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治与法治论文(精简6篇)
论德治与法治论文 篇一
在社会治理中,德治与法治是两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德治强调的是社会成员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规范,而法治则侧重于通过法律体系来规范社会行为。两者在实践中都有其优势和不足之处。本文将分析德治与法治的特点,并探讨它们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德治是一种基于道德观念的治理方式。它强调的是个体的道德自律和道德规范。在德治中,每个人都应该遵守道德规范,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德治的优势在于它能够培养社会成员的良好道德素质,提高社会整体的道德水平。通过德治,社会可以形成一种共同的道德共识,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增加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德治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德治是建立在个体道德自律的基础上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有些人可能缺乏道德观念,或者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而违反道德规范。其次,德治往往缺乏明确的规则和制度,容易导致主观判断和随意操作。这样就可能出现道德规范的不确定性和执行的不公正性。
相比之下,法治是一种基于法律体系的治理方式。它通过制定法律规范来规范社会行为,保障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法治的优势在于它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则和公正的执行机制,能够保障个体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法治还可以提供一种公共领域,通过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来解决社会矛盾和争议。
然而,法治也有其限制。首先,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可能导致效率低下和成本高昂。其次,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它无法完全预测和应对社会发展中的变化和新问题。此外,法治也容易形成一种以法律为中心的治理体系,忽略了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人的内在动力。
综上所述,德治与法治在社会治理中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和局限性。德治能够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和社会和谐稳定,但缺乏明确的规则和执行机制。法治能够规范社会行为和保障公平正义,但可能效率低下和忽视社会问题。因此,在实践中,德治与法治应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实现社会治理的最佳效果。
论德治与法治论文 篇二
德治与法治作为两种不同的治理方式,各自具有一定的特点和作用。在社会治理中,德治与法治的协调与结合,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的稳定与进步。本文将从两种治理方式的优势和不足出发,探讨如何在实践中实现德治与法治的有效结合。
德治作为一种基于道德观念的治理方式,强调的是个体道德自律和道德规范。德治的优势在于它能够培养社会成员的良好道德素质,提高社会整体的道德水平。德治还能够形成共同的道德共识,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增加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德治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德治是建立在个体道德自律的基础上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有些人可能缺乏道德观念,或者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而违反道德规范。其次,德治往往缺乏明确的规则和制度,容易导致主观判断和随意操作。
相比之下,法治作为一种基于法律体系的治理方式,通过制定法律规范来规范社会行为,保障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法治的优势在于它具有明确的法律规则和公正的执行机制,能够保障个体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法治还可以提供一种公共领域,通过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来解决社会矛盾和争议。
然而,法治也有其限制。首先,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可能导致效率低下和成本高昂。其次,法律并不是万能的,它无法完全预测和应对社会发展中的变化和新问题。此外,法治也容易形成一种以法律为中心的治理体系,忽略了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人的内在动力。
因此,在实践中,德治与法治应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实现社会治理的最佳效果。德治可以通过教育和宣传来培养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形成道德共识。而法治则可以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和公正的执行机制来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通过德治与法治的有效结合,可以实现社会的稳定与进步,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论德治与法治论文 篇三
德治与法治的争论是古今中外经久不衰的话题,这本身就表明德治与法治之间无法替代的价值所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被赋予了崭新的涵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思想道德体系,促进思想道德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普遍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是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主要任务。
作 者: 范履冰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630031
刊 名: 天府新论 CSSCI
英文刊名: TIAN FU NEW IDEA(BIMONTHLY)
年,卷(期): 20xx ""(5)
分类号: B82—05
关键词: 治国方略 德治 法治
正方:社会稳定主要靠德治
反方:社会稳定主要靠法治
正方一辩:
谢谢主席,各位好!我方的观点是社会稳定主要靠德治。社会稳定是指整个社会处于稳固、安定、和谐的状态,是多种人类活动综合作用的结果。孟德斯鸠曾说过“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力量,这就是美德。”德治与法治是缺一不可的,但公民道德相对于由其衍生出来的法律而言,对于社会稳定起着更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从作用形式和作用效果看,一方面,德治重在防,强调抑恶扬善,在早期可使法治的效果增加,中后期则可减少治国成本,更重要的是可以让群众安居乐业,是社会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而法治重在治,强调惩恶扬善,是暂时的。另一方面,法治重在调整行为,而德治不仅调整行为,而且还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信仰、内心世界都可提出要求,它不但可以制约人们的公共关系行为,也能制约人们的私人关系行为。
第二,从作用范围来看,德治的覆盖范围比法治广并将法治包括在内。德治涉及到社会活动中的所有领域,大到政治、经济活动,小到家务问题、私人交往等,甚至是那些用政治手段、法律手段都“束手无策”的特殊矛盾。德治可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对于社会稳定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法治所能渗透的领域是有限的,特别是在一些私人领域。我们常说的“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其中的一种体现。
第三,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德治的终极价值取向是“善”,善与法治所追求的“公平”,共同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德治是社会发展的目的,而法治是手段。
第四,从价值层面看,“德治”以善为行为标准,其导向是社会整体的普遍价值和长远价值,它坚持以人为本,强调社会利益为重,要求主体把社会义务放在首位;而法治则追求公平、正义价值,强调个人权利,对社会义务的承担采取于法有据的态度。
综上所述,法治治身,德治治心;法治治近,德治治远;法治禁恶于已然之后,德治治恶于将然之前。因此,社会稳定主要靠德治。谢谢!
