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合同(优选6篇)
付款合同 篇一
在商业交易中,付款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买卖双方关于付款事项的约定和责任。该合同确保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并保护了双方的权益。
首先,付款合同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身份和联系方式。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或公司信息,以便在交易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联络。
其次,付款合同详细阐述了交易的金额和付款方式。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并注明付款的方式,例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票等。这样一来,双方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交易金额的大小和付款的方式,避免了可能的误解和纠纷。
此外,付款合同涉及到交易的时间和地点。买卖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交易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双方都能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付款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这样可以避免因时间和地点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交易延误或失败。
最后,付款合同还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或未履行其他合同义务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法院诉讼。这样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来解决争议,保护双方的权益。
在撰写付款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并且双方都要理解和接受。其次,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合法、合理,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和审查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付款合同在商业交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为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避免了交易中的风险和纠纷。因此,在进行商业交易时,双方应当认真起草和签订付款合同,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付款合同 篇二
付款合同是商业交易中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付款事项。不同于其他合同,付款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交易款项的安全和及时支付。
在付款合同中,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身份和联系方式。这包括买方和卖方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通过明确双方的身份,可以确保在交易过程中能够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联系。
其次,付款合同需要详细描述交易的金额和付款方式。买方和卖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易的金额,并注明付款的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支票等。这样可以避免因金额和付款方式的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和误解。
此外,付款合同还需要规定交易的时间和地点。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交易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双方都能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付款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这样可以避免因时间和地点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交易延误或失败。
最后,付款合同还需要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一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或未履行其他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在争议解决方面,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以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
在撰写付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并且双方都要理解和接受。其次,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合法、合理,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和审查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付款合同在商业交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为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避免了交易中的风险和纠纷。因此,在进行商业交易时,双方应当认真起草和签订付款合同,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付款合同的签订不仅是双方交易的保障,也是商业信任的体现。
付款合同 篇三
1、按月计量支付: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指承包商可以在旬末或月中向业主提交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交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的月报表,业主对这部分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向承包商及时支付当月工程款。)
2、界面付款: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一般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付款合同 篇四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元整。
2.付款方式: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 元。
(2)余款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
(3)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以定金付日该月的翌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4)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定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为 月 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 工厂,应安装妥当,并先行试机。
3.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款第(4)项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所列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依本合同发生的一切应负债务(除货款债务外,还包括毁损、赔偿债务)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无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所有余款皆必须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的;
2.乙方或丙方有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机器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的;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将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连同已收取的货款,抵消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所有瑕疵的保证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更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日息四分。
第十四条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所列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一旦违约应经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付款合同 篇五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以预付货款的形式向甲方购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及质量
1、经双方同意,甲方为乙方属下在甲方登记的车辆提供汽、柴油等油品,以抵减预付货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如乙方加油车辆变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核实后方可开油卡(或油簿)加油。
2、甲方提供油品质量和数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如因市场油品货源短缺,甲方优先保证乙方油品供应。
二、 供油方式及价格
1、 甲方只为合同中约定的车辆提供记帐加油服务。
2、 甲方原则上只提供加油站现场加油的供货方式,合同有特殊约定除外。
3、 结算时的价格以加油时甲方当日挂牌价为准。
三、交易程序
1、甲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将按乙方提供的车牌号码,为每辆车开设一本加油卡(或油簿),交给乙方保管,并为乙方开具收据;乙方每次加油时,必须携带该加油卡(或油簿),方可在甲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双方同时在加油卡(或油簿)和挂账客户加油明细表上签字确认。
2、乙方人员携带加油卡(或油簿)上的车牌号码必须与车相对应,否则甲方将不予加油,除机动加油卡(或油簿)外。
3、若乙方加油卡(或油簿)遗失,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失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到甲方后即时生效。
四、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定后两天内,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元(¥ 元)作为预付货款,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加油的车辆及加油量的增减要求乙方相应调整预付货款额。
