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各类人员绩效工资关系的探讨管理论文(实用3篇)
高校各类人员绩效工资关系的探讨管理论文 篇一
在高校中,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关系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计算的一种薪酬制度,目的是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然而,在高校中,不同类别的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存在差异,这就给绩效工资的设定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首先,高校教师是高校中最重要的人员之一。他们承担着教学任务,同时还需要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因此,教师的绩效工资应该主要以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为依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可以通过学生评价、教学效果和教学成果等进行评估,科研成果则可以通过发表论文、获得科研项目和专利等进行评估。绩效工资的设定应该充分考虑到教师的工作特点和要求,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效益。
其次,高校行政人员也是高校中的重要人员。他们承担着高校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招生、就业、财务、后勤等方面的工作。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应该主要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依据。工作效率可以通过完成任务的速度和质量进行评估,服务质量可以通过学生和其他职员的评价进行评估。绩效工资的设定应该充分考虑到行政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要求,以激励他们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最后,高校技术人员也是高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承担着高校的实验室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包括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实验教学的支持等。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应该主要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依据。技术水平可以通过技能培训、职称评定和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评估,服务质量可以通过教师和学生的评价进行评估。绩效工资的设定应该充分考虑到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要求,以激励他们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高校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关系应该根据不同类别的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要求进行设定和管理。只有合理设置绩效工资的考核指标和标准,才能更好地激励各类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而提升高校整体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高校各类人员绩效工资关系的探讨管理论文 篇二
在高校中,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关系对于高校的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计算的一种薪酬制度,可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然而,在高校中,绩效工资的设定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探讨和改进。
首先,高校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设定缺乏科学性和公正性。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依靠主观评价和人为因素来决定绩效工资的高低,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这就容易导致一些不当行为的出现,例如教师可能过分关注科研而忽视教学,行政人员可能追求工作效率而忽视服务质量。因此,高校应该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指标和标准,确保绩效工资的设定和分配公正合理。
其次,高校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缺乏对绩效工资的监督和激励,导致绩效工资的激励效果不明显。例如,一些教师可能满足于达到最低标准,缺乏进一步提高的动力;一些行政人员可能只注重完成任务而忽视服务质量。因此,高校应该建立完善的绩效工资管理机制,包括对绩效工资的监督和评估,对绩效工资的激励和奖励,以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最后,高校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关系缺乏灵活性和差异化。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对于不同类别的人员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绩效工资设定和管理,没有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别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要求。这就容易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例如教师可能过分关注科研而忽视教学,行政人员可能追求工作效率而忽视服务质量。因此,高校应该根据不同类别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要求,采取灵活的绩效工资设定和管理方式,以激励各类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高校各类人员绩效工资关系的设定和管理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只有通过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的绩效工资管理机制和灵活的绩效工资设定方式,才能更好地激励各类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而促进高校的发展和提升。
高校各类人员绩效工资关系的探讨管理论文 篇三
高校各类人员绩效工资关系的探讨管理论文
一、高校人员结构
培养高素质人才、发展科技、服务社会是大学的三项基本职能。由于历史原因,高校的人员构成比较复杂,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逐步规范,人员结构形成以教师为主体、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保持适当的比例。以陕西省为例,《陕西省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陕教人[2007]12号)文件规定:高校的人员构成由三类构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高校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0%,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占高校人员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0%,专业技术人员无疑是高校的核心人才,但其他岗位人员也是学校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岗位人员在学校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随着高校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由学校自主决定的绩效工资在职工收入中所占比例逐步增大,绩效工资所占比例达到70%左右,学校中各类人员收入分配中的矛盾也逐步显现出来,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人员的岗位类型、工作特点等因素出发,采取区别对待、分类解决的方法,建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考核模式