反方一辩:
谢谢主席。各位晚上好!对方对道德的一番溢美之言,令人不禁浮想联翩。但是,就在对方陈词的3分钟内,世界又有多少战争、杀人、抢劫啊,而制裁这些罪恶行径,维护社会稳定,难道能靠“道德”二字的感化吗?
因此,我方认为,法律和道德都是规范行为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是,社会稳定要以法治为主,德治为辅。
首先,这是由两者的本质特点所决定的。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由公安、检察、法院等国家机器保证实施的强制力的行为规则。体现了国家对其成员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行为要求,体现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和国家安全的责任。通过成形的条文和规章制度, 法律能够作为社会成员所遵守的统一、标准依据。
相比之下,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以内心评价机制为基础,既不是由国家也不是社会组织制定的。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的道德,没有明确和系统的表达方式。同时,道德针对的是人的内心世界,很难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而且,道德的实施不是依靠强制性手段,而是通过道德教育的手段,使人们自觉地遵守。
由此可以看出,当罪恶的黑手向我们伸来时,法律就能以其明确性、制度性、威严性对犯罪分子进行雷霆般的打击,保证刑罚的必然性,防止罪行的蔓延。试问一句,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严格的执法措施,仅仅是依靠犯罪分子心中那虚无缥缈的“道德”二字,公众还有“安全”可言吗?社会还有“稳定”可说吗?世界还有“太平”可享吗?
其次,法律吸纳了道德规范作为基本原则和评价标准。通过立法,使一部分基本、重要的道德制度化、法律化,以法来推进道德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再次,我们并不是为了惩罚而制定法律,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强化人们心中的道德。当道德被漠视甚至破坏以后,法律能够作为保障社会稳定的盾牌,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有效行为规范。
我们热爱法律,崇尚道德,但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应该以法治为主,德治为辅。各位,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从无序走向有序,从混乱走向和谐,必由之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昂首阔步,高举法律的伟大旗帜。
正方二辩:
谢谢大家,我方一辩已经从多角度强调了社会稳定主要靠德治,下面,我将从法治角度论述我方观点,在观念上,人们从来就对法律有着无言的抗拒,法律一直被强调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从根源上看,中国的法是君主治民的工具,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法”,法律本身没有公平、民主的意味,梁治平先生尖锐指出“我们的法律不是法律,而是压制法律的东西’。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法律有什么规定,也不关心它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被看成是犯罪、刑罚和不好的东西,只要自己不杀人、不放火,似乎法律就与自己无关,作为国家的主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不知道如何保护,不会告、不愿告、不敢告的情形普遍之极。
在现实操作中,人们也很怕与法律打交道。司法不公平、执法不公正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什么发生纠纷,人民怕打官司?为什么诉讼法院,没有关系心里就怕输?为什么官司打赢了,浪费了金钱和时间以后,最后却执行不了?为什么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可是当官的犯法与平民犯法就不同罪?。
在外国人眼里,中国人解决争端首先必须考虑人'情',其次是'礼'物,次之是'道理',只有最后才诉诸于法律"。的确,对中国乡土社会而言,国家法还没有走进人心,贴近社会,相反民众对国家法之外的所谓习惯、民俗、伦理、道德等民间规范更感兴趣,更有所偏好和亲赖。可见,在法治进程实施到举步为艰的困境时,德治却逐渐凸现出它对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在中国,德治比起法治来,更容易让国民接受,更容易操作,更容易见效,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谢谢大家!
反方二辩:
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
对方辩友在强调道德的完美和万能时,其实过于感性,夸大了道德的在社会稳定的作用。
道德调整的多为人的内心世界和思想信念,道德没有明确和系统的表达方式,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约束机制。社会稳定需要明确具体的言行准则,而不是含蓄抽象的精神约定。而法制具有明确性、制度性和威严性,法律的基础是理性的,法律通过具体的规则和程序划定个人、群体竞争的跑道,使每个人都有恰当的位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贫富之分,保证了社会稳定。
道德存在理解上的差异性,会影响人们行为的协调一致性。“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道德在不同人的眼睛里面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念,天下必定是非不明;如果天下事非不明,社会稳定从何谈起呢?
