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合同(精简6篇)
货物买卖合同 篇一
货物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规定了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货物买卖合同明确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确保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合同还规定了买卖双方的履行义务,明确了交付货物的时间、地点以及支付货款的方式和期限等,确保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其次,货物买卖合同规定了交易的风险和责任承担。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交付货物时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货物的质量符合双方的要求。如果出现货物质量问题或交付延迟等情况,合同中也会明确责任的承担方和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以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货物买卖合同还规定了交易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合同中约定了货款的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信用支付等,以及支付的期限和方式。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付款问题而导致的纠纷,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最后,货物买卖合同还规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这样可以有效地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公平和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货物买卖合同在商业交易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明确了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交易的风险和责任承担,约定了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货物买卖合同 篇二
货物买卖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规定了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不仅对于交易双方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于整个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有助于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在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了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或者合同缺失而导致的争议和纠纷,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其次,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合同的签订使得市场交易规则更加明确和稳定,降低了交易风险和不确定性,促进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规定,也提升了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此外,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推动市场的发展。合同的签订促进了市场交易的活跃和增长,推动了货物流通和资金流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同时,通过合同的签订,交易双方可以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提升交易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市场向更加规范和成熟的方向发展。
最后,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合同的签订使得交易双方在交易中有了明确的规则和约束,避免了因为交易纠纷而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同时,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加强市场主体之间的信任和合作,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对于交易双方的利益保障、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发展推动以及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不仅对于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也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货物买卖合同 篇三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本合同标的物为 ,由甲方向乙方购买。
2、本合同标的物描述及价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以下第 项标准:
(1)国家规定的标准( )。
(2)*******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国家规定有相应生产资质企业所生产。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以便甲方备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至*****
三、供货及验收
1、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由乙方送货至。
2、送货方式为。
3、甲方需乙方送货应于送货前 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具体送货时间准备货物,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4、乙方送货途中发生的损毁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5、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检验后收货,具体步骤如下: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甲方(项目部)指定 在 时间内组织检验。检验人员负责检验货物数量、质量、损耗等方面。
(2)甲方(项目部)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
(3)检验合格后甲方(项目部)正式收货物,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及甲方支付凭证,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4)货物验收不合格(包括货物质量不合约定、型号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场人员说明情况后,不予确认,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货物、退货,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货款支付
货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
2、货款的支付采取支票、转帐等非现金方式进行。
3、乙方在收款时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五、交货及包装
六、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补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应在约定交货时间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状况进行评估,如果甲方根据评估认定乙方不能继续履约,可解除本合同,并于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根据甲方(项目部)认定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的,应承担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总数量短缺或其他应当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6、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伪造数据、改变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等,而制作付款申请书请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修期限及责任
八、其他约定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交给对方相关资料备案:
(1)乙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
(4)乙方提交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签订,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债权债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帐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同时使用,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矛盾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 签约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子买卖合同二手商铺买卖合同安置房买卖合同
货物买卖合同 篇四
出卖人x x x简称甲方,承买人x x x简称乙方,
兹为x x 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x x 货x x件卖与乙方,约定x x x 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 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 x 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 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 x 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 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 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
第七条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货物买卖合同 篇五
供方:邓州市明泰塑胶玩具工艺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DZ20xxXXXX 需方:江西省XXXX 签订地点:广东省深圳
签订时间:20xx年6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交货时间:20xx年8月31日前,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结汇后凭供方增值税发票90天内付款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 需 方
单 位: 邓州市明泰塑胶玩具工艺有限公司 单 位: 江西省天琪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邓州 地 址: 抚州市临川X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XXX 电 话:XXX
开户银行:XX
货物买卖合同 篇六
合同号: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给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计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 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 ,金额为 .
(4)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
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贫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