(一)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在学校中主要是教学科研人员,他们的工作具有特殊性和多样性,是知识密集型的脑力劳动。首先,教师的职能是教书育人,主要任务有课堂教学、指导学生实验和实习、指导学生设计和毕业设计等工作,一般以课堂教学工作量作为专业技术岗位的计量单位;其次,高校教师还是学术研究人员,为了提升自身的学术能力,在课堂教学、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以及为社会服务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需要进行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
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按其工作特点分两种类型考核。教书育人工作,从数量上统计比较容易,但从质量方面进行考核评定则比较复杂,一般通过教务处检查、教学专家听课、学生满意度等办法确定;对科研成果的认定,按项目的类别和层次进行统计,类别分为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学术、专利、软件、着作等;层次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层次计算科研工作量。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既要考虑工作数量,又要考虑工作质量,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得出全面的结论。
(二)管理岗位。高校管理岗位在学校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要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明确学校发展的.指导思想,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并推动计划的实施。同时,承担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及服务工作,为学校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由于管理岗位工作内容繁杂,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数量无法准确量化,各岗位之间的工作绩效往往不具有可比性。管理人员按服务对象分为学校机关管理人员和院系管理人员。学校机关管理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大小、工作能力和在岗状况,最后来确定考核结果。对于院系管理人员,为了与院系教师保持相对的平衡,一般将他们的工作量通过一定的方法折算为课时,按课时计算工作量。
(三)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是高校的保障力量,为教职工的教学、办公、生活提供了必需的物质、生活保障。同管理人员工作相类似,工勤技能人员的工作无法量化计算,根据工作职责、技术等级能力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进行考察。
三、正确处理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水平关系
高校的发展是各类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是学校有机的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作用,才能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
(一)处理好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提高岗位人员工作绩效,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尝试和鼓励技术、知识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效率优先是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首要原则,从学校的发展来说,专业技术人员是核心力量,必须重点突出他们的主体地位,因此向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是必然的选择。
在关注效率优先的同时,要兼顾学校岗位之间的内部公平性,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是学校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学校稳定发展的基础,没有他们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科研工作就无法进行,所以如果专业技术岗位与其他岗位之间的绩效工资水平差异过大,势必会引发职工之间的矛盾,影响学校的整体发展。绩效工资水平既要体现职工业绩贡献,又要防止不同岗位之间差距过大。
(二)解决好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的平衡点。正确处理好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水平的平衡关系,是建立绩效工资制度中的重要环节。其中,重点是解决好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把握好系统均衡原则,即学校内部不同类型岗位的绩效工资水平应当与这些岗位对学校的贡献相一致,这种一致性不仅体现在同一系列不同层次的岗位,也体现在不同系列岗位的相互关联性和平衡性。因此,要统筹兼顾,在效率优先的同时兼顾公平,使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从目前各高校绩效工资的实际执行情况看,一般将行政人员的科级与教师的讲师放在同一水平,以此作为职
务与职称的比照点,向绩效工资的较高和较低标准对应延伸。从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时间和职称晋升时间比较,这个对应点基本符合实际情况,但随着高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博士学位成为进入高校的基本要求,科级和讲师的对应点有重新调整的必要。
(三)建立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模式。根据高校各类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特点,对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实施不同的绩效工资模式。
1、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分为教学和科研两部分,对于教学工作,采用基础绩效工资和课时费相结合的模式。基础绩效工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等因素确定。课时费的计算则依据完成教学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来确定,准确地评定教学质量水平是这一工作的关键,要按照程序从多方面对教学效果进行认真考核评定,做到优劳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研和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的各种奖励,由专家组根据成果类型、层级进行量化评估,确定科研绩效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采用基础绩效工资与奖励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模式。按照所聘岗位的责任大小、工作复杂程度、对知识、资历和学历的要求等因素确定基础绩效工资水平,体现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和历史贡献。奖励绩效工资则根据其年度履职表现,特别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对考察对象的满意程度,因为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最终体现在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绩效上,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确定考核档次,对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一定幅度的上下浮动。
3、工勤技能人员。采用与社会劳动力市场报酬标准进行衔接,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劳动力市场的报酬调查结果,兼顾学校其他职工的收入水平来制定相应的绩效工资标准。
高校绩效工资体系的建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各类岗位之间绩效工资水平关系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调整,充分发挥其激励和引导作用,让所有职工都有奋斗目标,才能为高校的生存和发展起到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