道德虽然可以创造淳厚民风,却不能协调复杂的利益分配;道德可以使君子更加彬彬有礼,却无法制止小人兴风作浪。如果没有法律强有力的支撑,善良者将三缄其口,丧尽天良者会变本加厉。道德可以揭示病痛,而无法继续疗救;道德可以明辨善恶,而无法制裁恶行。
最后,请问对方辩友,当您家里被“梁上君子”光顾过了,您是立刻去报警呢,还是等着小偷良心发现再把东西送回来呢?坐而论道,只能独善其身;行而有法,方能兼济天下。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社会稳定主要依靠法制。谢谢大家!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最强烈、最严厉的一种调整器。它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其作用的发挥是以国家机器为后盾的,它的主要功能是惩恶,惩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们的合法权利。“依法治国”避免了随意性,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国家社会生活有秩序地进行,如果现代社会没有法律作为调控手段,不知会乱到什么程度。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它在社会生活中适用范围较小,可以使人们在法律监督范围内不做违法的事,但不能使人有“羞耻之心”。
道德与法律不同的是,它不是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推行,而是靠社会舆论、人们内心的信念和良知以及传统习惯、思想教育来实现的。道德的主要功能是扬善,通过对高尚道德情操的提倡,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氛围,抨击和抵制道德败坏等丑恶现象。 道德虽没有法律那种强制性,但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总之, 法律是外部强制性的管束,道德是发自内心的自我约束。内外结合,合理地开发利用“法治”和“德治”两种资源,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现在我国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们不仅仅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行依法治国,还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实行以德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密切结合,相互促进,必将有力推动和保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胜利前进。
如目前人们思想中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就需要用道德规范来约束。德治以其特有的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是实现法治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条件。
今天我们所说的法治与德治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与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治与德治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维护、实行社会主义道德的法律保障。没有法制作后盾的道德规范往往是软弱无力的,极易导致“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的迷失和错位。所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律。”社会主义德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支柱。没有道德作舆论支持的法治,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了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质低,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形同虚设。”所以说,仅仅依靠法治,离开德治,便无法建设一个民主、文明、富强的国家。只有德治搞好了,才能推动依法治国。
正方三辩:
大家好:国家一向强调“依法治国”,每年都要制定大量法律法规,法律越来越多,执法越来越严,可是犯罪也越来越多,恶性案件层出不穷,监狱人满为患。而在解放初期,中国几乎法律空白的时候,却曾经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现在,即使装上了防盗门、防盗网,还是不放心。为什么?因为:中国进步了,但是道德却退步了。
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社会和谐的。”提倡“以德治国”是属于意识形态的“人力资本投资”范畴。虽然,我们也不否定法律的作用,但是道德规范作为长期自发博奕的产物、精神追求,具有更大范围的适用性。例如,有人落水,救还是不救?不救不违反法律,但违反道德规范。张显了人情冷漠,不利社会稳定。例如,有人被抢劫,要见义勇为吗?不见义勇为不违反法律,但人人自保,人人都没有了安全依赖,那社会还能稳定吗?例如,有人随意浪费水电气,并不违反法律,但是不道德,会增加社会能源的日益缺乏,导致社会不稳定。例如,有人不遵守公共次序,乱仍垃圾,随地吐痰,不给老弱病残让位,不排队,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等,就算有法可依,但都是执法所鞭长莫及的。人心安定,社会稳定,所有这些都张显了倡导道德是如此重要。
法无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可见“依法治国”的范围是有限的,是治标不治本的,“以德治国”才是根本之道。试想,如果大家都想违法犯罪,那么再多的警察、法院和监狱,也抓不胜抓,关不胜关;如果大家都不想违法犯罪,社会才会真正平安、和谐。所以必须“德治为本,德治法治相结合”,才能标本兼治。
反方三辩:
主席,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我们热爱道德,崇尚道德。讲道德可以改善民风、民情,影响社会风尚。但是要维系社会秩序主要还是靠法律。对方辩友说的守法美德,其实就是法律的意识深入人心的表现。
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明确具体的言行准则,而不是含蓄抽象的精神约定。道德存在理解的差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贵贱,没有贫富之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运用道德如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以及公平和效率问题。
《教育法》让孩子有读书识字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顾客成为真正的上帝,《婚姻法》“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曾播放这样一则案例:天津一女学生在某公园因蹦极致全身瘫痪,公园和娱乐设施公司互相推诿,少女住院治疗费用无人负责。其母痛不欲生,经人提醒愤而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数万元治疗费终于有人掏了腰包,观众无不欢欣。
1、 法律具有明确性、制度性和权威性,体现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安全的要求,以强制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往往没有明全的要求,以强制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凝聚而成,往往没有明确和系统的表达方式。而且,道德调整的多为人的内心世界和思想信念,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约束机制。
2、显然,道道德可以揭示病痛,而无法继续疗救;道德可以明辨善恶,而无法制裁恶行,道德可以创造淳厚和善的民风,却不能协调复杂的利益分配;道德可以使君子更加彬彬有礼,却无法制止小人兴风作浪。而法律在维系社会秩序时,既可以未雨绸缪,也可以亡羊补牢,既可以惩治罪恶,又可以保护良善。
所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以其保护,预防,惩戒三大功能,稳固地维系着社会稳定。所以社会的稳定主要靠法治。
正方: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我过在社会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基本上完善,那么执法不严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不如人意;另外,法律的位置是什么,到底怎样做到?