2、甲方预计乙方预付款余额将不足以让其继续加油时,立即通知乙方以转帐形式补足双方约定的预付款额,如乙方未能及时补足,甲方可在乙方把预付货款的余额用尽时,停止为乙方提供加油服务。
五、 发票开具及月末对账
1、 乙方如需发票,需按照甲方每月财务结帐的周期开具,即甲方于每月结账日后两个工作日内,依据乙方本月实际加油金额汇总开具,当月的发票当月开具,逾期不补开;
2、 甲方于每月结账日后一个工作日内,打印出预付款客户对帐单,并将《油卡登记台账》作为附件附在对帐单后面,在次月的4号前,以书面形式与乙方进行对帐;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账;
六、 合同的提前终止或期满
1、 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正式终止。合同终止或期满,双方应按乙方实际加油量进行结算,如预付货款尚有余额,甲方在15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但对方违约在先,守约方可不经提前书面通知而立即终止本合同。
2、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如双方需再次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七、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 本合同自 _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经双方同意,本合同可予以顺延。
九、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款合同 篇六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号: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约地:
第一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 装饰工程 需要向乙方订购石材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严格履行:
一、合同标的
1.1 货物名称:石材 。
1.2 本合同暂定总价为元,货物品种、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合同金额、定价说明:见合同第二部分:合同价款。
二、 产品执行质量标准
2.1 石材的技术、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2 石材品质、颜色、加工质量等必须同时符合需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的要求和业主确认的样板要求,符合上述技术标准。颜色应均匀一致,无明显的色差出现;石材尺寸按优等品要求。
三、 交货日期及批量规定
3.1 合同交货期时间约定: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开始按甲方要求顺序交货:
3.1.1 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盖公章;
3.1.2 乙方公司财务收到甲方的合同预付款;
3.1.3 甲方提供经乙方工厂确认的不可变更的尺寸订单或加工图纸之日计算。
3.2 交货时间约定:乙方按甲方书面通知交货。
四、 交货地点、运输费用、送货签收
4.1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4.2 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4.3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组织送货,货到签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并盖甲方项目部章(如装箱单有多页,须在每一页均盖章),具体收货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如下:
交货地点: 宝鹰项目部。
甲方指定收货人: 联系方式:
五、 付款及结算
5.1 预付款:
5.1.1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预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5.1.2 预付款在第一批货款结算中扣回,如第一批货款甲方未扣完前期预付款,可在下批货款中继续扣回,依此类推
5.2 进度款支付:按批结算并支付。即甲方每次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当批结算货款的80%(含预付款);
5.3 在进度款结算周期内,乙方须保证继续供应甲方货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发货,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5.4 结算:货款结算金额方式为甲方实际验收合格品数量乘以对应的合同单价而得,甲方结算完毕在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六、 到货验收标准
6.1 资料:乙方需随货提供送货签收单、石材装箱清单、当批石材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盖乙方质检专用章,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6.2 乙方每批货到甲方工地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货,检查产品规格、数量、外观,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签收;
6.3 如甲方单方开箱验货发现破损或数量不符,应保留箱内破损照片并立即通知乙方派员现场协商解决。若甲方未保留箱内破损照片及实物或未通知乙方,则视为开箱验收合格;若乙方接通知后未在两个工作日内赴现场或书面回复意见,则视为乙方默认;
6.4 石材安装后若业主验收时发现存在明显色差或不能认可的质量缺陷,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国标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同数量的合格石材及由此产生的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损失;
6.5 验收不合格品,经乙方核实后七天内补回相同数量的合格产品。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损失;
6.6 石材乃天然产品,对于石材颜色、花纹等存在的差异的接受程度以该工程业主方意见为准,即安装验收通过为最终结论。
七、 质量保证期及质量问题责任
质保期内质量责任: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因产品自身的原因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合格品外,还须承担甲方因更换石材造成的相关措施费及人工费。
八、 包装、标识:
8.1为了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要求采用坚固木箱包装,每箱产品上订有箱卡,标明箱内石材的规格、尺寸、数量等。包装箱上应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标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由于产品包装不善或运输途中导致产品失缺或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3 包装时石材光面相对,每一块石材上须标明按照甲方图纸加工对应的编号、规格。
九、双方责任
9.1 甲方所承担的责任:
9.1.1 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材料款;
9.1.2 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材料进场计划。
9.2 乙方所承担的责任:
9.2.1 按照合同规定的材料产地、材料规格、品种、型号等按质按时供应到甲方工地;
9.2.2 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会同其他责任方进行验货;
9.2.3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石材无条件更换;
9.2.4 所供每片石材应做好编号,每批货物应随车交付出厂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产地证及规范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或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
9.2.5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施工图纸出石材加工图、对石材进行编号,石材编码须及时提供甲方,乙方保证所供石材的颜色、纹路一致。
十、 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交货: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供货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交货一天,每天须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2 若乙方延期交货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10.3 乙方须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下单交货计划配套供应石材,每批次交货的符合率和准确率须达到100%以上,若不能做到,按照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0.3.1 若乙方送货的品种、规格非甲方计划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10.3.2 若乙方送货的品种、规格超出甲方当次计划范围,超出部分甲方不予认可,并不结算货款;
10.3.3 若因乙方供货不满足甲方交货计划且在5天内未供到位,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供此批货的付款相应延期。
10.4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延迟付款超过一周,则每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批货款千分之一的罚息。
10.5 乙方不得将合同订货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赔转包货物在本合同中30%的违约金,以及其他全部损失。
10.6 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第六条规定执行。
10.7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均可免责。
十一、 合同纠纷的解决
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他事项
12.1 甲方出具的加工图纸、计划单,乙方出具的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证明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2.4 甲乙双方应保证所从事的与本合同有关商务活动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2.5 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条款时自动失效。
第二部分 合同价款
一、本工程主要使用石材的名称、配置、型号、数量、单价、合同金额确定如下:
二、有关定价的说明:
1. 合同综合单价为:含石材材料费、各种规格板加工费、抛光、倒角、磨边、打背栓孔、开缺口、六面涂保护液、运输等费用后的固定包死价格,合同有效期内,任何情况不予调整;
2. 面积计算: 按验收合格成品净面积计算;
3. 以上价格包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价格,运输费用及途中保险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