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转让的合同(实用6篇)
饭店转让的合同 篇一
饭店转让的合同是指饭店业主将其经营的饭店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给另一方的法律文件。饭店转让合同是保障转让双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的重要文件。以下是一份典型的饭店转让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双方
本合同由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和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缔结。
二、转让事项
甲方将其名下的饭店全部权益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事项包括饭店的经营权、商标权、经营许可证、设备设施等。
三、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XX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项。
四、权益过户
乙方支付转让款项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权益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过户、经营许可证过户等。
五、经营权保证
甲方保证在转让之日,其名下没有任何影响饭店经营的纠纷、债务或法律诉讼等。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饭店经营权受到损害,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设备设施保证
甲方保证饭店内的设备设施在转让之日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不存在重大故障或隐患。若设备设施存在问题,甲方应承担维修或更换的费用。
七、保密义务
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经营策略等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或利用。
八、合同解除
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应提交至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
以上为饭店转让合同的一般内容,具体的合同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双方权益的合法性和保障。
饭店转让的合同 篇三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xx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饭店转让的合同 篇四
转让方(甲方):
预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已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凭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和甲方签订了转让合同,转让金为元人民币(大写:)转让金为一次性交清,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凭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凭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20xx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它费用。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乙方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此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饭店转让的合同 篇五
甲方(转让人):
乙方(被转让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上都镇蓝都花园西20米TODAY今天烧烤店内的所有财产、设施转让给乙方。
二、本协议签订后,TODAY今天烧烤店内的所有外账归乙方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所有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三、在乙方经营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归还甲方转店费11000.00元。七日内归还,甲方将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超期此协议视为作废,此店经营权还归甲方所有。
五、甲方转店费贷款25000.00元归乙方承担。
六、一经合同签订,TODAY今天烧烤店的所有一切事务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转让的合同 篇六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西苑南区(18#08)胖子张驴肉火烧店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西苑南区的胖子张驴肉火烧店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租款及相关设施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饭店承租权的转让应取得出租方的同意后,该合同项下之承租权转让方为有效。
第五条:乙方在支付胖子张驴肉火烧店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胖子张驴肉火烧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六条:饭店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甲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第七条:乙方在获得胖子张驴肉火烧店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胖子张驴肉火烧店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