反方:执法不严显然是个职业道德的问题,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它的许多内容是以一定的具体规范来体现出来,违反规定要负相应的责任,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法律职业道德某种法律规范;维护社会稳定需要有章可循,你们的道德怎样制定一个具体的规定来维护社会稳定。
正方:人无欲则加,对于某人的个人利益是内因,内因决定外因,内因决定事情的发展,有道德的人可以自觉的遵守社会公德,不因恶小而为之,不因善小而不为,不损人利己,这就是道德的作用啊,不废一兵一卒,维护社会稳定,法律分为公安机关,检查机关,成本高,效率低,而道德外围宽,成本低效率高。
反方:请对方辩友不要一再强调成本的问题,对方辩友一再强调道德教化的问题,如果道德教化作用如此广大的话,东郭先生已经够仁慈了,可结果呢,他差点被狼吃掉。
正方:对方辩友刚刚说到,之所以有违法犯罪贪官污吏,他们虽然是受过道德教化,但他们仍然对道德有疑障,所以才会有道德问题。
反方:请对方辩友注意,法律的职业道德已经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只能法律来解决,当然是道德解决不了的。
正方:如果说法律难道能解决问题吗?如果大家都想犯法,那么再多的警察法院又有什么用呢;只有大家都不想犯法,大家才能真正的平安,难道你要选择前者吗?
反方:对方辩友所谓的教化是对有良知的人,对于禽兽不如的人你如何来教化?
正方:我想他们并非禽兽不如的,只是道德的沦丧,他们才会这样子,我建议你们不要把所有人都想成禽兽不如的。
反方:对方辩友已经承认了,在物欲的社会里有道德沦丧的人,那么这部分人要怎么去解决,当然要靠法律去解决。也就是现代社会的问题当然要靠法治。
正方:法律只能解决标的问题,不能解决本的问题,我们今天所说的对人民的,也包括对共产党、对公安局的,因为他们是法律的执行者,法律治国的参与者,他们是道德教育的重要范畴,我们更不能放弃这部分人。
反方:我们并不是说法律是治标,道德是治本,请对方辩友告诉我,有哪个国家哪个地区它的社会稳定是靠道德来维持的。
正方:当然有,你们说法律要符合道德标准…马克思说,全世界最后一个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也就是意味着无阶级,无阶级那里还需要法律啊!(掌声)
反方:对方辩友认为全部以道德来维持是一种很理想的状态,我们社会现阶段的稳定要靠法治。
正方:大量官员腐败的报道屡见不鲜,试问在中国社会,法律和权力的关系是什么,法律能有效的约束权力吗,法律如何来解决腐败问题?
反方:有那些国家是要靠道德来维持的呢?
正方:比如说印度,它就是主要靠道德教育,社会犯罪率很低,而崇尚法律的美国,社会犯罪率却很高。我们所说的道德教育,不仅包括信仰,信仰包括什么,不仅有共产主义信仰,也包括其他一切信仰。只要是倡导真善美的道德标准,我们都应该支持,这就是我们的道德标准。
反方:对方辩友,法律越完善,犯罪的暴光的几率就越高。
正方:对方辩友还没有告诉我,在中国社会,法律和权力的关系是什么,法律能有效的约束权力吗?
反方:那我要问对方辩友了,那些贪官污吏最终要怎么去解决呢?还不是要靠法律来制裁他吗?(掌声)
正方:当道德没有办法约束一个人的时候,当然要靠法律来辅助。
反方:如果每个人都要靠自己的道德标准来解决问题的话,天下必定会是非不明,那社会稳定从何谈起!
