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再贴现政策效应
我国再贴现政策效应
摘要:作为中央银行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再贴现政策在我国的金融运行过程中,由于实际操作时间短,加上社会信用和票据市场不发达等因素的制约,使其具有特殊的运作机理和特殊的功能效应。本文试图从我国再贴现政策的功能效应入手,研究制约其效应发挥的因素,探索如何更有效发挥再贴现政策效应的途径,以达到促进金融宏观调控方式的转变、增强货币政策可操作性的目的。关键词:再贴现政策;功能效应;对策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230(2000)04-0061-04
再贴现系指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将已贴现归己所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转让,以提前获得资金融通的行为。对于中央银行来讲,再贴现是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投放现实的货币,扩大货币供
应量;对商业银行来讲,再贴现是出让已贴现的票据,解决临时资金周转困难。从实质上来讲,再贴现是一种票据买断关系。我国的贴现、再贴现业务从1981年开始试办,经历了从试点、推广到规范发展等几个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调控机制逐步完善,已成为中央银行的一项重要货币政策工具。一、再贴现政策效应的功能分析
再贴现政策是中央银行根据信贷资金供求情况,制定和调整再贴现利率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及货币市场的供求,从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一种金融政策。再贴现政策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具有间接性、导向性等特点。从我国再贴现业务运行过程来看,再贴现政策具有以下五个功能:
一是融资功能。这是再贴现最直接、最原始的功能。金融机构通过向中央银行办理再贴现可以实现其融通资金的目的。这一功能与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具有形式上的相通性,但在本质上是有根本区别的,在实现依据上也是不同的。再贷款只是中央银行的一种金融直接调控手段,而再贴现则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再贷款主要是解决金融机构的临时头寸不足。自从1994年中央银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再贷款进行划转以后,这一形式已呈逐步减少趋势。而再贴现的主要的依据是已贴现的商业票据。随着我国票据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再贴现的作用范围和所取得的效果正呈逐步加强的态势。
二是货币政策告示功能。再贴现政策具有明显的“告示效应”,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公众的心理,产生心理预期。因为再贴现政策的核心是调整再贴现率。中央银行一旦调整再贴现率,实际上是向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公布其货币政策的取向,从而改变商业银行的信用量,使货币供应量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市场利率的升降。提高再贴现率,表明中央银行将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其结果将使商业银行限制放款,企业单位减少借款和开支;而降低再贴现率,则表明中央银行将采取松动的货币政策,这就会使商业银行放松贷款,扩大社会信用规模。这些都会影响市场利率的变化,并导致经济行为的变化。再贴现政策的这一功能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表现得特别突出,体现为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的主要功能。再贴现政策曾作为西方国家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也是立足于这一功能。
三是宏观间接调控功能。再贴现货币政策是直接适应金融宏观调控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而在金融体制改革中形成和发展的。与国家信贷计划、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利率政策等货币政策工具调控手段的作用和效果单一性相比,再贴现政策的作用具有基础性和综合性的特点,能实现货币供应量控制和利率水平调节的统一。一方面,中央银行可以控制再贴现总量,同时又可适时调节再贴现率
[1][2][3][4]