按照未付律师费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扣除30%作为律师费以后,将剩余款项及时转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转交的,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也可根据客观需要,可以直接将全部款项转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项的规定支付律师费。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乙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执行费)、申请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材料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乙方垫付的,由乙方凭票据向甲方据实结算。甲方拒绝结算的,自拒绝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结算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结算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将剩余款项转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项规定的费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师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作和劳动,都不再增加或者是减少收费。
二十六、因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导致以非货币财物抵债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甲方取得财物所有权之日。
上述财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财物变现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
二十八、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公平起见,在整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前,甲方不能变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变更代理人,则推定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须按请求的标的额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
但是乙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更换代理人并不支付费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必须予以返还。
二十九、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双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处理该案件。
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赔偿损失。
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乙方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在调解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律师的书面建议书建议的范围内,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同意以后,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通过会谈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为为双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证明双方意思一致的,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款项执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正式合同,取代之前双方之间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三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双方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XX市律师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五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范围内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包括户外折叠椅、行军床、户外野营帐篷。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内,乙方成为甲方临时代理商。临时代理商除区域独家代理权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甲、乙双方合作期满一年后,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代理折扣及结算
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1)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2)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2、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3、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五、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销售业绩
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却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八、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3)用户需求信息。
(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6)市场调研。
(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九、知识产权
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4、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十、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2、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4、关于协议终止
(1)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3)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代理销售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防水材料之事,同意如下条款:
乙方为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受权甲方为合肥市的代理商,销售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的防水材料;甲方接受乙方的授权.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从莱州市沙河镇同亮防水材料厂的防水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是非本厂产品,甲方有权拒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介绍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供甲方制作推销产品材料之用.
乙方负责提供有关的技术支持,必要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甲方负责在 市内的一切宣传销售工作,负责产品在当地的检验,并承担相应的检验费用.
如产品出现问题,属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属施工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甲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为 ,价格分别为 元/公斤.甲方收到乙方发来的货物后,应在三天之内付清所有款项.每延迟一天付款,加收总货款的10%的滞纳金.与次同时,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商资格或终止本合同.
作为代理商,甲方第一年应完成销售 吨;第二年完成 吨;第三年完成 吨;以后每年应完成 吨.如甲方的年销售额超过所规定最少销售定额,超过部分每吨优惠 元.
如甲方需要防水材料,应尽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备货.
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销售所得全部归甲方所有.但产品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 元/公斤.
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的商标,专利和其他工业知识产权被第三者侵害时,应及时报告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相关权利.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到期后合同自然失效.如双方认为有必要延长合同期限,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根据双方的意见,本合同可以续延或重新签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为最终裁定,双方都应服从.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