正方:虽然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人,自己的东西,有自己的信仰,倡导好的信仰。
反方:正是在强调法制后,才提出以德治为辅。
正方:对方辩友要注意,虽然法制没有取得好的效果,所以才提出德治,德治才能长治久安……
反方:所以法制为主,德治为辅啊。
正方:德治是我们所追求的最后境界,我们当然要不遗余力的实现它,能抓到罪犯吗?广州日报报道,因为群众的举报,公安机关顺利的抓到罪犯嫌疑人。
反方:如果说社会的稳定需要道德,那么维系社会稳定的名义是什么呢,当然就是人民,我们都是人民,当然最后还是要靠法律来维持的。
正方:请问对方辩友,法律的法是否会自行其效,法律是否会自动惩恶扬善。
反方: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大义灭亲符合道德啊,如果每个人都做了坏事,都要母亲来教的话,天下早就乱拉。
正方:大义灭亲在古代和现代的含义不一样。……你可以把他送上法庭,我们在社会的长治久安下靠我们学习社会的……这才是最重要的。
反方:对方辩友已经提到了大义灭亲要送到法庭,你为什么不用道德来教化他。
正方:我们从小就已经对他进行道德的教化,但当道德不起作用时,当然要法律来参与。
反方:对方辩友已经提到了道德教育不了要靠法律来解决。也就是说社会的稳定最终要靠法律。
正方:道德是我们永远强调的一个话题,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含义,但总的来说道德是把人们向好的方向引导。
反方:封建社会残留下来的的道德含义化,……那男尊女卑等等就是道德吗?
正方:惩恶扬善,向好的方向引导,
反方:为什么说你的道德好 ,我的道德就是坏的呢。
正方:这是全体社会所共同选择的。
反方:我们是强调法制为主,德治为辅,并没有否认德治啊。
正方:我们也不是不承认法治啊!(笑声)
反方:当有人来破坏公共秩序时,你们的道德如何来惩治?
正方:当有人随地吐痰时,破坏了社会秩序,难道你们的法律一定要把他送上法庭吗?
反方:当出现假烟假酒时,你们的道德如何来惩治呢?
正方:假烟假酒正是因为道德的沦丧次会出现,所以我们要对他们进行道德教育,而法律只是一种手段……
(主持人:正方时间到)
反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我们指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宪法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道德呢?
反方:我们今天讨论的是社会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必定要靠国家来维持,所以必定要有法律。
反方:对方辩友说只有道德才是未雨绸缪,我方不敢苟同,法律也照样可以未雨绸缪。
论德治与法治论文 篇四
法,人人都懂法,但人人又不懂法,学校有学校的法,那叫校纪,公司有公司的法,那叫公司制度,国家由国家的法,那叫法律,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群体之间遵守着不同的法,自然都各有差异, 因此任何人又不会全能的懂得各个群体,各个地方的“法”然而,这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便是国家的法律,越过这条法线的人必遭惩治。当一位地方警察局局长正在他的办公室喝咖啡的时候,当地的某家学校发生一起恶性打架事件,而那名身为高中生的作案人员在这件打架事件中打死了人,不多久,一拨电话打到了警局,说要局长来看看,试想想,接下来这位局长会怎么样呢?是会据需品位他的咖啡,然后在解决手头上的工作,到事发现场?还是十万大急的放下手中的咖啡去审视这种案子?
如果他选择的是后者,这固然是好的,他会是个令人人民爱戴的郝局长,但如果他做的是第一件事,那么他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因为他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官员犯了法,而在中国,是用很多的“人民公仆”以这种心态工作的,那就是“做我自己的事,再把人民的事做好,”是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精神,他们依然忘记了法律,而最终他们会受到人民的严喝怒斥,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人都守法,但人人又不守法,当马路上亮起红灯的时候,你看到的是行色匆匆的人们穿梭于“飞车”之间,而在那些“飞车”中,酗酒,超速无照驾驶的司机,发生有会有多少呢?
社会需要法,社会中的每一个群体都需要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学校,这个对社会年轻群体影响比较大的地方,也是年轻群体的法律意识逐渐形成的地方,在今日教育普及的中国学校都将对社会的法律规范产生重大影响,一个真正好的学校,也必然会做到这一点——培养学生对法律的认识。
当然,茫茫大海无漏网之鱼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本地的某家学校就曾出现过一个鲜活的例子,那所学校在21世纪初期的时候,一个高中生就因为一点琐事而捅死了一名比他小一岁的学生,那么,他的法律意识在哪里,他的道德意识在哪里,责任不全在学校,更多的应是他的个人问题,学校抓得再严,这名学生他不肯接受,类似事情的发生也是迟早的事,当然,最后这名未成年学生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他的“光辉历史”被永久的记录在他的个人档案里。
现如今到了2015年教育几乎普及全国,学校对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也抓的更加严谨,那么“漏网之鱼”还会出现吗?答案是绝对肯定的,现如今发达的技术已向我们展示了形形色色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频率之高实在令人震撼,恶性伤人,蓄意谋杀似乎已屡见不鲜,我们不妨想一想,有些学校几乎成了犯罪场所,学生几乎乘客不受管事的罪犯,出现这种情形,究极原因,是因为什么?因为学校管理不善?我想不是,也许是因为很多学生的法律意识太薄弱了,他们的>心理健康也已然出现了缺口,这两点都是能够得以解决的,对将来担任“社会支柱”的他们是有非常好的影响的,对这个社会也必定是有益的。
大势所趋,在这个社会竞争激烈的时代,焦躁,不安充斥着整个社会,而这个只在乎功利的时代,也似乎把许多人在“法律认识”上 所用的别的精力“抽”走了很多,然而,这治病根的根本方法,也只能靠法律来不断整治了吧!
论德治与法治论文 篇五
摘要:初中生关于法治意识的培养始终处在薄弱的地位,一方面由于教材和教学观念陈旧,一方面学生自身难以提高认识,难有机会进行实践体会。在新课程《道德与法治》进入学校后应该避免类似情况出现,特别是不能为学生以后的成长埋下隐患。对初中生的法治意识要从多方面进行改善。
关键词:薄弱 法律 教学观念
中学生最大的特点就是学习、模仿能力强,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同时也是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时期,自身缺乏自制力也很容易受到不法行为的诱惑,走上违法的道路。所以培养中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对他们自身今后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他们的素质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振兴。
这个阶段错误或者产生误导,将会对他们今后的人生造成很大的隐患。另一个角度来看,普法、用法是法治社会的必须条件,学生懂法,社会的法律氛围和法律的威慑力都会逐渐提高。
但是中学生的优点也是他们的薄弱之处,初中生认识水平、能力都比较低,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其实问题的发生都是有长期隐患的,等待问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后就为时已晚了。这与中学生法律意的培养没有受到学校、家庭、社会的重视有着直接关系。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必须加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使中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得到全面的发展
一、当前在课程中出现的法治意识问题
第一,时代性不强。我国中学教育中关于法律方面的知识都是穿插在《道德与法治》的课本当中的,由于升学压力没有专门的法治教育课,专职的法律老师也没有,学生、学校对这门课程的重视程度就决定着法律知识的传授效果。一系列因素导致中学生法治意识薄弱,学法氛围不够浓厚等现状,还好目前新更改的教材已经在教学内容上进行了改进,许多法律知识不仅明确而且实用。只是教师的教授方式还有待改进,目前来看许多教师并没有真正让学生感受对法律的需求,更没有了解什么样的形式才是当前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这久要求教师要跟上时代的变化,跟进教材的变化,设身处地的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才能让法治意识培育有明显的效果。
第二,过于单一的培育途径。传统的教育方式导致对于法律知识的传授还是停留在理论灌输为主,形式化的东西过多,法律意识的培养不能只是简单的普法教育,不能停留在单纯的告诉学生有哪些法、哪种法,没有办法让学生参与或模拟参与到某种法的运用。真正的了解到法律的作用,法律的知识。学校的应试考试使得《道德与法治》中法律知识的传授比较零碎,缺乏实践的检验途径,学生单纯的背会某个法律条例,并不会在乎他有没有深入理解并且知道在哪可以运用的到。内心有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第三,应试化教育影响严重。新课程改革后,《道德与法治》课程要求在教c学的关系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引导者,一切的理论知识要让学生能够切身体验到,感受到。教学应当回归学生活,从学生身心发展出发,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然而当今学校教育教学深受应试教育的消极影响,一味地关注升学率,忽略了学生这个主体,忽略了学生是否需要法律常识,忽略了学生是否需要掌握法律运用能力,忽略了中学生的法律修养。法治教育本身在应试教育中的地位不高,有些法律常识不是必考点就被忽略。许多学校不管这些内容是否对学生的身心发展有多么的重要,完全毫无道理的放松了对学生法治观念方面的培养,认为学生当前在学校学习,法律的应用、法律意识的培养都是大学之后的事情,目前还顾不上这些知识的学习。
另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就是《道德与法治》的教师大部分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入职之前的专业把控不严格,没有特殊专业要求,许多初中教师从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学教育,只是凭借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授课所以对中学生进行法律概念、原则、制度等基本知识的解读就会略显浅薄。这样有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教师本人法律知识丰富,那还可以弥补,如果教师自身就对初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没有重视起来,教学效果一定会很差。教育教学实践中就会发现虽然有些教师意识到了法治教育不容小觑,但自身水平有限,在进行法律案例分析教学时,品德课教师描述案件本身浪费太多时间,反而将违法者所承担的法律惩罚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损害一带而过,教师自己对法律知识却是一知半解,更无法对学生引起深刻的自我反省。
二、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建议
首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浪潮下,教师的责任也越来越重要,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适当选择法学专业,一方面弥补法律人才的确实,另一方面可以培训之前不是法学专业的教师,一举两得。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教师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承担者,是第一责任人和直接推动者。只有紧跟时代要求,对于在职教师进行法律教学进修,从教师内心重视法律的作用,让教师认识到法律意识对于中学生的重要性。提升师生共同的法治文化意识努力创造为校园中每位教职员工学习法律规章制度的机会并贯穿教师学习培训始终,帮助教师知法、懂法,树立高尚的师德与法治意识相结合。每年的新晋教师中一定要有法学专业方面的毕业生,使学校教师队伍更专业化。
再次,建设高素质的法治教师队伍。法治意识培育是一项集理论与实践以及必要的政治、法律学知识于一体的涵盖范围广且具有一定综合性的工程。所以从教学承担者上下功夫是关键。第一,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在教师招聘入职环节就应当从源头上做好把关,适当加入一些有关法治意识考核的内容;第二,加强培训。不同学校应该根据自身情况,拥有一支规模相匹配的以法学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在能够教学的同时还可以了解外界相应的法律规定变化和案例情况,对于其他教师和学生学习都有促进作用。第三,强化持续学习。教师应充分利用好课余时间不断学习法律知识,研究对初中生进行法治意识培育的有效策略,加强自身法学素养,从而更好地将已有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实际中去。
参考文献:
[1]左勇.浅谈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J].新西部(理论版),2014,(08).
[2]何丽丽.思想品德教科书的法制教育内容研究[D].西南大学,2013.
[3]王雪皎.当前我国初中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培养[D].曲阜师范大学,2014.
论德治与法治论文 篇六
1.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情感教育的重要性
情感教育是一种情感的交流,可以让学生更加清晰地认识教师与社会,也能够让教师更加了解学生。这种了解必然会发生化学反应,一是减轻教师的教学压力和思想压力;二是减轻学生学习压力,促进学生学习的进步。初中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主要涵盖了思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建设理念、自强自立精神、优秀到的品质等内容,并且在教学中指引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观念取向,帮助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形成。故在教学中单纯通过分析案例或者灌输式、填鸭式文字讲解,很难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对于长篇大论的段落和习题难以理解,并会感到厌倦。而通过在初中政治课程中融入情感教育,可以实现将品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学生的素质精神教育与社会主义建设理念等相关内容联系起来,形成系统化的教学概念,并可以更好地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培养学生的三观理念,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不仅有助于学生思想道德与法治成绩的提高,还有助于学生自身价值的体现,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2.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情感教育的措施分析
2.1增进师生关系,营造和睦氛围
很多学生对教师产生敬畏之心,甚至不敢直视教师,感到恐惧。教师需要放下领导的架子,需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并要明确学生的所需,在生活和学习上多鼓励学生,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尤其是对于内向和自卑心理的学生。对于学生的进步需要鼓励,对于学生存在的问题需要耐心的进行讲解,而不是一味的批评和教育,让学生感到教师是在真正的关怀自己,对教师的情感油然而生,学习的热情也会高涨。
初中生刚从小学步入一个新的环境,正处于叛逆期,对学习极易产生厌学情绪,对教师也多有不满情绪,从而影响自身的学习进程和效率,有的甚至会形成一种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情感教育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灵活运用,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让学生了解到教师教学的艰辛和道德与法治知识的重要性,进而尊敬教师。事实上,初中生不仅要接触到政治教师,还会接触到英语、数学、语文等多个科目的教师。因此,道德与法治教师的情感教育不仅能够改善学生与道德与法治教师的关系,还能帮助学生改善与其他科目教师的关系,从而营造一种和睦的师生关系。
2.2激发学习兴趣,活学活用知识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在中考的比重不是很大,时常会让学生产生一种误解,认为道德与法治课并不重要,所以在学习上不会下功夫。另外,初中道德与法治是一门较为枯燥的理论性课程,也会让许多学生对其失去兴趣。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教学中充分发挥情感教学的重要作用,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比如,将现实情感生活融入到教学中,将学生带进真实的生活场景,便能让学生认识到道德与法治知识在生活中也是十分有用的。可以说,情感教学不仅是师生关系之间的纽带,更是学生与学习、生活的情感纽带,它让学生更加热爱学习,热爱生活。
2.3以情感体验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道德与法治教育本来就比较枯燥乏味,各种概念、规律既抽象又难以理解。有些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只要求学生对概念进行死记硬背,没有引导学生进行理解,没有想方設法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课本中的重难点只是让学生勾画出来,接下来就是让学生背诵,应付各种考试。这样的教学,脱离了素质教育的本质。在日常教学中,道德与法治老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通过讲述历史故事、观看电视记录片和教学影视片等方式让学生了解。道德与法治理论背后的故事,让学生从情感上体会道德与法治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让学生从心灵上真正感悟到学习道德与法治的重大意义。实践证明,情景教育是一根系着理论与现实的纽带。尤其在素质教育的今天,通过创设一定的教学情景来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是教学成功的关键。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我们要学会借景生情,以理激情,让学生置身于特定的情境中,以便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4尊重学生个性,树立学生自信
初中生在一个新环境中学习,并且逐渐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和思维判断力,有的便显得十分有个性,甚至会出现一些不良的嗜好和习惯。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的责任除了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外,还需要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例如,教学人教版七年级《扬起自信的风帆》一课时,如果教师一味地告诉学生自信的重要性,如何树立自信,学生会一头雾水,不知所以然。要想真正树立学生的自信,必须尊重学生的个性,让学生发挥其特长,并鼓励其扬长避短。比如让学生进行才艺比赛,自己发掘自己的特长,并在课堂上展示出来。有的书法好、有的小提琴好、有的画画好、有的篮球好……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爱好和特长进行表扬和鼓励。随着这堂课程的学习,教师也会逐步了解学生的爱好和特长,在以后的学习分工中可以极大地发挥学生的爱好和特长,让学生在学习中树立自信心。
2.5紧贴学生的生活,开展德育教育
初中道德与法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的改革并不是对人教版原教材的修编完善,而是在框架、结构、编排、立意上全部重新设计,旨在为初中生提供一套有价值、有内涵的学习资料。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教学中应该紧贴学生的生活实际,提高课堂的开放性,引导初中生积极参与课堂实践,将德育教育、心理教育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促进初中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在本质上是对生活实践知识、实用知识的学习,与日常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比如七年级上册《生命的思考》的教学中,为了让初中生学会珍惜生命、敬畏生命、守护生命,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该适当选取生活中的案例,结合初中生的生活经验,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激发初中生内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教师还可以通过讨论的方式,加深学生对生活的理解。由于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干扰,初中生易感染不良嗜好。对此,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该以初中生在生活中的真实困惑为突破口,将“讲授道理”转变为“探寻道路”,规范初中生的行为和思想。
2.6教师以身作则,正确引导学生
初中生从小学进入中学,是进入一个新的环境,接受一种新的学习方式和学习氛围,势必会有一个新的接受过程。如果初中教师没有小学教师那么和蔼可亲,极易产生一种排斥感。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要想让学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让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一定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出一个表率的作用,让学生意识到初中是一个更高阶段的学习阶段,是学习生涯的一个重要转择点。那么,如何做呢。首先,道德与法治教师可以从基础的行为做起。比如,对学生作业的批阅,一定要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学生学习所存在的问题要清晰明确地指出,而不是一个“良”“优”“合格”或者“阅”。因为学生辛辛苦苦完成的作业是需要得到教师的认可和指导的。其次,道德与法治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列举实际案例时,列举自己或者其他科目教师的优秀事迹,让学生对教师产生一种尊敬的心理,由對教师的兴趣转移到对其授课的兴趣。
2.7深入挖掘新教材,创新教学方式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必须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善于及时转变教学方式,调动初中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还要深入挖掘道德与法治新教材,按照实际学情进行教学,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提高初中生的学习效率。传统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注重学生品德的养成,而初中道德与法治新教材《道德与法治》更侧重于法治教育,在教材中增加了法治教育版块。那么,如何向初中生讲解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呢?需要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多与学生沟通,选择学生喜爱的教学形式,创设高效的课堂教学情境,逐步的向初中生渗透法律知识。比如七年级下册《走进法治天地》的教学中,教师必须要改变传统单一枯燥的教学方式,注重师生双向的交流与互动,通过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拓宽初中生的学习视野,增强初中生对法治的重视程度,使初中生能够形成基本的法治意识,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8理论联系实际,渗透情感思想
对待生活中的问题如何处理,当学生遇到思想和道德事件时,可以凭借自己的道德与法治思想来进行评判。将新闻或者报道中的案例融入到课本中,让学生对于高尚或者不道德的事件进行评价,并发表自己的看法,结合书本内容对具体事物进行辩论,从而在学习中发现自身的不足。
2.9巧设悬念,激发求知欲望
悬念是教师根据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内容的需要故意设置的疑问,给学生制造悬念,引发学生追根溯源的心理,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使课堂气氛更加活跃。如,在教学“我有一个快乐的家”一课时,教师首先要诠释“家”的含义:家是一叶扁舟,载着你从童年的梦走向成功的舞台;家是一幢小房,在风雨中给你一个安全的避风港;家是一首动人的歌曲,演奏着锅碗瓢盆的交响乐。在这个温馨的家里,爸爸妈妈绞尽脑汁为你起一个好听且赋有蕴涵的名字,你知道自己名字所隐含的寓意吗?学生兴趣高涨,跃跃欲试。老师让学生自己介绍和听别人介绍名字所蕴含的深该含义,让学生深深地感受到了父母以及家人对自己的爱,感受到了父母是多么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成长,有所作为,长大之后光宗耀祖,衣锦还乡。在这个良好的氛围中教师趁机导入新课:一个个美妙动听的名字,寄予了家人多少祝福,多少深沉的爱,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家人的爱所包围。那么,你认为家是什么?怎样让爱永住我家呢?现在就让我们一起走进文本,再一次感受家庭的温馨,感受父母对自己的呵护,感受自己与父母亲密无间的亲情。于是,拉开了本节课的序幕。
3.结语
情感教学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中十分关键,关系到学生学习的进步和效率,影响着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培养。作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要合理地运用情感教学,帮助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